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福#【乐小米】梧桐那么伤[1]

所有曾经纯白的小孩,在残酷的生活里一点点成长,一点点沉沦,而许多的悲伤,我们要在很久很久以后才能知道。一切阴霾,真的都会过去么?莫帆、麦乐,这个没有希望的社会里,我们是不是能安然的走下去----白楚、纪戎歌,宿命的爱里我们遭受了怎样的疼?世界上永远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只是,某些原因,你不能明白,我没有坦白。或者是遇见时,恰好你笑了;或者是你皱眉了。所以,我爱了。所以,我来了。

梧桐那么伤 -引子
(一)摩天轮上的坠落

2005年。5月5日。阳光。

巨大的摩天轮。

巨大的摩天轮里面坐着巨大硕大以及肥大的我,巨大壮大以及胖大的姚麦乐,另外,还有娇小玲珑晶莹剔透的黄小诗。

然后,摩天轮缓缓地上升着,黄小诗在麦乐身边抽泣得日月惨淡天地无光。麦乐默默地拉着她的手,不停地抽烟,纤细的手指里,细细的烟卷,就像眼前的黄小诗一样,让人心疼。

麦乐看了看黄小诗身上的累累伤痕,转过头来,对我说,他妈的!你说,黄小诗她后妈这样的毒妇,该不该送到生猪屠宰场里去!

我一边看摩天轮上升,一边摇头,说,现在猪肉越来越贵了,你还是让黄小诗她后妈和她爸生一窝小猪后,再一起送去屠宰吧!算为社会做贡献了。

我和麦乐这么一说,黄小诗哭得更厉害了,乌黑浓密的头发,高高束起的马尾,随着她的抽噎摇摆着。

她真的很不幸!自从一年前,父亲娶了后妻之后,她就过得跟一个凄苦的小怨妇似的,经常一身伤痕出现在我和麦乐眼前。

其实,原来我与麦乐属于比较瘦弱的那类小孩,但是,与被后妈虐待出来的黄小诗相比,我们只能用巨大来形容了。

我曾跟黄小诗说,你后妈可以开个魔鬼减肥班了。

结果,黄小诗就用她的小麻秆一样的胳膊捂着她冬瓜一样的大脑袋,抽泣不停。

麦乐说你比较没良心,好歹黄小诗也是和我们俩穿一条裤子长大的胡萝卜姐妹花,你怎么这点同情心都没有。

其实,我不是没有同情心。只是,被人欺负不是我一贯的做人原则。我的原则是,如果别人欺负到我头上来,我一定要打回他老家去!揭他的房顶,扒他的墙!

这种思想,麦乐在我多年的悉心熏陶之下,多少也是具有的。

你想,黄小诗好歹也是同我和麦乐穿一条裤子长大的胡萝卜姐妹花,怎么可以让别人欺负到头顶上,还不知道还手,只知道哭泣呢?早知道黄小诗会这么没出息,那么,当时那条裤子,我简直不该同她们俩抢着穿,应该直接拿在手里将她勒死算了。在这里给我们胡萝卜姐妹花丢人现眼!

不过,现在,我已经不能有任何思想了,因为我有恐高症,而现在的摩天轮已经越来越高了!

坐摩天轮,绝对不是我的选择,我是彻底的陆生动物。

所以,当管理员将我们三个扔进摩天轮里面时,随着摩天轮的高度不断上升,我的小心脏差点跳出嘴巴,手心冰凉一片,脚心也是冰凉一片。我紧紧闭着眼睛,刚要张开嘴巴,诅咒提出这个鬼建议的麦乐。

这时,本来正在不停地诅咒黄小诗她后妈的麦乐,突然一声嚎叫,和黄小诗抱成一团。她哆嗦着大喊,莫春,我们完了!我们要死啦!我们要掉下去啦!说完,还忙不迭地抽上一口小烟。

我睁眼一看,摩天轮包厢的门,竟然华丽而诡异地打开了。夏日雨后难得的小凉风带着阴气,就扑面来了。

麦乐哆嗦着说,要是活着下去,一定要状告那个该死的管理员谋杀!她说,莫春啊,怎么办?你看,咱仨是不是命丧于此啊?

我一看,这俩没出息的生物显然已经神志昏聩了。关键时刻,总是要有异于常人的英雄来拯救现场的,比如,此时的我,美少女,于莫春同学。

所以,我故作镇定地安慰她俩,一边流着虚汗,一边做轻松状地说,多大点儿事呢!看我的!你们这俩蠢蛋!

说完,我直着脖子伸长了脚,试图将门给推上——但是,残酷的事实证明,我也不是英雄啊——在我的脚刚伸到门边,感受到了那丝凉飕飕的小风后,我的思想,就认为我的肉身已经掉下去了。

你想,我的思想既然认为我的肉身已经掉下去了,我能不悔恨交加吗?我紧张过度地以为自己已经沿着高空开始做自由落体运动了。

我想,完了,我还没写遗书呢!就是没写遗书,我也要好好诅咒一下将我害死的姚麦乐和黄小诗。

所以我就“一边从高空坠落”一边诅咒她们,将自己心里原本藏匿着的鬼话都说了出来——我说麦乐,我死了,一定保佑你嫁不出去!一定保佑你在酒吧“卖唱”时,被公安叔叔给“和谐”了!一定保佑你天天遭遇色狼、跳蚤、臭虫、蚂蚁、啄木鸟!还有你,黄小诗,我最看不惯你,总是一副受害者的模样!跑到我和麦乐这里讨同情!其实你莫春大娘更该被同情!我鄙视你!好吧!我诅咒你也嫁不出去!你也天天遭遇跳蚤,臭虫,蟑螂,毛毛虫!

