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睁开眼睛仿佛看到一个新世界。 即使在我说了无数次要放弃的时候也没有停止过喜欢你 (加末小熙QQ:942912328) 满眼皆是白。 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窗帘,白色的被套和床单,他穿着白色的大褂,戴着白色的口罩。 他摘下口罩,露出洁白的牙齿,对我笑。 他说,罗诗橙,你醒了。 他说,我是聂嘉羽医生。 午后无风,我努力地拼凑着混乱的记忆,终于将这两天的事情连贯起来。 我因为浑浑噩噩地追着一个背影而神经错乱,在十字路口忽略了那个交通灯的颜色,等到耳边传来尖锐的刹车声时,在我整个人无可逆转地倒向地面时,在我的意识最后还有一丝是清醒时,我脑袋里唯一的念头就是那个背影。 那个背影,他是我要找的人吗? 是那个将我撞倒的司机送我来的,护士形容给我听,说那是个玉树临风的年轻男人,抱着我一路冲进来的样子十分英勇,她们都以为我是他的女朋友或者未婚妻之类的人物。 没想到其实是个往别人轮胎下钻的疯子,我轻声笑了。 得知我并没有大碍,他付了医药费就走了,我松了口气,他没揪着我不放就不错了,我可真的没想过要他负什么责任。 聂嘉羽推门进来,查看了一下我的小腿,他很认真,像是端详着一件工艺品。 他告诉我说,还休息两天就可以出院了,他在离开病房的时候对我笑了笑。 我怔怔的,不晓得应该作何反应。 我一向都是这么迟钝,这么呆滞,这么不灵敏,所以我后来变得越来越沉默,越来越不合群,越来越落落寡欢。 我没什么朋友,因为无论周围的人说什么我都无法参与进去,那些亲密的女孩们组成的小圈子,小团体,我都无法融入,但与此对应的是,我也没什么敌人,所以我安慰自己说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在我出院之后的第三天,我接到聂嘉羽的电话,他的声音温和低沉,伴随着耳畔吱吱作响的电流一起抵达我的耳膜。 他说,今天是周末,我们一起吃饭吧。 我说“好”的时候连自己都吓了一跳,挂掉电话之后我还在心里埋怨了自己好半天,为什么这么轻佻,为什么这么随便就接受别人的邀请,别人一定会觉得我很轻浮吧。 事实证明是我自己多虑了,他什么冒昧的话都没有说起,我们之间有一种自然而然的熟稔,像老友一般,即使只是聊聊天气,聊聊他的宠物,聊聊某个牌子的果汁,聊聊某条路上的小吃都不觉得无聊。 吃完那餐饭,夜幕已降临,周围有三三两两擦肩而过的情侣,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大同小异,我想也许这种表情的名字就叫做“我在爱情里”。 我住的公寓的拐角处有一个年纪很大的婆婆提着一个篮子,篮子里是一小束一小束的栀子花。 那种淡淡的沁人心脾的香味像是具有唤醒记忆的能量,我呆呆地看着它们,挪不开脚步。 聂嘉羽掏出零钱买了两小束给我,我连忙道谢。他微微一笑,罗诗橙,你不必这么客气,又不是什么大事。 这两束小小的栀子花后来被我插在书桌上的水瓶里,芬芳弥漫了整个房间。 那天晚上聂嘉羽把我送到公寓门口道别之前说,罗诗橙,你的气质跟它很般配。 栀子花,常绿灌木,属于茜草科,他轻声说。然后伸出手,替我捋顺被风吹乱的头发。 [二] 聂嘉羽常常说我是一个具有植物气质的人。 植物气质?我百思不得其解,这是个什么样的概念呢?他解释说,就是安静不张扬,内敛,谦和,低调。 罗诗橙,这些特质你全部都具备呢。 我想了想,我说其实你是想说我是个乏善可陈的活死人对不对? 他笑起来眼睛像两轮弯月,哪里有你这么漂亮的活死人。 我张了张嘴,不晓得说什么,索性就没说话了。 聂嘉羽是一个妥帖的人,不说让人难堪的话,也不做让人难堪的事,至于暧昧的举动更是从来没有过,只是在每次过马路的时候他总会下意识地拉住我,让我靠他近一些。 我晓得他只是担心我,但我不想去问他这担心的背后是什么。 他也曾问过我,当日为什么那么不小心。 我解释说,因为看到一个背影似乎是我想要找的人,所以就丧失了理智。 他小心翼翼地问,那个背影对于你来说是很重要的人? 我看着他的脸,这么年轻的一张脸,这么拼命想要掩饰情绪却依然让人一眼就洞悉心事的脸,我故意笑着说,是啊,非常重要。 他的眉头皱了皱,用疑惑的口气问,是很爱的人? 我终于忍不住拊掌而笑,不不不,是我恨的人,是偷了我钱包的人。 