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是急着吃饭赶点,买菜对一个女人来说,无疑就是享受。这些天来,我给了自己很多这样享受的机会。每天十点一过,就会下楼,悠闲地走在通往菜场的那条甬道上。路虽不宽,但是人不多,清净。
昨天,我收拾了钱包,扔掉没用的一些票据,美美下楼买菜去。
菜场并不远,几分钟的路。
只买了五块钱的青菜,别的家里都有。我于是回转头,悠哉游哉回家。
走到小区门口,想买点水果。一掏钱,发现刚才买菜时候,摊主忘记找我钱了。因为钱包是买菜前才收拾的,所以我能记得很清楚。
要不要再回去跟摊主讲明一下?我问着自己。
按说,十五块钱,原本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我不想再找嘴角官司。
最后还是去了。路上我对自己说,一定要有人家不认账的心理准备。毕竟,作为买菜的一方,我也是粗心的,当然也有责任。我去找她说明,与其说是为了讨钱,还不如说是出于好奇,我想测试一下,人心到底深几许。
她果然说记不得了,语气很诚恳,表情也不狡黠。
我没生气,我觉得她有理由记不得,因为往来买菜的人又不是我一个,她经手的客户一定是往来穿梭的。
于是我把自己出门前才整理的钱包,所以记得很清楚:不到10分钟前,我给了她20块钱,5块钱买了她两样青菜,可是到小区门口才发现没找15块钱零头的经过,简要给她重复了一下。同时我也告诉她,我可以不要这15块钱,但是我不能不告诉她真相。
听后,摊主沉吟了片刻。最后她说:我给你十块钱行不?因为我实在记不清楚了这件事情。倘若真是有了误差,我们各自都承担一点。
我欣然同意。
是怀着几许温暖的感觉第二次回家的。我想,即便她找回我一块钱,那也说明她信任了我且不是惟利是图的。
这个结果让我相当满意。
人心本就如此,可信和被人信,就是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