最后,还是麦乐和黄小诗一浪高过一浪的尖叫声将我从“思想的前瞻性”中拯救出来。

睁开眼,我才发现自己原来还好好的坐在摩天轮上,而且已经到达了最高处。只是,左脚上的“巴依老爷”已经飘摇下了摩天轮,直直扑向了地面。


梧桐那么伤 引子 (二)黄小诗发间的疤

嗯,是的。

我之所以会永远地记住这一天,2005年的5月5日。

就是因为我丢失了亲爱的“巴依老爷”。

“巴依老爷”是我左脚的拖鞋,我的右脚是“阿凡提”。这双鞋子是我从双湖路一个摆摊的老太太那里买到的。

本来,它们是两双拖鞋的。一双是一对“巴依老爷”,一双是一对“阿凡提”。

当时,我思想比较与时俱进,我想,现在都和谐社会了,一切以和谐为原则,那么,“巴依老爷”和“阿凡提”一定不能再是死对头了,他们一定要相亲相爱,一定要和谐在一起。

但是,摆地摊的胖老太太坚持,这鞋子若是分开了,就不好卖了,死活不肯将“巴依老爷”和“阿凡提”搭配给我。

当时黄小诗很小声地提醒我,可以一起买下来的。我说,四只拖鞋我怎么穿啊?两只穿脚上,两只穿手上,你当我爬行动物啊?

黄小诗脸红了一小下,很不好意思地纠正我,哎,莫春,你不知道吧,爬行动物不穿鞋子的。

我白了故作聪明的黄小诗一眼,说,我知道了,它们不穿鞋子,它们穿袜子!说完后,转过头来,继续做老太太的工作。

那一天,我一屁股坐在马路边上,同老太太一直从下午六点聊到晚上九点。黄小诗就很斯文地站在我的身边,虽然几次都低声嘟哝着要早点回家,但都被我无情拒绝了。我说,你要走,你就自己走吧,我得买下“巴依老爷”和“阿凡提”来!黄小诗又担心我独自回家不安全,所以,就一直可怜兮兮地站在我的身边,等我给老太太洗脑结束。

我语重心长的跟老太太讲,我要错开买这两只拖鞋,是基于“社会和谐”来的。社会和谐啊,不起争端啊,不要矛盾啊,息事宁人啊,美化绿化啊。经济发展要和环境污染和谐啊,穷苦百姓要和贪官富豪们和谐啊,所以,阿凡提得和巴依老爷先和谐了。你不同意他们俩人和谐,你就是反对社会和谐,反对社会和谐在你们年轻的那个年代可是反革命的,会被枪毙的,会家破人亡的,会流离失所的……

老太太最终眼含热泪的被我和谐了。

从此,“巴依老爷”和“阿凡提”相亲相爱地“和谐”在一起了。

据麦乐说,黄小诗那天也因为等我,回家晚了,被她后妈给“家法和谐”了。我问过黄小诗,那天是不是真的因为我,她后妈又欺负过她。

黄小诗突然很莫名地哭了,鼻子红得像匹诺曹,嘴巴里却一直说,没有啊,没有啊。她没打我啊。

我当时还特别鄙夷地嘲笑了她,我说,你的眼睛简直就是承包了自来水公司,资源也太丰富了吧?不能说起你后妈,你就哭啊。算了,既然她没打你,你也就别在我面前哭了!好让人烦躁的!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那天,黄小诗的后妈的确“家法和谐”黄小诗了。因为黄小诗的躲闪,她不成,便狠狠地揪住了黄小诗的头发。

我常常在想,那会是怎样的狠毒女人,又会是怎样狠毒的手,在这揪住头发的一瞬之间,生生地从黄小诗的小脑袋上揪下了一绺头发!我还在想过,那几乎是连带着头皮的头发,从黄小诗的脑袋上剥离的时候,是怎样的一种生疼!怎样的一种鲜血淋漓!当时的黄小诗一定是用细细的小胳膊搂住自己瘦瘦的小身体,瘫坐在地上,无声地哭泣,像一只被揉碎了的布娃娃。我甚至很小人地想过,黄小诗在面对那一瞬间撕心裂肺的疼痛时,有没有突然恨过我!恨我的无聊!恨我的执拗!恨我非要买下那双离谱的拖鞋!