听到这句话聂嘉羽明显地松了一口气,接着便问我,丢了多少钱? 我顿了顿,钱的数目我不太记得了,之所以那么想要找到那个偷我钱包的人,只是抱着侥幸的想法想寻回丢失的钱包,因为有一张对我而言很重要的照片在那个钱包的隔层里。 而我没有说的是,这张照片对我来说才是真正贵重的东西,这张照片上的人才是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人,是我很爱很爱的那个人。 聂嘉羽不是笨蛋,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便了然于心,从此他再也没有主动问起这件事。 我只是觉得有那么一些遗憾,唐庆苏,在你离开我生命之后,我连一张你的照片都留不住,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传说中的天意,是不是冥冥之中总有一些力量叫我不要再折磨自己,不要再作茧自缚。 聂嘉羽在接下来的那个周末里因为加班的缘故没有约我,等他打电话来的时候我正因为胃疼而蜷曲在床上。 他不仅送来了现成的麦片粥,还在我小小的单身公寓的厨房里做起了鱼片粥。 他那双漂亮的手从黑鱼的背脊上割下一片肉,切成薄薄的鱼片放在鱼皮下,加姜丝,料酒,盐,黑胡椒粉拌匀。 加几滴香油,在沙锅里把水烧开,米放下去,煮开之后关火焖着。 再烧开,煮得黏稠时,把鱼片加进去,迅速搅散,这次只煮四五分钟,这样才可以保持鱼肉的鲜美和嫩滑。 我在卧室里闻到这锅鱼片粥的香味时,竟然忍不住流下眼泪来。 我想原来这就叫做人间烟火。 他做完这一切之后把手洗干净,然后站在卧室门口对我说,罗诗橙,你应该学会善待你自己,你应该学会怎么爱惜你自己的身体。 那晚我在温暖的橘色灯光下喝完了那碗鱼片粥,我抬起头来看着聂嘉羽,终于忍不住问他,你是不是有点喜欢我? 他点点头,过了一会儿,又摇摇头。 我是喜欢你,可不是一点儿。 我又问他,你喜欢我什么? 他回答我说,罗诗橙,你是不是认为我喜欢你漂亮?没错,你这张脸很吸引人,但是我想你明白,我是行医的,我知道你这张脸动过刀子,你吸引我的不是这张漂亮的脸。 他说,哪有那么多为什么,不过因为我想要认真爱一个人的时候,正好遇见了你,就是这么简单。 [三] 他说得对,爱其实就是这么简单,只是我曾经怎么也想不明白。 我真正意识到你长大了,是在十七岁那一年的那个晚上。 安静的晚自习课堂上,你扔了一个纸团给我,展开来看到你苍劲有力的字体:诗橙,我有重要的事跟你说。 唐庆苏,我从来不曾告诉你,在那个夜晚,我毛着腰从位子上溜向教室后门,小步快跑着从教学楼奔向篮球场的这短短的时间段里,我的心几乎要从胸腔里冲出来。 我有些自作多情地幻想,我想也许你即将揭晓的,跟我在我心头日日夜夜盘踞着的是同一件事。 所以在我走向你的时候,我还傻乎乎地整理了一下我的头发和衣服,希望自己看上去能够配得上你的表白。 球场边的路灯把你的影子拉得很长,听到我的脚步声,你转过身来,脸上是我从未见过的严肃神情。 你那种表情让我在瞬间就明白了,接下来你要跟我谈的绝对不是一件浪漫的事情,它应该是很正经的,甚至是有一些残酷的。 你没让我失望,你一开口就让我差点儿崩溃了。 你说,诗橙,我有事求你,你能不能去药店帮我买样东西? 你要我帮你去买的那样东西叫做“验孕棒”,我第一反应是羞耻,接着是愤怒,然后就是断然拒绝,唐庆苏,你是不是疯了,你他妈的不会自己去啊! 若干年后我看着被打翻一地的德芙,回想起我们的过去,在那些短暂的交集岁月里,如果说你曾经也用所谓的温柔的眼神注视过我,那便是发生在那个夜晚的篮球场上了。 你像个无辜的孩子一样看着我,一直看着我,你不开口恳求也不预备解释什么,你只是用我一直希望能够投射在我身上的那种目光看着我。 对,你并没有强迫我,也不曾威逼利诱。 是我自己在那样的注视中败下阵来,那一瞬间,理智被摧毁得灰飞烟灭。 我在那个周末特意穿了表姐的衣服,那曾被我唾弃的艳俗的玫红色,平时总扎成马尾的头发也放下来了,还用卷发棒卷出一次性的大波浪,我甚至还在脸上扑了些粉底和腮红。 我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看上去不像平时的罗诗橙,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我心里有一种悲愤的勇敢,我觉得我是为了你,为了自己的爱情。 