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2-06-27 17:23:11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一):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学校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与教学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奖惩。

二、学校领导每期专门研究一次综合治理工作,肯定成绩,找出差距。[由www.telnote.cn整理]

三、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所属综治办要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校内治安动态。

五、重大节日、敏感时期前,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召开会议制订预案,做到超前部署。

六、节假日,校领导要值班巡逻,做到问题发现早,反馈快,整改及时。

七、综合治理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漏洞,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八、门卫室要经常将社会治安动态,带给给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用心提出工作推荐。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二):

综治工作各项制度

一、专职治安巡逻员的管理制度

1、社区要建立专职治安员登记簿,并建立治安员档案。

2、治安巡逻员参加社区学习、会议、考勤、考核奖惩。

3、用心参加市里组织的专职治安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工作培训,集中培训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二、巡逻制度

1、负责社区日常治安巡逻和重点防范工作。

2、负责社区治安秩序稳定,防止发生刑事犯罪案件

3、预防、制止破坏社会秩序和扰乱社会治安,及时带给线索。

三、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1、社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有计划、有资料、有时间、有记录。

2、学习《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宪法》、《婚姻法》等法律为主要的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得到落实。

3、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四、国家安全防范制度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制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

2、加强社区安全“联络员”队伍,制定国家安全工作细则,会议制度,工作状况报告制度,提高“反渗透、反窃密、反策反、反破坏、反心战”意识。

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条例和法规。经常对社区干部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宣传。

2、预防重大火灾得到有效控制,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3、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制

六、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1、对流动人员进行登记、造册。

2、宣传各项法律规章制度。

3、参与社区各项组织活动。

七、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1、签订出租房屋协议书。

2、通知限期内出租双方到社区报到。

八、精神病人防治与监护管理制度

1、社区及时掌握居民生活动态,有状况及时上报。

2、做好精神病人监护人员的工作。

3、认真执行精神病人防治和监护管理制度。

九、矛盾纠纷情报信息员报告制度

1、及时掌握社区的各种矛盾纠纷,有状况第一时间内报告办事处。

2、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结果及时反映给上级部门。

3、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化解不安定因素,防止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综治办职责

1、制定本辖区综治工作方案、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2、及时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发治安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和重点治理工作。

3、用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承担牵头职责,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4、扎实开展基层建立活动,抓好长效管理。

5、组织协调流动人口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安置帮禁毒、扫“黄”打非等工作。

6、加强治保会、调委会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建全制度,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7、认真做好本辖区各部门、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奖罚兑现、检查、考核工作,严格实施领导职责查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推荐权。

8、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河南街道综治办

治安员工作职责

治安员应当在各级综治部门的领导下,协助公安机关做好以下工作:

一、采取重点防范和日常巡逻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在辖区内开展治安巡逻,维护治安秩序。

二、预防、制止破坏社会秩序和扰乱平安建设的行为向

公安机关报告案件线索,扭送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至公安机关。

三、了解、发现辖区内的平安隐患和漏洞,及时向相关

部门反映,并用心采取措施消除平安防范意识。

四、宣传、教育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五、化解民间纠纷,把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参加抢险救灾。

七、为群众带给治安和其它救助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河南街道综治办

辖区社会面治安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遏制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环境,推进社会主义精神礼貌建设,为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优良的社会治安环境、良好的民主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的人文环境,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本辖社实际,做如下规定:

1、协助派出所做好本辖区的社会治理工作。

2、协助专职治安员,把各街小巷治安工作做好。

3、利用好本辖区内的义务巡逻员把小区的治安工作做好。

4、有状况及时反映,第一时间内报到综治办处理。

5、做好辖区普法依法治理宣传工作。

6、定期走访驻街单位,了解生产、安全、防范工作状况。

7、要求驻街单位有状况要报到综治办,并按照年初考核细则处理。

8、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河南街道党工委

群防群治工作职责

1、做好治安巡逻工作,及时预防、控制、发现现行违法犯罪

2、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安全检查。

3、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的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4、发现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维护好秩序。

5、对广大群众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密切群众关系。

6、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报信息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7、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河南街道综治办

平安协会职责

一、配合警务区、治保会、调委会和专职、义务巡逻员,开展规范化建设,共同处理好社会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将各种事故隐患和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与治安巡逻防范相结合,努力构建集矛盾纠纷调解、

突发事件处置、信息收集、安全管理、巡逻防范、服务群众等功能为一体的协会工作网络。

三、合法发动群众参与平安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用心

开展工作。

四、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安全检查,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的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五、发现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维护好秩序。

六、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报信息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七、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河南街道综治办

出租房屋工作人员工作任务和职责

协管员在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和社区出租房屋管理站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每人管理70-100间/套出租房屋的工作量,实行非标准工作时间制。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我市出租房屋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搞好所管辖区内出租房屋的调查拱摸底工作;

(三)在社区出租房屋管理站的领导下,做好房屋租赁各项手续的办理工作;