梧桐那么伤 引子 (三)柏油路上的找寻

从此,黄小诗的脑袋上多了一块直径达一厘米的近似圆形的秃疤。所以,她再也不曾披散过头发,而是一直紧紧地束着马尾辫,来掩藏着一个女孩子最不愿意让人知晓的伤疤。

为此,我是那样的内疚和抱歉。但是,我却不敢对黄小诗说什么,虽然,我们是那样好的朋友。我怕再提起这个伤疤,会让她再次想起那个晚上,再次翻江倒海的难过。

每次,在宿舍里,黄小诗洗完头发后,都会坐在窗户边静静地梳理她的头发,很安静地梳理着。这时,我抬头,疏离的阳光漫过宿舍墙壁的花藤,光影透过窗户,落在她细密的发间,这时,她脑袋上的那块秃疤便会像匕首一样地凌厉而鲜明地刺入我的眼睛。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哪怕麦乐,哪怕我最亲爱的奶奶,只要我看到黄小诗脑袋上那块秃掉的疤,心里是这样揪揪的痛。

而这个时候,在窗前梳理头发的黄小诗,很敏感地发现我在看她,就会很匆忙很慌乱地扎起还湿漉漉着的头发,漂亮的瞳孔里闪过一抹温柔的倔强。

可是,我知道,这块秃疤对于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来说,是多么大的伤痕。

如果,我告诉你,黄小诗除了洗头发时,头发是散着的,其他时候都是紧紧的束成马尾,借此来掩饰秃斑。哪怕是夜晚睡觉,她都这么紧紧地紧紧地绑着马尾辫。我想,她一定是害怕,如果散着头发,那个陈旧的秃疤会令她整个梦境都是体无完肤的疼痛。

看到这里,你们会不会讨厌我?讨厌我,让一个女孩,让自己那么亲密的朋友,受这样的伤?

是的,买“巴依老爷”和“阿凡提”那天,我明明是知道她有一个很凶悍的继母!我明明是知道,她的继母总是这么千方百计地折磨她为难她!我明明是知道,她如果回去得太晚,极有可能会遭遇训斥!

但是,我想到了训斥想到了责骂想到了为难,我确实没有想到还会有这样残酷的伤疤!如果知道,我是绝对不会为买到“巴依老爷”和“阿凡提”,而伤害了黄小诗。

我宁可一辈子赤着脚走路,如果黄小诗脑袋上的疤,会重新长出浓密而漂亮的头发。

(三)柏油路上的找寻

而此时,那个间接伤害了黄小诗的“巴依老爷”却命殒于摩天轮。

我看着路面上的车流如织,想到“巴依老爷”极有可能被滚滚车轮压得“脑浆迸裂”,突然有一种莫名的伤感侵袭而来——我又想起黄小诗脑袋上那块秃秃的疤。

我一厢情愿地认为,这双拖鞋的结合,是导致了黄小诗秃疤出现的原因。而今,它们却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分离了。那么,这样看来,黄小诗脑袋上的那个伤疤是不是就存在得太滑稽太莫名其妙了呢?

本来,还有这双拖鞋来做我替罪的羔羊,分担我心里的罪恶感。而此刻,这只替罪羔羊突然要消失了。我便成了这个世界上,黄小诗脑袋上那块伤疤仅存的导致者了。罪恶感突然失去了分担。

你们是不是又更讨厌我了?

因为,从头到尾,我是一个如此不敢担当的女孩!只会故作轻松地说着一些无关痛痒的大话。

那一天,当我从摩天轮上下来后,直接冲到了公路上,在车水马龙中,寻觅着曾在自己脚上的鞋子。

滚烫的柏油路面,赤着单脚的我,就这样来来回回,像一只焦躁的田鼠,来来回回地寻找着属于自己的果实。或者说,像一个凶手,急于找到自己的同伙,来减轻自己的罪行。

可是,我却没有再看到,我亲爱的“巴依老爷”。

它确实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如此莫名其妙。

“阿凡提”孤孤单单地在我的右脚上,沉默不语。我孤零零地站在路边,一副很文艺青年的模样,对它说了一句:你很想念它,是吗?


梧桐那么伤 引子 (四)镜子里的思念

你很想念他,是吗?

这一句话,我无数次对着镜子说过。

每一次,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问,你很想念他,是吗?然后,就会紧紧闭上嘴巴,不回答。镜子里,只留下一个女孩委屈的眼睛和坚强的脸庞。

这个纠结,从我八岁那年开始。

很小的时候,我就变得异常爱美,经常在妈妈的梳妆镜前,臭美不已。为此,他曾悄悄给我买过一个很小的镜子,圆圆的,包裹着粗糙的绿色的塑料壳。

当时的他,大手粗糙,布满了为生活奔波的裂纹,却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温暖我的地方。

那天,他将我抱在腿上,把镜子放到我的小手里,然后,心满意足地笑,对奶奶说,你看,咱家姑娘懂得美了。说完,擦擦头上的汗水,哈哈地笑。

我一直都记得他的笑,记得他的笑容沿着他脸上的笑纹绽放成花一般模样。记得是那样的深,那样不可替代,不可忘记。因为,我曾经和我的弟弟,可爱的莫帆,一同喊过他,爸爸。

当然,这只限于我八岁之前。

麦乐说过,伤感的回忆容易让人老,比较不合适我们少女。所以,我努力让自己尽可能少地记起这段不快乐的往事。

但是,2005年的5月5日,在我丢失了“巴依老爷”之后,却忍不住又想起。原来,“巴依老爷”与“阿凡提”永远是无法相亲相爱的,就好比,如果我恨我父亲的话,便永远不可能去原谅他。

原谅他在我八岁那年的离去。

只不过是我八岁那年生了一场大病,这个男人便就此离去。我常常会想,他是不是惧怕做父亲的责任啊?所以,才会在当年,就那么,一走了之。

(五)圈养在心底的蛇

2005年5月5日。阳光之下,还发生过什么?

