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当时还是四月。
其时,浅草还在襄阳,还在纵情享受着辞职之后得以暂离工作无休无止的纷纷扰扰的喜悦之中,享受着音乐、电影、《浮生六记》、笔墨纸砚及其他。
有一天,浅草觉得自己头发长了,该打理一下了(虽然当时月子狠狠地鄙视了哥:确实,浅草一贯剃平碎,头发又能真正长到哪里去呢?)。于是去了理发店。
浅草是那种人,那就是:一旦喜欢并认可了一个人,一家店,或者一个品牌,哪怕是一件小东西,一种或者其中特定的一只小动物,就会一直坚持下去,没理由,也不需要理由。大学时候泡图书馆,慢慢发现自己颇喜欢并认可商务及三联出品的书籍,后来钻书店,也会着重注意它们。理发也一样,浅草在鄂近两年,印象中是没有换过理发店的。也正因为如此,与理发师也算是认识了。
——呵呵,扯远了,扯远了,浅草一旦想写东西,总是会有许多的话涌入脑海,于是手里就收不住,嬉笑怒骂,尽入笔端。或许也正因为这,才喜欢“散文”多一点点吧。
回归正题,话说那天,要理发的不止浅草一人,之前就有俩。于是浅草只能等。坐在长条凳上,浅草顺手拿来两份报纸。扫了几眼所谓头条,无非是哪个谁谁谁处了多少多少个或者帅哥或者美女情人贪了多少多少年贪了多少多少个十万或者百万或者千万或者干脆亿——然后,于N年后被“迅速”揪了出来,法院将择日审理云云——当然,作为惯例,大众肯定被代表着“大快人心”了一回。
一笑置之之后,作为惯例,浅草翻到副刊。看了好些文字,或是所谓文学评论或是社评或是乐评或是影评——都忘记了;末了看见一首小诗,孤零零地置于副刊版面边角一隅。于是读之。
小诗并非特别高明,从文学角度来说,至少浅草是这样觉得,音韵也好,意境也好,极品肯定是算不上的(呵呵,也正常,毕竟举世皆物质皆浮躁,又怎能苛求作者太多?)。但,读了之后,浅草却开始试着背下来,想把它记在心里(毕竟这是店主的报纸嘛,呵呵),不为别的,就为它契合了我彼时的心境。背了不到一遍,就轮到我理发了。终究是没有背下来。
不过还好,店主最后把那份报纸送我了。盛情难却,而且浅草压根也没想却,呵呵,就把“头条”留下来,光光要了那份“副刊”。回去后立马记在了笔记本上。
今天上午重翻笔记本,看见了那首诗,重读之下,一个月前的心境犹在。觉得有意思,于是写下这篇日志,为纪念,也为忘却。现依照当初笔记本上所记,将小诗录之如下:
人生该有那么一段时间
认准一个目标去前行
沿着一条路一直走
纵然荆棘满地
不抱怨,不放弃
静待花开
人生该有那么一段时间
什么也不想
与我无关
什么也不说
让别人去说
活在世界
又有自己的世界
在与世隔绝的桃源
独奏
人生该有那么一段时间
把自己豁出去
义无反顾
全力以赴
不问精彩
只求无愧
——《人生该有那么一段时间》 (后起)
2014.10.17 浅草
写到这里,发现了一个问题:天!我居然起那么多的段落。按照初高中语文老师教的,这是大忌啊——显得详略很不当嘛——应该起个四五段,把重点搞在一个顶多是两个段落里边,整成一大坨。这样,“龙头”、“猪肚”、“凤尾”,都有了。佳作!绝对的佳作!
——呵呵,不理他,又不是应试作文来着。不过,是该结个尾了,而且,该取个名了(浅草惯于最后取名,而且最恨写东西要取名,忒难!所以,浅草曾学《古诗十九首》,以文章第一句或者第一句中的一部分为名,这是个偷懒的好办法,而且还蛮有意思的)。到底怎么结尾?然后又怎么取名呢?纠结!
综合日志内容,加浅草本人彼时、今日以及将来的境况,将文章的结尾和题目作成一模一样(嘿嘿,懒吧?聪明吧?又懒又聪明吧?),如下:
一首诗,一个人,一个梦,一段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