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

要去参加一个婚宴。毕竟是个喜庆的场所,我想,我应该在自己衣着上下点功夫。看看天,虽然些许的风,毕竟也阳光灿烂,于是我决定穿裙子。室友真是个好同志,她从头到脚张罗我的搭配。打开我那间狭蹙的衣柜,她挑出来的是一件羊绒大衣,一件短款洋装毛衣,一条长摆的裙子。她帮我挽了头发(因为我不会),帮我夹了睫毛(因为我不会),还帮我修了眉,化了淡妆。等我最后涂上唇彩的时候,有生以来第一次被自己的美貌迷倒。

室友还专门叫我配了她的一条长围巾,说是色彩搭配,好意难却,脖颈上挽一圈然后垂在前摆。又慌忙蹬上一双靴子,就出发了。

三号线上,余光里扫见一些人欣赏的目光。我故意把头略略扬起,学一学美女们惯常的那些习惯——不过有点心虚。



宴会设在西郊宾馆。因为它长期扮演南方国宾馆的角色,所以环境优雅,堪称一流。从宾馆大门到大厅,需要走一公里的路程。我专门请司机师傅停了车,下去一个人步行进去。水杉组成的森林,幽静整齐,修剪的整整齐齐的草坪,有些高尔夫球场的味道。一幢幢乳白色的小楼、看似无规则,像是林海中的点缀,很随意地掩映在幽深海洋里。忽然才发现,乳白色与深绿色的搭配原来很绝妙!就像是崔莺莺与张生,就像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就像是七仙女与董永,刀对鞘,鞘对刀,天衣无缝,才色双绝。我两手装进大衣袋子,任着衣摆被微风吹散两边,信步走着,满是舒畅。



是我导师的儿子今天举行婚礼。新郎是个很有责任心且事业有成的小伙子,我对他最深刻的印象是他海外攻读八九年,最后还是愿意回到爹娘身边工作。和他交往的时候,你一点也发现不了他海归的派头,偶尔却面带邻家男孩的羞涩。新娘乖巧漂亮,温柔体贴,深得公婆喜爱。

一进百花厅,浓郁的喜庆气氛叫人随手就可以掬起一把。我签了名,找到了自己的卡片,核实了自己在观礼厅的位置,一抬头,就发现了师母正挽着导师,在笑眯眯朝我笑。导师朝我喊(他从来就是声音很洪亮):今天好漂亮啊!我起身恭喜他们,发现师母的衣服才叫真漂亮。传统玫瑰红小竖领唐装上衣,黑裙子。导师也是一身传统装束,越发看着挺拔。后来才知道,他们这套衣服是专门为儿子一会儿的传统结婚仪式准备的。

导师的祖上是一位大文人,血统关系,他脑子也满是对传统的喜好。儿子这场婚礼给了他一次实习的机会。



下午4:30,随着传统声乐的响起,我看见一身汉服装扮的新娘子,袅娜地踏着悠扬的弦乐,朝我们款款走来。在巨幅的《朱子家训》的背景前,他们的新婚仪式开始了。传承了历史而又有些改良,纳彩、纳币和亲迎的场面在半小时之内得到了演绎,供桌、香炉、果品、红烛、酒茶,样样俱全。这是一个厚重的婚礼,让人能感觉到他们家的祖先真的在和这对新人一起,欢度着这个美好时刻。看到合卺礼时,一对新人的华服在灯光璀璨中格外耀眼,宛若天仙的新娘子美不胜收。一声“大礼告成”,观众席上响起热烈的掌声,久久不息。

再回头看导师亲笔写就的有关这次《爱情小札》的序言:“先人于仲尼之道取其义而去其迹,故其学浃于人心,行而能远,日新其德故也。吾深慨乎今西式婚礼之风行,至传承割裂,家法湮轶,驯至国人竟不知吾国自有婚仪,其礼则雅,其义则深——。”呵呵,这个老夫子!

一句话经常被人挂在嘴边:百无一用是书生。从某些方面理解,它说的也对。然而对一些书生而言,即便真的百无一用,他们又何尝轻视了自己一分毫呢?他们照样高谈阔论着齐家治国,照样煞有介事地忧国忧民,甚至于一场自家的婚礼,也要考虑到国家社会的存在。倘若又被人说成迂腐,还有什么话好讲?



6:30,大家在一片欢笑中开始觥筹交错,婚礼继续进行中。新人双方家长致辞。女方的亲人谦逊得体,短短三分钟的讲话如沐春风,怪不得调教了那么好的丫头!我心下佩服。轮到男方家长了,我看见导师竟然从口袋拿出了厚厚的一叠讲稿。我心想,难道又把这里当讲台了不成?

果然,他一发不可收拾。他说,按照西方习惯,结婚纯粹是两个相爱男女的事情,但中国不一样。中国的结婚,意味着你从结婚的那天起,就要承担起赡养父母的义务,夫妻相互的责任和传宗接代的必须,这不仅仅关系着一个家族的延续,还关系着一个国家的兴衰——。奇怪的是,所有来宾都在很专注地听,食者忘其箸,饮者忘其樽。别的不表,单说下面:

“三年前,我的父亲永远离开了我们。他临终之际说的最后一句话,不是关于妻子的、子女的或者自己的后事安排,而仅仅是两个字:台湾”。导师今天很激动,他接着说:“我想说这些话很久了。本来只是想对两个新人说,但今天还是没忍住。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我万万没想到自己又遇见了一个现代版的陆游。今天我当着所有宾客的面告诉我的儿子和儿媳,这一天我恐怕等不到了,但你们一定可以!等到台湾回归的那一刻,你们俩一定要到爷爷的坟上祭一杯酒”。大厅本来很辽阔,大厅本来很热闹,这时候却一下子变得鸦雀无声了。导师也一下子清醒过来:呵呵,对不住对不住啊,我说的太多了。今天是太激动了。



我揉揉鼻子,不想叫它再酸。

客人当中,正好有一位来自台湾的老先生,曾任过立法委员。他是导师的好朋友,专门为了这场婚礼从台湾过来的。我端起酒杯朝他示意:朱先生,我敬您。老先生慢慢端起酒杯,我看见了他两眼的泪花闪闪,自己也忍不住泪迷双眼。眼泪掉进高脚杯,合着红酒。喝在口中,融进心里。淡淡的葡萄香和略微的苦涩,一起在心头翻腾。

放下酒杯,老先生说:明天一早我就要回去了。

那么,一路顺风哦。我祝愿。

有时间了经常过来看看。我又说。

我坚持不叫自己变老。老先生笑着应答我。



晚上10点多才回到住处,却久久没有睡意。

回忆着这场婚礼。

这是我第一次经历这样的婚礼。

它给我一些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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