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我的

高考结束了,我的梦想也随之破灭了。我开始变得世俗,变得俗不可耐。我很想得到大学的通知书如同我渴望早一点领结婚证。

我想在未名湖畔牵着赵文斐的手。是不是能找到我的初恋,在清华园里的女状元是不是都戴一眼镜。

我一直信奉这样一个真理,凡是成绩好的女孩子,长相指定平平,凡是成绩一般的女生,小样儿一定不寻常,要么特让人寒碜,要么直让人流一地口水。我的这条真理在复读班得到了验证。

我微笑,并不等于我快乐,我撑伞,并不只为避雨。是谁说了这这么情的话,我真想亲亲他。

微笑,固然是怡人的,可有的人的笑,注定要恶心死人的。因为那种笑是挂在一张不好看的脸上。

有些人表面不丰富,却拥有一颗纯真的心。有的人见你就笑,其暗地里在磨刀霍霍准备戳你一下。

天赐我一身冷血,我就注定冷酷无情,在冰冷别人的同时,寻找我的青春。

我一生绝不落泪,除了跟你在一起的时候。

我想钱的时候,就同时想起了文斐。

我不会判断一款MP4的插头接到三峡发电站的高压线上是否能闻到塑料燃烧的臭鸡蛋气味,我不知道把一角的硬币扔到盛放过糖醋鲤鱼的盘子里是放氢气还是氧气,我搞不清自己和电影里的金刚有多少DNA相似。一句话,我恨透了一个理科生忙碌而单调的生活。

可我喜欢写字,矫情一点说,我爱上了文字。版税不菲的小四说,这是一个理科生不可饶恕的错误。

也许有一天,我写的字会想南方的雪一样突然落满大大小的正版书店,我的稿费会稍稍超过郭敬明一点。写这句话时,我四周环顾一圈,没人看见,还好。

有时候,我写字是很自私的。我把自己的忧伤写出来,使更多的人忧伤。我的字像极了跑着黄连的苦水,在苦涩了别人的同时,我却躲在一个角落里傻笑。

有时候,我写字仅仅是为了忘记过去。我写赵文斐,是因为我企图忘记17岁的初恋。有些东西在心里贮藏久了反而不会忘记,一旦写出来就觉得自己傻得要命。不过是一场越年级的恋爱吗,文斐初一,我高二。也许那根本算不上是爱情,只不过是偶然的初相见吧。赵文斐注定留在我的记忆和文字里,现实中的她早已离我远去。写完了,我的心也沉下去了,除了她悄悄递给我的大头贴,所有有关她的记忆都风化了。如今我只记得她有一双单纯的双眼皮儿,还有她的生日是7月18日。

似乎扯得有点远了,爱情是不可以随便写的,我的爱情是我所不能写的,写也写不明白。

想家的时候,我就写我亲爱的老妈。其实,更多的时候我是在想老妈煮的地瓜粥。狼吞虎咽地灌进肚,那叫一甜烫又甜又烫。

其实,青春是我挥霍不起的,所以我才用笔来代我。

很多时候,我觉得自己不是在写字,而是在用一把生了锈的匕首胡乱剐许多人的心。其中,伤痕累累的那一颗是我的。

梦想总是与我擦肩,希望总是破灭了又生起,生起又破灭。我的生活平淡得像一碗红糖水。仔细一想,这个比喻不太恰当。红糖水还是甜的,还是有血色的。我现在的所有一切估计只能算一碗白开水了,平静单调得没有一丝涟漪,清纯得一塌糊涂。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英语成绩会馋得周围的同学流口水,有几个还咬牙切齿,仿佛我是不该稳坐这单科第一的宝座。可你们急我也没办法,我的英语就是棒得不成体统嘛,好孩子不说谎。连英语老师都夸我有英语天赋呢。我真的不是在说反语,我的英语就是好,这个好字不带引号。

上帝他妈也是公平的,他在赐给你一完美无瑕的橘子后,一定还要扔给你一只被啃了几口的苹果。我的英语自然是那橘子,可数学却注定成为那可怜的苹果。

每次发试卷时,我的数学成绩真的就同那苹果一样被伤得体无完肤。那一个个"X"像极了无数个十字架,我注定死在这上。

青春的日子耀武扬威地从我眼皮底下溜过,睁开眼,我19岁了。

19岁,一个没有烟抽的季节,我丢失了让自己。

我的童心究竟去了哪里?是躲藏在秋天的秋千上,还是藏在了月亮的桂树上,让我踮起脚尖也够不到。

我写字,常常写到眼泪。

求老天,给我一个无情的心,明知道自己是个痴情种,为何还要我和你相遇。

天上掉下个赵文斐,来不及拾起,却已不见了踪迹。物是人非,我再也找不到初恋的影子。

忘掉一个人是需要时间的,我忘掉你仅需要一生或一世。

蓦然回首,我看到了一个竹篾,楼上是属于我一个人的春花秋月。

我没有往事,也不曾拥有爱情,偶尔我会想起赵文斐。

就算全世界都遗忘了,我仍会记得我的文字,我的文斐。

我是个无情的孩子,却拥有一支多情的中性笔。

我写我的老爸老妈,我的童年,我的初恋,我的赵文斐。

我是个胆小的孩子,却奢望捕获爱情。

我害怕黑暗,害怕温暖,害怕突然失去一个人的寂寞。

其实,我也只能是个孩子。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是要当爸爸的,我是要有女朋友的。我觉得那很远,就像太阳离我一样远。

我还记得那个晚上,只有我和赵文斐倚在栏杆上,抬头看远处的黑暗。不知不觉,瓣瓣飘落,拾起来才看清,是一地的浪漫。我还记得我的初恋。

我爱过,也被爱过,那是一种写不出来的幸福和忧伤。

我所写的,大部分都是往事,很少忧伤。

我蛮开心,我蛮高兴,终于毕业了,一切都结束了。

我冲出这牢固的校门,头也不回地雄赳赳地像是走向世界,特壮观。

我终于自由了,我站在月台上向世界呐喊。

我在自由的同时,也获得一种赠品叫空虚。

我伏在家里,写诗,写不像诗的诗。

我觉得墙很白,丧衣一样白,我甚至觉得墙上的一只壁虎都新鲜不已:大叫,呀,壁虎。

我从来都不想将来,比如我从来都不想要娶身高一米几的媳妇。

我也很少回味过去,正如我很少回想起偷邻居地瓜被当场捉住、人赃俱获的悲壮场面。

我也不喜欢生活在现在,现在天晴,我怕被晒黑,天阴,我怕犯风湿病。

我只喜欢生活在我的文字里。我的文字不会像我暗恋的女孩一样不理我,我的文字就是我的梦,梦中的歌。

我写小说,往往要写到自己的眼睛兔子一样红。

我梦见自己抱着一根闪动着金光的巨笔,在撒哈拉沙漠上写诗,写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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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网友 发表于 2011-06-15 21:33:25    1楼回复
生活网友 发表于 2011-06-15 21:33:31    2楼回复
flyfly 发表于 2011-06-27 00:17:25    3楼回复
你真有才华 怎么能交个朋友
我想说两句(您的回复是对作者莫大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