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里暖暖的伤 /文-林小福

她用这一个拥抱与她的少年回忆作别,作别她对江锐没有缘由的纯真爱恋,作别她最无瑕岁月里的流光碎影。


一、

盛繁星有点局促地给潘小西看她新男友的相片,玩笑口吻中隐约带点忐忑:“当然没有林彦帅,不过对我很好——我就是看重他人好。”

潘小西也说不上开心还是不开心,拿着相片仔细端详了一会儿,微笑着说:“那很好啊,真的,只要你开心。”

盛繁星已经可以主动坦然地谈起林彦,虽然神情当中并不是不惆怅。

小时候天马行空般肆意任性的日子过去了,还能有这么一个人,安定地,温和地,予她以宽厚和依靠,已经不易,值得珍惜。

这家机场附近的咖啡馆满嵌着落地窗,轩敞明亮,外面大片的蔷薇花累累缀了满墙。春末夏初,正是这座城市最鲜艳最明媚的季节。盛繁星自实习单位直接赶来,大红掐腰宽摆连衣裙,垂肩的蓬松卷发——看上去已经是职业白领般的伶俐精光。

可是潘小西还是记得她高中时的样子:穿校服,扎马尾辫,一双清水眸子,安静地笑着看人,不怎么说话。

那时候高一开学没多久,回家的路上,潘小西说起新同桌盛繁星,赞不绝口。林彦说;“人家南方的女孩子就是不一样——哪像你,这么疯疯癫癫的。”

那时候的潘小西留很短的头发,男孩般伶俐泼辣。听了这话,她倒也不生气,满眼笑意、促狭地看着他,说:“看在多年交情的份上,用不用我替你约繁星出来玩?”

潘小西有多少岁,认得林彦和江锐就有多少年。他们是邻居是同学,是知根知底的亲密老友—— 所以她怎么会猜不到林彦的心思,又怎么会不努力把盛繁星拉拢到他们的阵营里来?

盛繁星第一次和他们出来玩,是约在学校里的小篮球场。江锐打球累了坐在一边,微微仰头,没个正经的腔调,说:“烦心?你怎么起了这么个名儿啊?”

盛繁星是江苏人,高一时随爸妈调动迁到北方来。那时候还带点轻微的南方口音,前后鼻音分得含混。

林彦听了就重重一拳敲在他肩上:“胡说什么呢?人家叫繁星,繁星春水的那个‘繁星’。”

二、

盛繁星说:“江锐真值得你这么喜欢?都这个时候了,你自己要想想清楚。”

潘小西又何尝不明白。喜欢他什么啊?想想连自己都觉得惊诧。

他并非什么英俊多才的翩翩少年,无论时光如何变迁,仍然让人满心温存念念不忘——不过是极寻常的一个大男生,永远的漫不经心,嘴上又从来不肯让人。中学里被她拖着一起回家耽误了打球,他也能发牢骚发一路,说:“劫财劫色你哪样也不占,非叫上我一起干什么?万一碰上了女流氓,没准还得你来解救我。”

他俩只要一遇到就像两个小朋友,免不了磕碰和吵闹——可隔一会儿又忘记了,感情还是好得不得了。从小到大认得十来年,习惯了亲密无间、胸无芥蒂,她从没觉得对他有什么不同的感觉。

初中时年级里都说江锐和邻班的班花谈恋爱。当时潘小西听了也并不觉得怎么样,还专门跑过去问:“你眼睛瞎了,看上她什么啊?长得好看,还是胸大?”

她小小年纪的口无遮拦。就连江锐那么大喇喇的人听了都一时愣住,胀红了脸,半晌,他狠狠地推她一把,说:“这种话你也说得出,你到底是不是女的啊?”

她就是一直太不像个女孩子——至少不像他会喜欢的那种女孩子。他喜欢的女生,大概要像隔壁班的班花施柔,永远娇嗲嗲地带着三分笑,或者也要像盛繁星,大家闺秀似的,文秀安静。潘小西从小泼辣惯了,假小子似的大大咧咧,这怎么行?

