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数次午夜梦回,秦牧总会回到十八岁的那个秋天。
梦里,是洛离美好皎洁的脸,在沉沉的黑暗中,时隐时现,带着芬芳的气息,起起伏伏的缠绕于秦牧声声呼吸中,反复辗转。
彼时的秦牧是老师和家长眼中的坏孩子。留着桀傲不驯的长发,有着叛逆孤僻的眼神,打架,逃学,常常踩着单车叼着香烟在校园里横冲直撞。这就是秦牧自以为是的青春,无拘无束,恣意妄为。直到,他,遇见了洛离。
那个秋天,校园里处处都是开疯了的桂花,哗啦啦的声响中弥漫着丝丝浓郁的清甜。洛离就立在一棵桂树下,金黄的花儿衬得她身上的棉裙那样白,白得微微刺伤了秦牧的眼。那娇嫩如雪的肌肤,纯净漆黑的眼眸,在微风中飞扬的长发。只是一瞬间,秦牧心里,千树万树梨花开。
她是他心中的天使。
她总是那样安静,羞涩,总是轻声说话,轻声笑,喜欢穿缀着蕾丝的白棉裙,那样纤尘不染,纯洁无暇,像一株高贵的百合花。秦牧知道她来至远方能看到大海的大城市,父母因为工作的原因才将她暂时送到外婆家,他知道她成绩优秀,也知道她纤细修长的手能弹出优美动听的钢琴曲,她是大家的骄傲,无论是谁,都恨不捧她在手心。于是,秦牧便有了深深的自卑,这样美好的女孩,他,怎配拥有?
然,洛离并没有因为他是众人眼中的不良少年而避开他。她对他友好的微笑,总是用温柔的声音提醒他不许再逃学,他不懂的题目她会耐心的讲到他明白为止,她让他剪掉长发说这样会更阳光一些,看到他抽烟打架她也会蹙着眉头和他生气。
秦牧想,洛离,或许,是在意他的吧,如果不曾在意,那么,对于这个人,只会视而不见。这样想着,他心里便暗暗欢喜不已。
于是,曾经轻狂的少年,心,慢慢的动了,一动,便是惊涛海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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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黄昏,秦牧终于鼓起勇气,将小纸条塞进洛离的手里,然后,埋着头匆匆跑开。纸条上他约她晚上去河边,深秋里,在那里能看到皎洁的月色,能看到野菊花的妩媚。他会对她说爱她,他会从此好好读书,他要和她考同一所大家,去同一个城市。有一天,他要娶她做他美好的妻,他会宠她,珍惜她,让她做他永远快乐的小宝贝。从此春暖花开,过着烟火世俗的生活。
这是秦牧现在到以后唯一的梦想。
然,在那个夜晚,一直到月色隐入云层,天空渐亮的时候,洛离,却一直没有出现。
也是在那个夜晚,洛离悄声无息的从秦牧的生活中消失了。只是一夜,连她外婆也失去了踪迹。久久看着紧闭的大门,秦牧的心,就那样,万箭穿心,她用了怎样绝决的方式离开,她,是真得从不曾爱过他,甚至,连一声拒绝,她都不屑给他。
她走了,连同他所有的梦想一起走了,而,他的生命,将只会是一片空白。
从那天起,秦牧彻底的沉默下来,不言不语,不哭不笑,连表情都是苍白的,只是发了疯了似的读书。一年后,他在所有人惊奇的目光下顺利拿到那座海滨城市的高校录取通知书,那是他梦想的地方,他爱的女孩在那里,哪怕,她不爱他,他也只想听她亲口说出拒绝,否则,他怎能死心。
站在梦想的地方,那样蓝的天,那样蓝的海,可是,洛离,他的洛离,却在何处?
