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回不去了,那所谓的回忆。

打败你的不是天真,是无鞋。看完了,星爷的降魔记,觉得,生活本该如此,爱情也一样,愿得一人心,用自己生命去证明,白首不相离。



这一年,我又学会了很多东西。正如我死党说的【没有拆不散的情侣,只有不努力的小三】
也许,这话是真的,真的很现实。

如果每次失败很向成功进一步,我宁愿失败到终点的那一刻。
没有什么可以永垂不朽。有些东西说的再好,也只不过是个剧本,吹的在动人,也只不过是个小品。
爱情也好,友情也罢。在我面前说的再好,我都不信了。
如果你能吹,你就像赵本山一样,能吹到央视,别在我面前当主角,在我面前,没有你的台词。

我就是这样的人,不怎么爱跟女的说话,有点小自恋,喜欢听歌,爱一个人逛,爱吃KFC,不晚出,不酗酒,不抽烟,不赌博。
喜欢耐克的休闲鞋,和背包。穿的普通款的美特斯邦威。喜欢红色的服装。
长这么大,没人了解我,除了我妈。所以,一直认为,我妈很强大。

以前,可能我浪荡,让别人不安。
不过,一切都回不来,做人要向前看,不能为了回忆回头,不值得。
总而言之,不要贱。



其实。有时候,挺感谢在我生命中出现的人,长长短短伴随我一段时间,也不是没有你们不可,
只是,觉得有你们更好,不论结果是好是坏。



如果一个人要去旅行,背不了两个人的包袱。直到以后,觉得我的眼泪不是为你而留,也不是为别人而留,是为自已而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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