只是这些事儿潘小西那时候全然不懂得,后来懂得了,大概也已经晚了。

三、

是什么时候动的心,真的连潘小西自己都不知道。虽然有时盛繁星被她打趣得实在不好意思了,也会反驳说:“你和江锐又是怎么回事儿?”

潘小西会马上否认:“瞎说什么啊——我们就只是哥们儿!”

旁边篮球场上林彦进了一个漂亮的三分球,潘小西不待盛繁星再开口,就“哦”一声,大声叫起好来,双手拢在嘴边喊:“这么半天不进球,江锐,你到底行不行啊?”

江锐听到了,气哼哼地往她的方向看一眼,赶忙又跑着回身去截球。

其实那个时候也还是懵懂的,可那急忙的撇清、暗暗的恼火,又都是那样的认真——后来细想,才觉得,或者隐隐然也有一种发端的欢喜——只是小女孩儿的心事,自己都不肯承认,压住了不晓得。

大学里有同学看潘小西带过去的相片。一张张匆匆都要翻过了,那女孩儿忽然指着某个人,漫不尽心地说一句:“这个男生长得帅。”

看一看,就是江锐。潘小西从来没觉得他帅,顺口应一句:“他也就凑合吧。”话出了口,心里却忽然恍了一下,当下也辨不出,到底是欢喜多一些,还是忐忑多一些。

那天她花了一整晚抱着相册从头看到尾——原来她有那么多和江锐一起的合影。

鼓着嘴比赛做鬼脸的,脸上乱七八糟抹着奶油庆贺生日的,联欢会一起唱歌的……所有相片中潘小西最喜欢的一张是高中毕业典礼之后拍的。乱糟糟的操场,淡蓝墙壁的高大教学楼,江锐站在她旁边,从小到大从来没变过的瘦,白T恤外面披了一件深蓝色的衬衫,伸出手来搭住她的肩。

那天也是潘小西叫的他,说:“江锐,过来,一起合张影!”

一张照完他要走了,又被帮忙照相的同学叫住,说:“江锐,你太高了,低一点——而且你们俩能不能显得亲密点?”江锐就皱眉头,说:“你哪儿那么多事儿?快点快点,再照一张完了”。

“好了好了,我数三下啊——三,二,一!”

三二一,镁光灯闪过,一切定格。最后的刹那,江锐微微偏头,抬手在她肩上轻轻一搭。

他最富关照意味的姿势,他最靠近她的距离,近于咫尺,但是他仍然不知道,连她都还不知道,不知道自己有多喜欢他。

四、

大一那个寒假的班级聚会,是他俩分别后第一次见面。潘小西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忐忑,可江锐好像并没有什么变化。他一见了她,就先摇头笑起来,说:“你怎么剪了这么傻的一个发型?”

熙熙攘攘的场合,他一如既往是热闹的中心,只顾上又说了一句:“最后等我一起走啊。”便被一群男生勾肩搭背地推走了——嘻嘻哈哈,拿着杯子在各桌之间穿来穿去。

林彦假期不能回来,盛繁星和爸妈回老家了,也不在。所以那天很晚的时候,只有江锐和潘小西两个,一起慢慢地走回家。

“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就分开了。”潘小西忽然低声念叨了一句,“你……”

江锐没听清,过一会儿才问:“什么?”

“算了,没事儿。”潘小西摇摇头,两步跑到前头,转回身倒着走对他招手:“你倒是快点啊——不能喝还硬灌这么多。”

她还是觉得说不出口——总是想着,他们认得那么久,哪怕已经不在一处了,终归也还是来得及。

五、

四个人再次凑齐,已经是大二暑假的事情。

林彦黑了,也瘦了,不过更挺拔了,更精神些了。江锐拍拍他肩膀,笑着说:“林哥你真是太男人了——我崇拜你。”

那个时候夏季将末,也许是连着下了很久雨的缘故,不仅一点都不溽热,倒有非常清透的一种微冷。晚上的小街并没什么人。风疏一阵紧一阵地吹,雨下得似断似续。

他们去吃高中时最爱的那家麻辣烫。老板居然还认得他们,问:“都放假了啊?”