在你爱着别人的时候,我用自己的方式爱着你。 只是这方式,总令我觉得卑微。 我扭扭捏捏地进了药店,环视了一周,想努力让自己看上去轻松一点儿,换句话说,我想让自己看上去显得经验丰富一点儿。 我故作轻描淡写地对老板说,麻烦给我一支验孕棒。 老板是个面容和善的中年女人,她关切地说,姑娘,多买一支比较牢靠,这东西不是百分之百的准。 我本想说我不是自己用,但我知道世上有个词语叫欲盖弥彰,所以我决定闭嘴,听取老板的建议。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不想你下次又用那种孩童般无辜的眼神来央求我帮同样的忙,索性送佛送到西。 柜台上的盒子里只有一支了,老板回头对着里屋喊了一句,叫人送一盒新的出来,过了几分钟,我看见一张熟悉的面孔从里屋走了出来。 这张脸在下午月考的考场上,曾经回头看我的卷子,而我只是习惯性地用草稿纸盖着试卷她便误以为我是故意不想给她看。 她盯着我,过了半天,她笑了笑,没想到好学生也会买这些东西啊。 [四] 多年后我跟聂嘉羽坐在露天咖啡座的木椅上,我用云淡风轻的口吻跟他说起过去的那些,他忍不住皱眉,那个女生是谁? 我挑了挑眉,是当时我们班最八卦的一个女生,没多久整个年级都知道这件事情了,她还特意来跟我解释说她没有到处说,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我相信她没有到处说,可能她只是告诉了她的好朋友,平日里那么受老师宠爱的罗诗橙打扮得跟个站街女一样去买那么令人浮想联翩的用品,这件事本事就充满了故事性,然后她的好朋友又忍不住跟自己的好朋友去分享这个秘密。 一传十,十传百,就成了众人皆知的秘密。 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几乎可以感觉到我所到之处,同学们那些毫不掩饰的探究的目光就像针一样刺在我的背上。 聂嘉羽的手从对面伸过来握住我的手,他的皮肤很白,血管的脉络很是明显,修长的手指带着一点儿清苦的气息,他的掌心是温热的,似乎是想给我一点儿安慰。 我摇摇头,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摇头,是想说事情已经过去了,没必要了,还是说没用的,隔着时空这样的安慰是无力的,是多余的。 但他笑一笑,牙齿洁白而整齐,他说,诗橙,后来呢?那个叫唐庆苏的男生跟你后来怎么样了呢? 后来?我不知道是不是世界上所有的故事都有后来,但是很明显,我跟你的故事没有什么后来。 之前是怎么样,之后还是怎么样。 关于那些风言风语,你当做什么也不知道,除了在我把那几支用几十个塑料袋包起来的验孕棒交给你的时候,你埋着头对我说了一声几乎不可耳闻的谢谢之外,你再也没有别的表示。 我在你走了之后,在篮球场的石阶上坐了很久很久。我想原来你不是那么笨的,你并不是不知道我心里的想法,否则你不会不找别人而找我帮你这个忙。那个隐藏在你背后的女生不好意思去,你自己也不好意思去,所以你鼓起勇气来找我。 但是你没有想过,我会不会不好意思,你没有设身处地地为我想过,因为在你心里我根本不算什么。 你不过是,仗着,我喜欢你。 想到这里,我的眼泪就大滴大滴地砸下来,那是我第一次那么清晰地意识到什么是悲伤。 我觉得比起那些不知道真相的人在背地里议论我,用自己的主观意志编造一些乱七八糟的故事强加于我,你这没有担当的行为更让我难过,更让我寒心。 我也很怨恨我自己,为什么我会喜欢你。 喜欢一个人,多少总会是有些原因的,世上哪里有无缘无故的爱。爱一个人,是因为他笑起来的样子很天真,是因为他白色的鞋子总是很干净,是因为他的字迹清秀整洁,是因为他投篮百发百中,是因为他是他——刚刚好在某个时间出现的那个人。 唐庆苏,为什么刚刚好你就是在我想要爱一个人的时候恰好出现的那个人呢。 为什么十岁那年我在去姑姑家的途中因为迷路,蹲在地上哭的时候,是你走过来贱贱地踢了我一脚,问我,喂,你哭什么啊? 为什么在那个时候是你领着我顺着一个一个公车站牌上的指示,走了很多冤枉路,最后终于抵达了姑姑家,面对姑姑的盛情感谢,你理所当然地留下来吃晚饭,并且还厚颜无耻地吃了三碗。 为什么在初三开学的时候,班主任说,罗诗橙,你带这个新同学去领一下书,我一回头,就看见三年前那张贱贱的脸在我的身后跟我一样错愕的表情。 为什么在文理分科的时候你问我选文还是选理,我回答是后者后,你要笑得那么称心如意地说,啊,那真好,我们又可以在一起了。 