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骑着自行车走在熟悉的街道上,微风拂来感觉有份惬意。街道两旁的商铺里主人换了一茬又一茬,曾经的小矮房也都换成了小洋楼。一切熟悉而又陌生。如
今形成一股歪风,但凡有一点能力的人都一股劲的到城里去买房,或许是认为买上房就是地地道道的城里人了。而我至今没有这个想法。我热爱我的小镇,热爱这里
的乡里乡亲。我喜欢别人喊我幼年时的别名,这样反而很亲切。年少时的伙伴没有几个在家里混的了,都活跃在大城市里,见识自然比我多。就像一个同学说的我挣
钱也会没地方花。我就纳闷了,至于这样弱智吗,难道我就只会挣不会花。在城市就是活在天堂里,在乡下难道就是下地狱,落后一百年?优越感怎会这么强?我奉
行的原则是无论在哪,只要自己开心就行。我自认为不比在外的混的差,我有这份自信而且会一直保持下去,一定要争口气,为了证明给天堂里的上层人物看,一定
好好混,在家的不比闯外的差。不信等着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