芋丸,海带,青菜,鱼丸,腐竹,豆腐泡……冒着暖暖的热气,香辣微酸。

他们乱七八糟地聊了很多,说到高兴的地方笑得直打跌。

老板说:“你们可都是高材生,以后出来都是赚大钱的人啊。”

“哪有什么大钱赚。”林彦笑笑说,“我毕业了先要在部队待十年,到哪里,以后怎么样,还都不知道呢。”

那晚盛繁星一直淡淡地笑着,不怎么说话。

他们围坐在那样矮小的桌子边。头顶是简陋的大块塑料撑起来的棚子,棚顶半高半低地悬着一盏昏黄电灯。雨密密细细的,积得太沉了,就会忽然间从顶棚的四边像倾倒一样哗一声流下来。

一时间,大家忽然就都沉默下来。

后来想想,很多事情,大概那个时候,就已经有征兆了吧。只不过谁也不说出来,就还可以当作都不存在,不用去觉得。

六、

也是在那个暑假,听说了江锐有女朋友的消息。

那天他专门打电话过来,说:“我这周周末就回学校了,什么时候再出来聚一聚?”

潘小西满心惊诧地问他:“还有那么久才开学,着急回去干嘛?要转型做有为青年啊?”

江锐破天荒地有点不好意思,说:“跟我女朋友约好的。”

仿佛大脑有一刹那的空白,潘小西忽然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砰,砰,一下,又一下。

房子的隔音条件真是差,院子里有人的高跟鞋踢踢踏踏响,不知道是谁家有人弹着吉他唱歌,“回忆是抓不到的月光握紧就变黑暗”,旋律磕磕绊绊,翻来覆去,只是唱那一句。

她居然还能笑得出来:“什么时候的事啊,怎么我一点儿都不知道——你太不够意思了吧?”

“刚定的,我头一个就打电话给你了。”江锐嘿嘿地笑,问:“后天你有时间吗?趁着林彦繁星也还没走,我们赶快聚聚——见面再细说。”

放下电话很久,潘小西仍然有一种不信实的恍惚——她觉得无比熟悉无比亲切的江锐,最最漫长牢靠的感情,怎么忽然间,就都不同了呢?

七、

日子被风页页掀起,光阴被抛在流水之后。仿佛只是晃悠悠的,不曾长大,一切早已悄然改变。

大三时潘小西着实忙了一整年,似乎所有的专业课、实验和英语考试都故意要堆在一起把人累死。偶尔跟江锐通个电话,她也只顾着诉苦说:“我简直快要疯了,没法活了。”

江锐说:“你何苦把自己逼成这个样子,非出国干什么?留在你们学校读个研,文凭又不是拿不出手——还真打算献身学术啊?”

潘小西说:“照你这意思,我不用念了,以后跟你混饭吃?”

江锐就又打退堂鼓地说:“个人意见仅供参考,这人生方向的事情还得要你自己把握。不过我认真劝你一句,要谨慎考虑再往第三种人方向努力——我就不期望我女朋友有那么高的学历。”

自从江锐有了女朋友,潘小西就不像过去那么隔三差五地跟他联系了,瓜田李下都有嫌疑,更何况她本来就不是无所思。

听了这话潘小西便沉默了片刻,说:“我又没有拖后腿的男朋友,不正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吗——得了,不跟你说了,我忙着呢,看书去啊。”

更让潘小西郁闷的是,这其间还夹杂着一个博士师兄没完没了的死缠烂打。

最离谱的一次是他拿着一把玫瑰花跑到实验室想守株待兔,还在黑板上用红粉笔写“潘小西我爱你”。

丢人啊,丢人!很久之后潘小西都深恨自己从后门玻璃处看到了黑板上的大字,又看到了运动裤配皮鞋的男博士,当时自己就被吓得目瞪口呆,没有勇敢走进去把自己的名字擦掉,而是背着书包逃之夭夭。以至于整整一年她都觉得颜面无光。然而在电话里把这件事讲给盛繁星听的时候,她还是当成笑话一场,说:“桃花一定要宁缺毋滥。”这大概是老天告诉我不要分心谈恋爱,好好念书,出国去吧。

盛繁星问:“这事儿最后怎么收的场?”