哦,那天,麦乐和黄小诗跟管理员呕完气后,就走到公路边找到了我。麦乐大概是想起我诅咒她和黄小诗的那些“临死前的遗言”了。

她说,没想到啊没想到,莫春,原来你脑子里装了这么多恶毒的念头啊!原来,连我和黄小诗,你都不放过啊!你太黑了!要不说嘛,患难见真情!我今天可算见识你这个小人了!说完,她就耸着肩膀,故作鄙夷地看着我。

而在她身边,停止了哭泣的黄小诗倒是很哲学地说了一句话,她说,其实,每个人的心里暗处,都盘着一条自己也无法觉察的毒蛇。有的人心中的毒蛇永远地睡着了;而有些人心中的毒蛇突然惊醒了,吐着鲜红的芯子,击中了那些或许自己都不想伤害的人。

麦乐很大嘴巴地接了一句,你后妈这么折磨你,大概就是心里面那条毒蛇开始发作了!

这样,本来已经在摩天轮惊吓风波中忘记伤心事的黄小诗又开始伤心起来。我和麦乐又不得不再次安慰她。

我抬头看看麦乐,说,都怪你乌鸦嘴!这次换什么地方让她忘忧?碰碰车?跷跷板?

麦乐吸了一口烟,将烟蒂扔到地上,说,要不把她搬火星上去吧!

我笑,我们俩要有这个技术,先把她后妈搬到火星上去好了!

麦乐挠了挠乱七八糟的头发,皱了皱眉头,说道,也是噢。

(六)那些或许我一辈子都无法知道的……

2005年5月5日。我回忆中的关键句子——摩天轮的门开了,我们很害怕;“巴依老爷”丢了,“阿凡提”很孤单;我又想起了他留给我的不开心的往事,可是我还是想他了,因为他曾经是我和莫帆的爸爸。

那么,你们,你们的2005年5月5日,又有什么记忆呢?

是谁,从这个单薄的日期里,悄无声息地走过了你的生活?又是谁,虔诚地守候在命运的下一个路口,安静地等待着你的再次路过?

你若是记得,一定要悄悄地写下来。因为,我担心,其中的某一些小小的细节,将会对我很重要。

其实,我也知道的——

这些,

或许,你会告诉我。

或许,你什么也不说。

梧桐那么伤 第一章 一、麦乐、莫春以及“那些小时候的迷信”(1)

第一章

就如同那个古老的传言

如果

将你的名字埋在梧桐之下

是不是就能期待幸福出现?

一、麦乐、莫春以及“那些小时候的迷信”

麦乐说,莫春,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小时候曾迷信过那么多东西啊?比如,一只猫会有九条命;比如,吃泡泡糖时咽下去,肠子会被黏结起来;再比如,小孩子撒谎会被大灰狼拖去吃掉;更离谱的是,我们还相信大人所说的,我们是他们从山沟啊、马路上捡回来的,或者是用玉米饼子、馒头换回家的。

麦乐说这话时,脑袋埋在针织毛衫大大的衣领里,白皙的脖子缩得很短,她手里拿着银色调羹,不停调着眼前的咖啡,香气袅袅,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她并不看我,只是,自顾自地说,莫春,你看,我们多傻!为此,我还特意将表姐家那只老猫从三楼扔下,结果,猫没摔死,我差点被表姐给掐死;还有泡泡糖,你说,我们小时候,物质多贫乏,怎么会舍得将泡泡糖吐掉啊,不都吞下肚子了么?可也不见得谁的肠子被黏结?大灰狼的故事吓得我说了那么多年实话,现在才发现,其实说实话,才会被大灰狼拖去吃掉。比如那天,在畅乐园KTV,我喝了酒,舌头大,对着那个骆驼脸的邱总说,你长得真像骆驼啊。结果,我的脸就立刻被那帮人打得肿成了驼峰……

麦乐的意思我懂,她是说,我们年少时有很多真理都被长大后的实践颠覆了。

比方说,高中时,我和麦乐挤破脑袋拼命学习,三更灯火五更鸡,终于在千军万马中奔过独木桥,奔进象牙塔,“天之骄子”的称号没戴多久,朝廷下了文件,将我们划成“普通劳动者”。想到坚挺的人民币堆出的这四年大学之后,姚麦乐同学将继续光荣地在酒吧里做驻唱,而我也将无尚荣耀地处于失业状态中,偶尔给那个叫白楚的漂亮男子打打零工,心里就抽搐。虽然,这个美好的男子令我不胜向往之,花痴之,癫狂之;最后不胜抓狂之——他竟然无视我的千般美好,与那个叫溪蓝的整日病歪歪的小美人双栖双飞了。

麦乐说,莫春,早知道,我小时候,就多摔几次猫,早日破除“迷信”思想对我的戕害,我现在该是盖茨第二了!

麦乐总这么大舌头,喝酒会大舌头,喝咖啡也会大舌头。就连课堂上睡觉,也会睡成大舌头。有一次物理课堂,她睡得天昏地暗后,猛然爬起,问教物理的女老师:老师,咱们这个高数什么时候考?

