下雨天,吃完饭走在路上时想到。
我还是一个热恋中的人呀,在这样湿漉漉的阴雨天,心里还是闪烁着小火苗。想给他写一篇长文告诉他我有多爱他。想到那一次,我们两躺在床上看《灌篮高手》,他露出孩子般天真地笑脸,聚精会神地看着。我看他的侧脸,看他上扬的嘴角,看到弯起来的睫毛,有一种想亲他的冲动。一个人面对自己喜欢的事物露出的专注的愉悦是很能感染别人的,尤其是这个人是你喜欢的人的时候。我不看电脑了,直直看着他傻笑,他明白我的意思了,凑过来吻我,我的手背过去解bra。他模糊不清地说,要不看完这集?嘴巴还和我的嘴蠢黏在一起。我不由分说地用另一只手啪地扣上笔记本电脑。他把电脑拿到床头,在我额头吻了一下,然后拿掉我的眼镜,脱掉我的衣服,我脱着他的衣服,内裤都是抱在一起时用脚蹭掉的。一次隆重,甜美,电影剧情一般的性交前奏。
从前我也会怀疑,我们两的喜好如此不同,真的可以一辈子都在一起吗?其实这个问题如今也没有答案。因为在一起的过程中,我忘记了这个问题。我们坐在地铁上,我挽着你的胳膊喋喋不休讲书里的故事的时候,我们一起坐在热血沸腾的赛场里陪你看一场球赛听你讲各种术语时。这样的时刻,我们都是那么满足又快乐。还要奢求什么呢?人间也再无其他的幸福可以奢求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