潘小西说:“能怎么办?难道告诉他我不要找一个心理变态的老博士?我当然是当着他导师的面,态度很认真很严肃地跟他声明,我不打算在近期内考虑个人问题,我们俩儿不适合而且绝对没可能。”

盛繁星听了之后就在电话那端微微地笑:“你把话说得这么死干什么,要是有合适的,在你们学校找个男朋友也挺好的——难道你还是放不下江锐?”

潘小西忽然就笑不出来,隔一会儿才大咧咧地说:“他一个有主儿的狗尾巴草,我有什么放不下的?”

于是盛繁星就没再说什么,只轻轻叹了一口气。

八、

大四毕业前潘小西专门跑了一趟北京去办签证。

这之前,江锐那样认真投入的一段感情,终于也只是无疾而终——不过电话里听起来倒也没有多么消沉颓废,听说她要来,马上大包大揽说他去接人。

可是潘小西从机场大厅出来的时候只看到了等在外面的盛繁星。盛繁星穿了一身红色掐腰宽摆连衣裙,过肩的长发烫成了微卷,越显一张面孔白皙小巧,倒是成熟了许多。

把潘小西四处张望若有所失的神情看在眼里,盛繁星只暗叹了声,说:“江锐的手机一直不在服务区,联系不上。我们去找个地方坐着等他吧——我有好多的话要和你说呢。”

她们在附近的咖啡馆找了处位子坐下。西式二层小楼,爬山虎的藤蔓交叠,密密爬满油碧。从落地窗望出去,白色围墙上累累垂满了丰满热烈的蔷薇花。春末夏初,正是这座城市最鲜艳最明媚的季节。

盛繁星替她斟了一杯水,形容淡淡地说道:“有件事我说了你千万别惊讶——我和林彦分手了。”

潘小西想起高三那个阳光灿烂的下午,窗户外面杨树叶被风吹得唰唰响。她去交作业。隔着玻璃门就看到班主任正在跟盛繁星谈话。

能听出来盛繁星情绪非常的激动,但是她一句一句说得很清楚:“我喜欢林彦,他也喜欢我。我们两个会在一起好好努力,对自己的未来负责。我们的感情并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情,请您不要诋毁林彦,也不要诋毁我们的感情。”

她说完了就转身出来,不管老师在原地被顶得目瞪口呆。

盛繁星砰的一声推开门,正好和门口的潘小西四目相对。

很久之后潘小西依然记得,那时候盛繁星就快要哭了,泪花一直在眼眶里打转,但她终于还是忍回去——像是告诉潘小西,又像只是要说给她自己听,她说:“我和林彦会在一起的,我们会好好在一起。”

阳光从斜后方射过来,把盛繁星面庞和发梢都涂一层淡淡的金色。她说得那么勇敢,那么坚定。

高考结束,盛繁星不负众望考上了北京的重点高校,而林彦的成绩一向并不太好,被提前批次录取,最后去读了军校。

走之前林彦再三地叮嘱:“小西你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江锐,你要替我好好照顾繁星。”

江锐的学校也在北京,而潘小西,要一个人去遥远的南中国过她四年的大学生活。

他们四个人高高举起杯子相碰,很软的塑料杯,材质实在不好,稍一不小心就要漏出来,但是端起来时,小心翼翼地,反而有种异样的郑重和端庄。

盛繁星说:“这么久之后才告诉你。是因为我们实在不知该怎么开口。其实我们去年秋天就分了,是林彦提的。他说,他们学校有一个女生,家里可能是有点关系的,对他很好。他觉得也不能这样耽误我——我们是时候该分开了。那个时候我每天哭每天哭,不知道为什么我那么用心那么投入的感情还是坚持不到尽头。夜里醒过来就睡不着,忍不住给他发短信。到了第二天又后悔,自己怎么那么没出息。

但是现在我总算想清楚了,也不怨他了——他说得对,我们在一起的日子也不过三年,分开却已经三年多。时间和空间的距离让我们的感情变成了只有回忆没有未来的沙堡。抵抗不过现实里很多东西的侵袭——可能是前途的压力,也可能是身边人的温柔。我们真的都走出去太远,不可能再在一起了。”