大学毕业后,秦牧顺利的留在了那座繁华的城市,被一间大公司录用,几年时间里,职位一升再升。一切都变得不同了,曾经年少轻狂的叛逆少年,如今成为了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秦牧眼前展开是的完全不同的生活了,什么都不一样了,而唯一不变的,就是找到洛离的信念。
这么多年了,就在一个城市,却一直没有洛离的踪影。秦牧一直不愿意相信,这会是命运的安排;不愿意相信,洛离仅仅只是他生命中惊鸿一现;更不愿意相信,此生,他和洛离,终究,天涯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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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坐在饭桌的另一端,离秦牧很远的位置。很远很远,像隔着千山万水。
但他能清楚的看到她样子,化着艳丽的妆,青丝高挽,火红的露肩纱裙,绣着大片各色的花,美得灼灼逼人。
她是被酒局的组织者请来陪酒的,一场饭局600块,陪得好还有小费。他听到他们叫她胭脂,多么风尘味的名字。秦牧席间一直埋头喝酒,不停的喝尽又续上,他不敢再看她。
这个叫胭脂的女人,像道刺目的闪电,晃痛了他的眼。
到后来,他有些醉了,一个人独自离席去洗手间。当他转身准备回包厢的时候,眼睛一花,他看到一个火红的身体滑进他怀中。胸前的女人开始无声的吻他,她的唇清冷,柔软,带着百合花的芬芳,像只绚丽的蝶,扑扇着拂过他的唇。
她吻得好美,他被吻得好幸福。然后,自然而然,他丢下陪他出席酒局的员工,她丢下她的雇主,义无反顾的离开,去了酒店旁边的宾馆。
已是深夜,天空中,有无比皎洁的月色
他在透过窗帘的月色中抱住她,俯下身,轻轻吻她。她很瘦,那么纤小细弱,可是,皮肤却光滑得像是最好的绸缎,在月色中泛着清冷的光泽,在他的唇齿间承欢辗转。
最后,他们脸对脸并躺着,互相凝视。他伸手摸她美丽的脸,轻声问,你真叫胭脂?是的,她应他,颤抖的滑进他怀中,落花般沉入睡眠。
他在黑暗中拥着她沉思了很久,后来,也渐渐睡去。醒来的时候,已是天亮,而她,已不在他怀中。
他独自又在床上躺了很久,中午的时候,他起床穿衣,开门离去。
走在街上,在明晃晃的阳光下,他,突然,没有声音的,哭了起来。
* **
秦牧再次看到胭脂,是在三年后。
公司在另一座城市又成立了分公司,他被派去做项目经理。又是夏天,格外炎热的夜晚,他睡不着,独自一人去了酒吧。灯火迷离,杯盏交错中,他看见她。
黑色的蕾丝旗袍,青丝高挽,化着艳丽的妆,依然美得灼灼副人,把夜晚照得妖娆繁盛。她依然坐在离他很远的地方,被一个男人拥着,喝着红酒,一杯接着一杯。每看到她喝下一杯,他仿佛都能听到她喉咙里发出伤感的声音。
他愣了很久,然后,他什么也没想,走了过去。她瞪大眼睛看着他,眼中水光潋艳。她身边的男人也看着他,叫她,烟凉,问她这人是谁。
烟凉,原来她现在不叫胭脂,叫烟凉。
他的心,痛了一下,又一下,他什么也没说,拉起她的手就往外走。
他带她回到家。她还是像上次那样热烈的像一团火,一次次在他身下绽放成绚丽的花。结束的时候,他将脸深深埋入她像海藻一样浓密的长发里,他轻声说,无论你是胭脂,,是烟凉,还是,洛离,我都不会再让你离开。他不会让她再消失,决不会再让她消失的,他等了她,这么久;他找了她,这么久。
她没有离开,暂时没有离开。他们幸福快乐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她天天会在家里等他,素衣素裙,不施脂粉,像个最最贤惠的小妻子,为他洗衣煲汤,红袖添香。夜晚,他们总会喝点酒,然后在微醺中,她会为他弹一首他想听的曲子。那么悠扬婉转的音乐,让他的心,醉了又醉。
她绝口不提往事,不提多年前的夜晚为何失约,为何一夜间不辞而别,从此缈无影踪,秦牧也不问,不是不想,而不是敢。过去的都可以过去了,只要他们现在能肆无忌惮的幸福快乐,春暖花开就行了。
能在一起,那样好,这就是爱情最好的样子了。
* **
转眼就到了冬天。
在一个黄昏,她再次离开了他,在他向她求婚的第二天。
他是不会让她走的,可是她走了,再次走了,换了一个更绝决的方式离开了。她依然没有向他告别,只是留下一封信,便从13层的公寓,像一片落花一样,飘然而下。
秦牧看着像在睡梦中一样安详的面容,他的洛离,这个像百合花一样高贵芬芳的女子,终于,被宿命粉碎了。
而他,从此,万劫不复。
十五前的夜晚,洛离,是怀着怎样甜蜜憧憬的心来赴那场约会,是的,她爱上了那个叛逆孤僻的少年,只有她能读得懂他的清明的眼神,他无邪的心。那个夜晚,她换上最美的衣裙,她要去见他,也告诉他,同样的心。
在去往河边的小树林里,她被一个男人从身后抱住,并被紧紧的捂住了嘴。她想尖叫,想拼命挣扎,然,在那力大无比的男人面前,却那样脆弱无力。痛的,何止仅仅是她的身体,还有她的心,一个少女对爱情美好的梦想。
她无法再面对他,花样的少年,连夜和外婆离开了小镇。可是,不幸的又何止只是停留在那个夜晚,两个月后,她因为宫外孕大出血而失去了子宫,这就是17岁的她以后的人生,她的人生已经轰然倒塌,分裂成了无数碎片。她放弃了学业,。再后来,她随意嫁了个男人,想着,就这样吧,就这样一生吧。然,男人嗜赌如命,逼她不停的嫌钱供他赌博,因为不能生孩子,她还得不断的挣扎在男人的暴力下。从此,她堕入地狱。
后来,她和他初次重逢,他更好了,更完美了,她只敢拥有他一个晚上。再次重逢的时候,她却已背负着命案,在一个深夜,男人喝多了酒,在对她变态的暴力下,她终于不堪忍受的将一把水果刀,深深的扎进了男人的心脏。从此,她天涯飘泊。她,真得没有想到,会又遇到他。
她告诉自已,能在一起多久是多久吧,哪怕只是一秒,也是她的一生一世了。
直到他向她求婚。她怎能嫁,她的人生已经残破不堪,她怎能再毁他。
她的人生,是用来破碎的,而他,是用来绽放的。
告别,是最好的成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