为什么这一切不是别人,都要是你? 彼时的我,还没有悟到,其实爱情的发生就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五] 我真正见到曾经那个让我赔上清誉去为她买原本应该她自己去买的东西的女孩子,是在毕业的时候。 毕业联欢上我一个人坐在角落的位置,有人偶尔过来叫我跟大家一起玩,我只是笑一笑,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但我很清楚地了解,自从那些流言飞语传开来之后,我跟周围的人之间就隔着一层透明的隔阂了。 他们进不来我的世界,我也不预备进入他们的世界。 你是在所有的同学的注视中把那个女孩子带进来的,她穿草绿色的T恤,白色的帆布鞋,短短的牛仔裤下面是两条又直又长的腿。 大家都在起哄,你牵着她的手先是跟着大家一起傻笑,过了半天你才收敛起笑容,一本正经地说,今天我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跟大家说。 你在人群里搜寻了半天,目光终于落在了角落里的我身上。 我隔着人群与你沉默地对视着,我有种奇怪的预感,我觉得你要说的事情跟我有关系。 果然,你清了清喉咙,等所有人都安静下来之后,你的声音显得很坚定,很清晰。 你说,之前大家对诗橙有些误会,我一直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机会澄清,其实是我让诗橙帮我那个忙的,整件事情跟诗橙没有一点儿关系,但她因为我的缘故担负了一些本不该由她担负的东西,所以我想在这里,当着所有人的面,向诗橙说一声对不起,因为我和洛陵的事,委屈你了。 表面看起来,你是终于对我所承受的冤屈做了一个交代,但为什么,我觉得得到这个交代之后,我心里那种酸楚的情绪反而成平方增长了。 原来她叫洛陵。 彼时被你尽全力维护着的人,她叫洛陵。 联欢会散了之后,她站在我的面前,笑容甜美,眼神清亮,她有些娇羞,又有些惭愧地对我说,诗橙,真的很不好意思…… 我摆摆手,想挤个笑容给她,但心有余而力不足。 你把我拉到一边,朝我挤眉弄眼,你说,怎么样,漂亮吧? 我点点头,是挺漂亮的。然后我问了一个让你措手不及的问题,我说,如果我长得漂亮一点儿,你是不是有可能会喜欢我? 我永远也忘不了你那个眼神,像是错愕,又像是震惊,然后变成了一点儿轻蔑,你说,这种玩笑一点儿意思也没有,以后不要再说了。 其实你摆明了是告诉我,不要自不量力,回去照照镜子吧。 我不依不饶地拉住你,仿佛是借了血液里那些酒精的力量,我说,唐庆苏,你告诉我啊,如果我变漂亮一点儿,你有没有可能会喜欢我啊? 你甩开我,满脸厌恶的神色,然后你扳着我的脸——那张有着一大片烧伤痕迹的脸,你压低了声音怕惊动了洛陵,你说,诗橙,如果你现在闭嘴,我们还可以是最好的朋友,如果你还要继续闹下去,以后就再也不要来往了。 我第一次在你面前哭,我看见你清亮的瞳人里是我那张狰狞的脸。 我原本就不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所以当我哭起来的时候就更丑了。 这些年来,我没有因此怪过你,我想换作任何一个男生在虚荣心极度膨胀的青春期,在刚刚懂得欣赏异性的美丽的大好年华,被一个性格稍嫌孤僻,容貌还接近丑陋的女生喜欢,都算不上是愉悦的事情吧。 所以你恼羞成怒,连以往的朋友情谊都不顾,愤恨地甩开我,揽着你美丽的女朋友转身就走了。 我在你们走了之后,打开钱包,拿出那张我从你的个人档案上撕下来的一寸免冠照,上面的你看起来一点儿也不乖张暴戾,你的嘴角微微上扬,挑成一个温柔的弧度。 那一刻我觉得你好陌生,我觉得我从来不曾认识过这个人。 你对我如此粗暴,我可以想象到,你从此之后想起我这个人心里就会泛起那种叫做恶心的情绪,多可怕。 我就是在那天晚上做了一个决定,我不念书了,我要去工作,我要赚钱,去掉我脸上这块狰狞的皮肤。 那场大火不仅吞噬了我的双亲,也吞噬了我生命中最初的,关于爱情的一切可能性。 [六] 我想说两句(您的回复是对作者莫大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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