潘小西觉得有些难受,但她终于可以理解。

少年时的爱情,发生于不知不觉的年纪,生长在春日陌上,春水池边,又明媚又单纯。明明只专注于当下就好,未来不是那么重要,却又能永远带着无限的热情对未来怀有朦胧的期待,相信明天一定是美好的,灿烂的。

而在二十多岁的拐点上,过去的种种,都开始期待一个怎样的结局。由是清醒,由是沉重,由是为难。

潘小西明白,所以她不埋怨林彦的负心和隐瞒,也祝福盛繁星和她的新男友,他们的新人生——她希望他们这几个一起经历过最灿烂少年时光的人,在年少的梦醒来之后,都还能拥有另一种实在的触手可及的幸福。

九、

江锐对潘小西说:“你也不想想,咱们什么交情,我能不来接你吗?——那不能啊!”

“那你这会儿才来?再晚一步我就直接带小西回我们学校了。”盛繁星抢白了他一句,有些不满。

江锐好像又高了些,或者只是因为瘦,似乎真的是觉得抱歉的样子,他笑呵呵地承认错误,说:“实在不好意思,临时有事所以出来晚了——而且今天信号特别差,我在机场大厅等了半天才看到短信,赶快就过来找你们了。”

潘小西说不出自己有多尴尬多忐忑,然而看他那样若无其事,也只好努力收敛着,不敢露出来。

江锐拎了拎她的背包,说:“还好,东西也不太重。走吧,我们回市里,找个地方吃饭。”

盛繁星还不愿就这样放过他,一边走一边说:“什么事儿那么重要啊,该不会就是传说中的重色轻友吧?怎么不干脆一起领来见见?”

江锐倒并没有否认的意思,只笑笑说:“有机会,有机会。”——他忽然又咦了一声,拿出手机看了看,说:“小西你也给我发短信了?这才收到。”

其实从见到江锐的那一刻起潘小西就已经开始后悔,可真的只有到了这时,她才变得那么惶恐。

虽然潘小西不只一次地想过,在那么多年的相处中,江锐是否有过哪怕短短的一念之间,曾对她有过些微的心动?可这深埋的疑惑,应该是她永远不会放在大亮天光下的无望奢求。他那么满不在乎,她当然也要骄傲,也要撇清——她不能让他瞧低了,暗笑了去。她怎么能鲁莽地行错踏错,从此毁掉了他们十余年的默契自然,让一切变成难堪的尴尬?

潘小西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要跳出来,傻了样忽然就迈不开脚,站在原地,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她头脑当中一片空白。

江锐的步子也忽然停住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头来,看着她。

那是潘小西上飞机前鼓足勇气才发出的一条短信,她在短信上说,江锐,我喜欢你。

也不知过了多久,江锐忽然噗嗤一声笑出来,说:“小西你真够意思,知道我失恋了是吧?为了安慰我,这种话都能说得出来——这辈子有你这种朋友,真是值了。”

北方初夏湛蓝澄澈的高远天空,明亮到残忍的阳光,热力挟裹人的呼吸——怎么会那么仓惶,那么无力。

可潘小西终于还是笑出来,说:“我们是哥儿们嘛,这么多年的交情,当然要挺你一把。”

十、

那天晚上他们三个人一起吃饭。

多么熟悉的彼此的喜好禁忌:盛繁星讨厌芹菜,江锐不吃萝卜,潘小西嗜甜如命,还有一个林彦,无辣不欢。其实以前每次四个人出去吃饭都很费劲,总要争论很久才能定下来到底要叫哪些菜。只是以后即便是这种四个人一起争论的机会,怕也是很少很少了。

江锐说:“要个萝卜牛腩吧。”抬眼看到潘小西有点诧异的目光,笑笑解释说,“现在我觉得,白萝卜也能接受了——不过胡萝卜我还是不吃的。”

也是,这么久过去了,谁能一点不变呢?

