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个没课的早晨,我突然醒来。看着空荡荡的寝室,呆了好久。
我所居住的寝室是标准的6人间。木质的书柜,双层的铁架床。大理石的地板,很大块很大块的。墙壁上了涂料,惨淡的白。有日光灯,还算明亮。
阳光透过7楼的玻璃窗洒落进来,那种大大咧咧的感觉,让人张狂。我从二层的床铺往下张望,精致的书的封面正反射出孤独的光,跳跃着刺激我的眼睛。好无礼的感觉。
我开始讨厌这个城市的阴晴不定。昨天还是灰蒙蒙的,今天突然一下就明亮起来,不给人任何心里准备的时间。
朋友说,这个城市天气就这样。冬天过了,就是夏天。夏天过完了,冬天也就来了。
我想,对于一年只有两季的城市,这个城市本身也应该是孤独的吧
在没课的早晨,我一直是懒于起床的。我喜欢那种慵懒的感觉。偶尔醒来,又睡去,或者不睡。可以一个人思考,发呆。看天花板,看印格花的棉被。感觉时间从身边流转。
像这样的安静真好,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可以捕捉到生活的某个微小的细节。
我曾写下这样的句子,颓废始于平淡。我现在的生活就是这样,在平淡中活着,然后颓败了。
我叫自己苟且的活着。
我给朋友发信息说我的生活很糟糕,胡茬老长了,头发很乱,穿过的衣服一大堆没洗了。
朋友说,那你有没有洗脸和刷牙。
我无语的笑笑,不知该怎么回他。
很久前我便觉得自己不再干净和明亮。即使穿纯棉的白T恤,吃阿尔卑斯的棒棒糖,端着牛奶看优美的文章。
我用过去的一切包装自己,但始终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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