那堂课,物理女老师很生气,因为她太年轻,所以,一直对下面的麦乐翻白眼,无知者无畏的麦乐就同她对着翻。

那节课,麦乐越说越气,然后,就扯起我的胳膊,众目睽睽之下,大摇大摆地走出教室。

走出门后,姚麦乐龇着她的两颗晶莹如玉的小虎牙对我笑,莫春,刚才是不是很帅?唉,其实我心也挺虚的。不过,这肆无忌惮的感觉,就一个字,爽啊!

确实很爽!打那之后,我这个无辜少女便与麦乐为伍,加入了全国高等学府那支硕大的逃课队伍中,时不时同姚麦乐坐在某个咖啡屋的雅座上,谈谈“小时候那些迷信”对我们的戕害。

麦乐最后停止了调弄咖啡,将小小的脑袋从大大的针织衫里挣脱出来,很是激情澎湃地和我讨论黄小诗她那个彪悍的后妈。

黄小诗的后妈,自打她嫁给黄小诗她爸这两年来,我和麦乐一直没有见过她的庐山真面目。

一方面,黄小诗再不敢将我和麦乐带回家;另一方面,我和麦乐确实不愿意看到黄小诗在我们面前,对着她后妈唯唯诺诺的模样。

当然了,像我和麦乐这么具有正义感的人,是不可能没有想过替黄小诗惩治一下她这位彪悍的后母的。只是,诡异得很,命运注定我们三个人无法在地球上相遇。

第一次打算惩治黄小诗的后妈,是在两年前,黄小诗身上第一次出现了青紫的伤痕。当时,我和麦乐趁着自习课偷偷地躲在校园的小超市里面吃冰棒。现在想想,自习课躲在小超市里吃零食,应该算是我们艰苦而乏味的高中生活里面的一种乐趣吧。

当这种乐趣对面是黄小诗身上那些伤痕时,麦乐像只将要爆裂的气球一样,唰——从小凳子上跳起来,她说,莫春,你看咱们黄小诗都被那只母猴子欺负成这样了,咱俩不能再在这里装孙子了,一定要让那母猴子知道咱们黄小诗是有后台的!

麦乐的话,对于我来说,一般都是真理。就好比我的话,对于麦乐来说,就是天条一样。所以,当时我也无比的激昂,不顾黄小诗的反对,就加入了麦乐的“惩治母猴敢死队”。


梧桐那么伤 第一章 一、麦乐、莫春以及“那些小时候的迷信”(2)

当天下午,我们逃了晚自习,潜伏在黄小诗家楼道里,打算在她后妈下班开门时,用塑料袋套住她脑袋,狠狠揍一顿。

结果,当有人出现在黄小诗家门口时,我和麦乐就像两只大狒狒一样冲了上去,不由分说地用红塑料袋将来者脑袋套住,狂虐不已。

直到黄小诗家的门开了,一中年妇女脸上涂着厚厚的海底泥,人鬼不分地出现,喊道,你们这是干什么?

我和麦乐才发现,可能祸害错了人。所以,像两只兔子疯跑下楼道。当时,正好有人上楼梯,也被我和麦乐给撞倒滚了下楼梯,麦乐还顺势踩了两脚,只听那人鬼哭狼嚎一样大叫。我本来是想停下拉这个无辜的人起来的,但是被麦乐扯着胳膊就给拎走了。她说,莫春,这不是你学雷锋的时候!

隔天,黄小诗告诉我们,昨天晚上,他们小区居委会负责发放计生用品的一老太太,被两个歹徒捶击在地。老太太被送回家,清醒后,大哭不已。说到这里,黄小诗的脸微微一红。

我和麦乐故作镇静地问,她哭什么啊?

黄小诗很小声地在我们耳边说,老太太大哭,说自己活了大半辈子了,都不知道这世道这么恶劣。居然还有人打劫她,只为了打劫避孕套!

我和麦乐的脖子都僵直了。麦乐很不屑地低声说,我们俩要那玩意儿有什么用啊?

我捏了麦乐一把,示意她不要乱讲话,免得让黄小诗听出什么来。

好在黄小诗并没在意麦乐的话,只是继续说道,喏,这是老太太说的。她身上也就计生用品啊。

我突然很想问问,那个被麦乐踩了的人,是怎么一种境况了。但是黄小诗一直没提这个消息,我也只好将这个疑问给生生地憋回嘴巴里了。

中午,我和麦乐借口外出洗澡,去班主任那里请假。其实,我们是偷着去上网。

那时,麦乐神奇地网恋了。

正当她在键盘上翻飞着五指,乐不可支地进行着她那如花似玉的早恋时,QQ里弹出了一条新闻,说是XX省XX市XX小区一对小情侣,一时欲火焚身,在楼道里打劫了一正在往各家各户发送计生用品的老太太,劫持走了一只避孕套。

当然,XX小区就是黄小诗家所在的小区啦,那俩被说做“欲火焚身”的情侣,就是指我和麦乐了。

我看看麦乐那俏丽的小短发,心想,莫不是昨天夜太黑,麦乐被当成了男生?