他们仍然说起过去的生活,相熟的同学,彼此的现状,未来的迷茫,讲到高兴的地方依然笑得不能自已——表面上好像是一切如旧,只是有些东西,他们都不提,都不碰。

有什么小心翼翼的东西浮在空气里,一不留意便带出些微的尴尬。

那一天吃完了饭,他们在地铁站告别。

江锐说:“我从明天起就要进实验室了,估计会很忙,不过如果能请下假来,你走的时候我肯定去送你。

潘小西说:“客气什么,忙你的吧,我自己走就行了。”

总像是有话说不尽,总又像有话说不出。

到了最后,在江锐挥手转身已经要走的时候,潘小西才忽然又低低叫了他一声,说:“江锐……让我抱抱你吧。”

四周熙熙攘攘的纷乱人潮,头顶苍白的灯光。他的轮廓似乎被光线照得有点朦胧,又或许只是因为她眼里有泪光。他们曾经那么近,却终将要远离。

然而在远离之前,江锐终于慢慢地回过身来,张开双臂,将她揽进怀中。

她自少年时起最隐秘最深刻的眷恋,她最清澈年纪里深深浅浅的期待和忧伤。

哥们儿似的一个拥抱,凝聚着他们十几年深厚感情的一个拥抱,玩笑似的一个拥抱。

——多么满足,多么决绝,她用这一个拥抱与她的少年回忆作别,作别她对江锐没有缘由的纯真爱恋,作别她最无瑕岁月里的流光碎影。

没有人看到,靠在他怀里的那一刹那,她满脸的笑意崩溃成无边无际的漫漫忧伤。

十一、

头顶树荫掩映下,橙黄色路灯光影朦胧,三三俩俩的学生拖着影子,在路上慢慢地晃。盛繁星和潘小西一边说着话,一边在学校里慢慢地走。

盛繁星现在实习的是一家很好的大国企,家里托人找的,估计毕业之后就会留在里面。

她笑笑地说:“原来我以为自己无所不能,可是事到临头发现还是要沾染这些世俗人情。”

潘小西说:“其实我一直觉得你就该留在大学里,看看书,教教课,走在这一片一片的树荫下面,特别适合——偏偏你去工作了,倒是我这种满脑子不知道在想什么的人,要继续念书,也不知还要念多久。”

盛繁星笑起来,说:“我把希望寄托在你身上啊——在国外好好读吧,等我都变成社会上一个市侩庸俗的老女人了,你还跟我们刚见面的时候一样,又明媚又单纯。”

“还明媚单纯呢!”潘小西就仰起头来笑,说,“等我从英国回来可就是PHD.了,高知虽然未见得,大龄简直是一定的。到时候估计也只能找一个老博士嫁了。往好听里说,组成一个标准的高知家庭,往难听里说,就是活生生地把家变成一座博物馆。”

她们的笑意在夜色灯光里摇荡氤氲。

盛繁星说:“多难忘的事情,终归都是要忘记的啊,还留在心里老去想,不过是让自己更难受。”

潘小西说:“其实我并不是不明白,可是有的东西明知道没什么用,可还是忍不住会记得。想想也挺可笑的,二十多的人了,还这么看不开,惦记着什么青梅竹马。就像小时候看电视,别人都说黄蓉有多精灵可爱,唯独我一个人暗自喜欢华筝,觉得她其实很可怜——这世上根本没有那么多洒荡不羁的令狐冲,等到地老天荒月色都老了,还是寂寞地爱着小师妹。很可能我们遇到的是郭靖或者苏普,十年,二十年过去了,他依然不知道你有多爱他,然后稀里糊涂地就告诉你,他爱上了刚刚遇到的小妖女。”

远处小篮球场上有人在打球,时不时传来一阵阵叫好声音。

潘小西记起高中时和盛繁星在操场上绕圈子,永远都有说不完的话,说不完的憧憬。旁边篮球场上突然有一阵叫好声响起来,是江锐进了一个球,远远看到她们了,得意又满不在乎地扮一个鬼脸。

时光好像被悠悠地拉回到她们十六七岁的时候。那时她们觉得人生刚刚要开始,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浪费,有很多的好机会可以把握,总相信未来一定有更好更合适的,在等着与她们相遇。

如果时间一直停留在当初,那么是不是真的会比较简单,比较快乐?

盛繁星说:“小西,你相信还会有更好的日子在前方等着我们吗?”

潘小西想了想,说:“相信吧?——我相信。”

有风吹过,叶子哗啦哗啦地响。春天过完了,夏天正要开始。

其实希望还在,未来还很长。

只是最单纯最明媚的一段时光,已经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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