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很喜欢啊,又像怀春少女写心事。

真是很喜欢啊,又像怀春少女写心事。

真是很喜欢啊,又像怀春少女写心事。


昨天写嫉妒,觉得他对我对别人没啥不同。又好像回到够着脖子求证珍惜的日子。太糟糕了,我绝对不会再变成这样一次。

聊天的最末一起往pantry走去,他自然而然地搭上我的肩膀。我僵住,唉,应该推开。

今天一见他,他摇着咖啡冰沙跟我抱怨,前面的客人满身负能量,很心累。

然后就又是开心的聊天。我锻炼完一起坐在窗户边看男孩子,他问你觉得哪个帅的,但是不要跟我比因为标准有点太高。

我很仔细:这个棒球帽小哥不错。

他:这是我同事而且是个gay。

我:哦那这个也很好诶。

他:这也是我同事。但强烈不建议当他朋友or恋人。

这段话真是绝妙的隐喻。我就是喜欢有大手臂大胸肌的男生,顺溜都不行,要“强壮”。

而且会被很自知魅力的人照样迷得五迷三道。我,一个爱情里的蠢货。

好在我知道,在我强烈的迷恋之后,但凡有一次狠狠痛心过,感情会完完全全退去,只剩下讥诮。

之后他很突兀地摸了我的发缝。我愣住,也摸了一下。他说你秃了,找补一下这个不合时宜的举动。

明知是火坑还往里跳的是我。还好有理智拉住不要再表达了。

迷恋期赶紧过去吧!想正经找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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