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嗓子好,很喜欢唱歌。我喜欢的偶像陈奕迅也是一枚才子,唱歌特别好听,男声低沉温柔,粤语歌唱得一绝,一直对粤语歌无感,但经他的歌喉,觉得怎么那么深情动听,别有一番滋味。
那段时间我学了很多歌,买的麦克风本来是准备唱英语歌的,结果,内存不够,把英语歌全部删除,天天挂在耳朵上听歌,也学会了很多粤语歌。有一次在冬天,我过生日的时候,我闺蜜说学了一首新的老歌,特别好听,特意为我学的,叫《白玫瑰》。当时下午四点左右,夕阳西下,日光还有余温,闺蜜背后是漫天云霞,壮丽而瑰美,她嘴角含着笑意,声音温柔得要融化掉,眼里有光,那么清朗秀丽的少女,为我特别唱了一首我偶像的歌曲。
在那以前,我还嫌弃过她土,那时她确实土,印象中她都是穿得邋里邋遢,不修一点边幅,真真柴火妞儿,不带一点夸张。
由此喜欢上粤语歌,有一次,问一个同学会唱粤语歌吗,说不会,心中有淡淡的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