坐在我旁边的麦乐也被这条“劫持一只避孕套”的QQ新闻给震撼了。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部,又扭头看了看自己的屁股,然后又看看我那一头女性性别鲜明的长发,极其不满地说,好歹姐姐我也是发育良好的一少女啊,不像莫春你这么空“前”绝“后”,怎么能被看成是男人呢?

我没有接她的话头,只是指了指电脑屏幕,对麦乐说,呀,你看,这消息还说,这对“年轻男女”劫持了一只避孕套后还将一少年给撞出了粉碎性骨折哎。

麦乐看到这里,小脸蛋变得有些黑,闷着声息,隔了一小会儿,她才轻轻地问我,她说,莫春,你看,我是不是把那个小孩给害惨了,万一他留下什么后遗症什么的,是不是这一辈子就残疾了呀?

我很诚实地点点头,我说,黄小诗怎么就没有报告给咱这个事情呢?不过,麦乐,要是你良心过意不去的话,我建议你去黄小诗家那栋楼去看看,给那个少年付上昂贵的医疗费,如果他残疾了的话,你就卖身给他做童养媳。然后,办完这一切,咱俩再到警察局自首,交代咱俩是如何的欲火焚身,打劫了那个老太太,劫持走了那只避孕套。再然后,咱俩上报纸头条,上电视新闻,上少年犯心理访谈……

我的这一番无心的话,居然把麦乐刚刚好不容易萌生的良心给掐灭了。麦乐说,算了吧,我估计我也没有那么大的重量吧,那小子养几天,估计也就好起来了。

从这次“教育”黄小诗的后妈不成之后,麦乐和我再也没有去过黄小诗那个小区。估计麦乐是惧怕被那个让自己给踩成粉碎性骨折的少年给认出来;而我,却害怕遇见那个发放计生用品的老太太。劫持一只避孕套这么彪悍的罪名,我担当一次就可以了,担当多了,我这个花季少女会心理变态的。


梧桐那么伤 第一章 二、白和楚,都是我喜欢的字;而它们成了你的名字。(1)

由于再也没有去过黄小诗家所在的那个小区,所以,黄小诗的后妈,在我和麦乐的眼里,一直就是个谜样诡异的人物。我们对于她最清晰的记忆,也不过是那天晚上满脸涂着海底泥时的样子,我们都辨认不出她的五官具体是什么型号的。后来,也不愿意在黄小诗面前提及这个女人,因为一提她的后妈,黄小诗的眼泪就流得特别顺畅。

正当我沉浸在自己与麦乐为了保护黄小诗而造就的暴力高中时代时,刚刚还在热火朝天地同我探讨黄小诗那彪悍后母的麦乐同学玉手一伸,将咖啡杯哐当放在桌子上,两眼放光,似乎想起了什么似的。

她说,莫春啊。我终于想起了,小时候,确实有过一个“迷信”说法很对,没有戕害过我们的思想。

我好奇地看着她。她正在兴奋地手舞足蹈,跟抢银行大获成功一样开心。

麦乐说,小时候,他们说,后妈都不是好人,会虐待小孩。现在,从黄小诗身上看来,这个小时候的“迷信”说法绝对是一等一的对!

说到这里,她又忍不住开始胡言乱语道,哎呀,莫春,你说,这要是将来,白楚娶了溪蓝,然后生了个娃儿,多病多灾的溪蓝要是死掉了,白楚再娶了你做续弦的话,你可就是一等一的做后妈的料啊!

二、白和楚,都是我喜欢的字;而它们成了你的名字。

后来,我将自己与麦乐在咖啡店里关于“儿时迷信”这个话题的讨论,告诉了白楚。当然,我没有告诉他,在不久的将来,据麦乐说,我极有可能成为你三五年后将要降落人间的儿子或者女儿的后妈。

白楚象征性地应了一声哦,就埋在他的画稿中,不抬头。他的眉头微微皱着,似乎在思虑着画稿的调色;额角浓黑细密的发线,如同春日绵绵长青藤一般,缠缠绕绕、绕绕缠缠,纠结进我视线,生着绒细的根、长着柔绿的叶。我喜欢看男生工作时的样子,更喜欢看白楚工作时的样子。

他拿画笔的手纤长漂亮,指甲修剪得圆润而干净,令我这样的女孩子都会心存嫉妒。

麦乐说我心态不成熟,孩子气,她说,莫春,一男人的手还能怎么漂亮?再漂亮、再纤长,它也抵不过一个猪蹄膀!猪蹄能充饥,那男人的手能充饥么?

麦乐说过很多哲理的话,唯独这次不够哲理。白楚是这个城市的新贵才子,那双纤长的手画出的画,可以为他身边的女孩换得无数猪蹄膀。有了这次想像之后,我更加热爱白楚那双漂亮的手了,他总让我看到无数的猪蹄膀,填补了我的“饥饿感”。

沉浸在画中的白楚没留意,我两只绿油油的眼睛正满是饥饿地看着他漂亮纤长的手指出神,半天后,他才记起眼前有我这么一个大活人在晃荡,遂抬头,看了看我,说,莫春,你和那个麦乐,小时候受的什么教育啊?我怎么就没觉得自己被那些所谓的迷信缠住脚呢?

