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曾遇见我

如果你曾遇见我


不管曾经我们是否遇见,如果你愿意我们就可以成为朋友谢谢,所有看过我文字的朋友。

—小孽

是的,我是小孽。

笑起来会露出整齐的牙齿,“喜欢你的笑”很多人这样说过。 睫毛偏长,算命书说是爱哭的结果,我不否认。继续微笑,内双的眼皮,恋上我的眼睛。

一半明媚、一半忧伤的性格。经常被朋友说“喜欢耍寂寞、搞忧郁的人”却暗暗替我担心,为我心疼。

敏感、个性强、自尊心强、缺乏自信、固执、喜欢钻牛角尖,活了二十年,自己总结的六大缺点。爸妈说总有一天我会为这些陋习付出代价。

喜欢别人白色衣服用黑色裤子搭配的风格,却不痴迷白色,迷恋黑色带来的安全感,更执着代表忧郁的紫色。

很喜欢文字、喜欢阅读、喜欢安静。学生时代对四维的小说近乎上瘾的程度,现在依旧爱不释手;对安妮宝贝极其佩服,一个冷冽女子的文字把现实描绘得如此透 彻,轻描淡写那些世俗,带着无拘束的表情流浪。她的文字会让人心痛绝望。

喜欢歌手光良的《童话》,忧伤时听JAY的歌,被VAE深情的故事打动,最近反复听Eason Chan低吟出余音缭绕。

怀旧情结很深。会在今天怀念昨天,又在明天想念今天,活在回忆里悲秋感伤,乐此不疲。

心情不好的时候喜欢闹失踪,关机。找个安静的角落,不想说话,发很长很长的呆。经常抬头看天空,喜欢夜晚时的阳台,会莫名其妙的掉眼泪,然后抹掉,继续未完成的事。

没事的时候很慵懒,但不贪玩,只是不喜欢运动;会把家务活干得很漂亮,如果有兴致。

大部分时候自己一个人,习惯寂寞,不怕无聊。只是偶尔感觉孤独,当看到一大群人从身边经过时。

不挑吃、不索取、不贪婪,只是偶尔会跟家人闹脾气,算乖的孩子。只要稍微哄下就好了;如果凶我,就会不服气,经常赌气不吃饭抑或故意吃禁忌的东西。典型吃软怕硬的家伙。

喜欢吃乱七八糟的东西。冷、酸、辣、也喜欢吃苦的,但不喜欢甜腻的东西。会不怕死冒着生理痛和肠胃不舒服的状态下吃很多很多,然后受不了再吞药。948342708

自恋。星座书和朋友这么说,但不爱自己。正常情况下会照顾好自己(不正常情况看上面两段说明).心情好的话,自己会一个人出去走走,拿着手机自拍;不崇尚非主流,但相片貌似,但死不承认。我是我的主流!

路痴、绝对的路痴。去陌生地拐几个弯就回不去的那种;不喜欢超市、逛街,因为这些地方会暴露我的路痴级别。

缺乏安全感,对别人突如其来的关心不安心接受,不喜欢欠别人什么。曾因朋友掌心传递的温度深深感动,贪恋细微的感动;如果哪天你在马路遇见我,请牵起我的手。

像所有的女生一样,喜欢浪漫的事物。最想看的是雪,想去上海这个城市,不是向往繁华,而是为了感受四维笔下苍凉的夜晚,还有就是上海冬天可以看到雪。

很平凡的一个女孩,是走进人群就会被淹没的那种,但我不喜欢凑热闹。如果哪天你看到一个死命拉着另一个人的手跟在TA屁股后,低头往里面挤的人,很可能是我了。

习惯安稳的生活,不要太跌宕,我怕承受不了。我的青春如流水一样飘走,留下浅浅的痕迹。从不会后悔有过这样的青春,但偶尔也会遗憾过得太平静。但无论怎样,遗憾过后还得继续生活。我依旧用我不太健康的心态,执着的笔记录我的过往,沉溺在自己的世界,微微感伤着。如果你某天恰巧看到我某段文字跟你的感触相像,我会欣慰,我们有过共鸣,但一直摇坠着我的生活,从未停息。我想,总有一天我会带着不安分的梦,安详死去;即使流浪,也要执意带上纸笔。我一直这样自娱自乐成疯狂,就像现在我在键盘敲下这些无关痛痒的文字,没有原因。

如果你遇见我,请安静路过,请不要惊醒我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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