白楚说完,将新画搁在桌子上,伸伸懒腰,没等我回答,他兀自看看表,皱眉,问我,莫春,你怎么这个时间到我的画室呢?我好像没让你来吧?你今天没课吗?

白楚的话,有时蛮让人难受。其实,我也只不过闲来无事,从学校里溜达溜达,就溜达到他的画室里。

白楚这样处于人生得意状态的人,自然记不得小时候的事。或者,他一生都这么顺利,这些繁琐的事情对于他,没有可笑之处。

所以,那天,我给白楚倒了满满一杯白水之后,就落落地离开了。

我离开的时候,白楚正盯着窗外出神,杯子里的袅袅热气升腾在空中,漫浸着他微长而浓密的睫毛和浓浓的眉毛。

其实那天,我恰好是鼓足了几分勇气,想同他说一个掺着玩笑的事实。那就是,我小时候也迷信过,迷信过一种叫做梧桐的树。小的时候,奶奶曾告诉我,梧桐树是凤凰神鸟唯一栖息的地方,所以,将你念的人,想的事和物写在纸上,埋在梧桐树下,就可以实现自己的心愿。

我曾在梧桐树下埋过两个人的名字,一个是于远方,一个是白楚。

于远方是我父亲,白楚是我喜欢的男子。


梧桐那么伤 第一章 二、白和楚,都是我喜欢的字;而它们成了你的名字。(2)

八岁时,我埋下于远方的名字,我就一直在梧桐树下等待着这个曾给了我无数次温暖、却又不辞而别的男子,回家。

十四岁时,我奔跑出城市,在一个那样偏远的地方,找到一棵梧桐树,上气不接下气地剧烈心跳着,埋下了白楚的名字。

是的,白和楚,都是我喜欢的字。很久之前,语文老师就告诉过我们,汉字充满了温度和颜色。所以,白和楚,就承载了我那个年龄关于年轻男子、翩翩佳公子的所有遐想,譬如,白云飞、楚留香。

而,白楚却是这样的恰好,恰好成了你的名字。

我又是这样恰好,恰好将生活同遐想混淆。懵懂的年纪中懵懂的感觉白楚是老天扔下来给我的。

麦乐说我是白痴。

可是,怎么办呢?恰好,就这样恰好,我遇到的这个男子,他的名字恰好有我心跳的温度和脸红的颜色。

当然,后来,因为溪蓝的出现,我就不再那么白痴地在梧桐树下埋我想念的人的名字了,我将纸条上写上金子银子元宝人民币美元英镑,希望自己的发财梦能够实现。

即使是溪蓝出现了,可我还是惦记着白楚,惦记着他对我笑的时候,眼底曾经有的满满的温柔和光亮。他那双漂亮的手,除了会画出漂亮的画,还会做天下最美味的鸡汤。当然,这种美味的鸡汤,我只尝过一次,还是我发烧感冒的时候。

年岁已经很久了的样子,我还是记的。当时的白楚带着一身雪花进门,眉梢上也挂着白白的一片,眼睛里是一片蔚蓝的颜色,漂亮的手中拎着一只很肥的小公鸡。

当时奶奶在家,但是白楚执意要亲自下厨房。所以,在这栋暗黑的楼房中,我斜靠在床上,听着厨房里乒乒乓乓的声音。

奶奶知道,我在跟着一个年轻的画家学画画。但是,她没想到这个画家是这么年轻,这么好看。于是,一贯热心肠的奶奶凑到我面前,问道,这小伙子多大了啊?还没媳妇吧?没媳妇的话,我给他找几个吧?

我当时虽然发烧,但是好在没有被烧糊涂了。如果被烧糊涂了的话,我一定跟奶奶说,你甭给他介绍了,等我长大了,你把我嫁给他吧!

后来,因为害怕奶奶真的要给白楚找女朋友,我再也没有让白楚来我家。当然,这其中更有一个小女孩不为人知的小小的自尊和虚荣在里面——我实在不愿意让这个那么矜贵的男子看到这样破旧的楼栋,这样狭小的家。

那天的鸡汤真的很美味,白楚很细心地将小公鸡剁得极其细碎,笑,说这样方便入味。当时,我一直盯着他纤长的手指发呆,他很温柔地一勺一勺地吹冷,一勺一勺地放到我的嘴边。然后,淡淡地跟我说着一些画室里有趣的小事情。最后,他略略心疼地口气,埋怨,你这家伙,怎么这么不小心呢。大冬天,为什么往水里钻呢?

我又不是傻瓜,没事的话,我当然不会往水里钻了。我当时也是见义勇为,发扬风格而已。要说起我掉进水里这事,也得由我弟弟莫帆的好朋友胡为乐说起。

胡为乐是典型的没事找抽型性格,严重的精神分裂。从他十三岁从美国回来,出现在我视线里开始,我就已经发现了他的这个特点。他第一次跟着莫帆到我家,看着在一边给小狗贝勒和太子喂食的我,对莫帆说,这姑娘是你姐啊?怎么有点大小眼,长短腿呢,好像还是招风耳。

当时,我可只有十五岁啊,生活中刚刚出现了一个叫白楚的男子,正是我爱美心盛的时期。你想,有人这么诋毁我,我能不生气吗?

我一生气,就拎着狗盆,冲他摔打过去。吓得胡为乐倒退出门,一脚踩空,顺着楼梯滚了三圈,跌得几乎都不能动弹了。

当时,他安静地躺在那里,等待莫帆到楼下把他扶起,也等待着我惊慌失措地下去跟他认错。但是,他没想到的是,他都跌成了那个样子,我也不放过他。我直接从楼梯上蹦了下去,又跺了他两脚。而他的好兄弟,莫帆也只有在一旁看的份儿,不敢上前劝我。

也就是从那天起,胡为乐对我产生了敬畏之心,他见过凶悍的女生,但是没见过像我这么凶悍的。


梧桐那么伤 第一章 二、白和楚,都是我喜欢的字;而它们成了你的名字。(3)

说到白楚埋怨我的冬天落水,也是因为胡为乐的“没事找抽”。他十四岁开始长胡须了,于是,在路上顺便调戏那些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说她们嘴巴上也长胡须,说她们是典型的内分泌失衡。你想啊,现在的小姑娘,哪个不是厉害的主儿。于是,那些厉害的主儿们,合力将胡为乐推到了路边湖里。

而我,恰好从那里经过。

胡为乐不会游泳啊,更巧的是那群小姑娘也不会游泳,更更巧的是,我也不会游泳啊。但是,倒霉就倒霉在我天生热心肠,这一点,随我奶奶。于是,我的心肠一热,也就忘记了自己不会游泳的事实了。直接从自行车上蹦下来,蹦到了湖里。

湖水那个冰冷啊,比肯德基里的冰可乐还冰冷啊。

在一边热烈挣扎的胡为乐一看我这么英勇就义,慷慨献身,可能也觉得自己死得其所了,于是也就不怎么挣扎了,只见浮着薄冰的小湖水冒出一串小水泡,他就沉底了。

当时,岸上的小姑娘大概是被吓傻了,竟然直愣愣地看着我和胡为乐挣扎之后,冒着水泡沉底。

我不知道最后,我和胡为乐是怎样被救上来的。

我当时的神经估计被冰傻了,竟然感觉满天雪花飞舞之下,一漫画中才有的漂亮的王子从天而降,将湿漉漉的我,从湖底温柔地抱起,抱上了南瓜马车,载到了温暖而华贵的皇宫。皇宫里的壁炉里劈里啪啦燃烧着熊熊的炉火,王子在众侍者的眼前,再次很温柔地将我抱到炉火前,正在我惆怅自己是不是要在王子深情的注视之下宽衣解带,将衣服在炉火边烘干时。王子居然低下头,俯身亲吻了我。我瞪大了眼珠子不知该迎合还是拒绝或者是欲拒还迎……这时,只听到一声犬吠,我便从这场华丽的昏迷中清醒了过来——睁眼一看,我已经躺在家里的热被窝里了,左边卧着太子右边卧着贝勒,两条狗正在争先恐后地舔我的脸。

我一看,悲愤不已。原来那梦里的王子居然是这两条小家伙。

在我挥手将它们推开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右手心,紧紧捏着一枚精致异常的袖扣,内敛沉静的银色,浮面上是精心凹刻的图案,四周镶嵌着钻石样光芒的宝石,如同碎裂的星辰一样。袖扣中央浮雕着一大写字母J,不知道有什么特别的含义。而反面,也是极其精致的英文字标:Cartier。

这种别致典雅的袖扣,我只从麦乐手中抢来的《瑞丽》杂志上才偶尔见过。

那一刻,心情突然浮沉不定起来,某些似乎遥远而模糊的影像就在眼前晃啊晃的,难道,我真的遇见了王子?

王子将我救起来后,深情的地我的时候,发现我太过迎合了,心想,我靠,这简直就是荡妇吗,就将我抛弃了;还是我太过矜持,王子心想,这不是木头吗,真没趣,才将我抛弃的呢?更或者,王子看到了旁边清秀的胡为乐,而王子恰好又是同性恋,就将胡为乐给抱走了?

恰好,这时,莫帆回家,告诉我,他刚从胡为乐的病房里回来,胡为乐被抢救过来了。我喃喃道,原来,王子不是同性恋啊。

莫帆很好奇地抱起贝勒,抚摸着它的小脑袋,问我,姐姐,你说什么啊?是不是发烧过头了,说胡话啊?

我瞥了他一眼,说,小孩子,一边去!

胡为乐康复了之后,对我是万分崇敬,他没想到我会这么豪气冲天,为弟弟的朋友插刀。他说,纯洁,纯洁,你不知道,你当时跳水的姿势多么帅啊,郭晶晶伏明霞都没法跟你比啊!

我睨着眼睛看着胡为乐,不知道为什么,他喊我“春姐”的时候,我总感觉他在喊我“纯洁”“纯洁”,他越这么喊,我就越觉得自己不纯洁。

当然,白楚来探望发烧的我,亲自给我下厨炖小公鸡那天,我并没有告诉他,我是为救人而掉进水里的。我宁愿他一直认为我是不小心失足落水的。

前者和后者总是有差别的,前者太过英雄主义,像白楚这样的男子肯定不会喜欢这种悲壮的英雄人物莫春,他更喜欢后面那个傻乎乎的失足落水的弱女子式莫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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