(四)负责做好出租房屋承租人信息采集、录入和反馈工作;

(五)做好出租房屋业主及承租人的法制宣传,并督促出租屋业主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的有关手续;

(六)协助房管、公安、工商、税务、计生、消防等部门做好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

(七)协助做好辖区内出租房屋税、费征收工作;

(八)协助做好辖区内房屋租赁纠纷的调解处理工作;

(九)收集群众对出租房屋管理方面的意见和推荐,及时汇报并不断改善服务和管理;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市、区(县)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要切实做好协管员的岗位培训工作,经常组织学习房屋租赁、治安、消防、计生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每年集中培训1-2次;房管、公安、工商、税务及其他有关部门应从自身职能出发,认真落实对协管员的培训资料,并加强对协管员培训的指导。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三):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重视综合治理工作

1、把综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列入工作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建立领导机构,加强对办事机构的领导;对综治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和其他必要的设备及工作条件尽量给予保证。

3、由办事机构制定综治目标并逐项分解,下到达各部门、年级组落实和执行。层层签订职责书,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到实处。4、因校制宜,建立群防群治组织,构成网络。

5、表彰和奖励先进群众和个人。

二、综合治理工作职责的划分学校领导班子是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责群众。

领导为学校综合治理的第一职责人,分管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干部是职责人,各职能部门、年级组的负责人是本部门的职责人。

三、各职能部门和年级组职责人的主要职责为

1、加强防范。及时清除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用心疏导,调解各种矛盾和纠纷;建立内部安全防范制度和群防群治机制;职责落实到人。

2、加强教育。把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任务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加强对教职工、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学生自防自护、遵纪守法的安全教育,加强对校园秩序的管理。组织专门力量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建立起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有效地预防学生违法犯罪。3、按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防范制度,推行目标管理,实行综合治理职责制。

4、学校实行安全职责追究制度。

四、实行一票否决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或警告。

1、因对综治工作不重视,造成本部门、年级组的管理和治安混乱的。2、不及时化解矛盾或处理不力,以致发生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学校稳定的。

3、部门、年级内部发生恶性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4、因管理不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使学校财产遭受损失的。

5、存在隐患,经上级或学校综治机构提出警告、推荐,限期改善,而未有效改善的。

6、因教育管理不力,内部人员(学生)出现违法犯罪的。

7、发生案件或治安问题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受一票否决的部门、年级,年内取消各类评优的参评资格,职责人不得评优,情节严重者应受到处分。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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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例会制度

1、每半月不少于一次工作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临时会议。

2、会议由综治站主任主持。

3、会议主要传达上级有关综治工作精神,回顾前阶段工作状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综治常识,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治安形势分析制度

1、每个月不少于一次治安形势分析会议。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2、会议由综治站召集,由各线负责人参加。

3、会前,对治安问题进行一次排查,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

4、会议首先由相关负责人通报辖区治安形势及排查出的治安突出问题,然后分析治安形势的特点、重点、难点,研究对策,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

治安防范制度

1、做好流动人口的登记与服务管理工作。

2、加强值班巡逻,在社区、企业经常开展治安巡逻和治安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用心参与上级组织的联合集中行动。

3、进一步落实科技防范措施,建立电子监控系统,在重点部位、重要地段安装监控探头。

4、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提高人户一致率,做到底数清、状况明。

5、落实职责人,认真做好归正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教工作。

矛盾纠纷化解制度

1、认真热情地做好来访接待登记工作。

2、对当事人的申请贴合村、企业调委会受理条件的,能当场调解的就当场调解;不能当场调解的,要努力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并另行约定调解时间。

3、做好纠纷预警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掌握不稳定因素,并有针对性地做好调处化解工作。

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职责书,做到职责明确,职责到人。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络,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员。

3、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台帐记录,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及时督促职责单位限期整改。

4、每年对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状况进行考核。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贯彻落实“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

2、落实消防职责制,将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到人。

3、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宣传栏、消防演习等形式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体居民和员工的消防意识。

4、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其限期整改,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五):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为落实部门综治职责制,维护社会安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省、市、关于依法治理的各项措施,结合部门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本单位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和单位内部治安管理,实现单位职工政治上与党中央持续高度一致,无刑事犯罪、社会治安事件,无矛盾纠纷、上访等事项,机关礼貌、祥和。

二、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各司其职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职责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事有人管,事有人做。

2、建立健全保障、目标管理、奖惩等单位内部治安管理工作制度,实现综治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3、制定综治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以人为本,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知法、守法和用法的水平和潜力。

4、落实职责,坚决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做深做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三、岗位职责制

1、局长负总责,对综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行动要亲自过问。

2、支部书记协管,具体负责综治日常工作的开展,包括普法教育、综治工作的宣传教育、综治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管理以及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3、分管业务副局长除自觉参与综治日常工作外,还应从严要求,自觉恪守《岗位职责制》和廉政规定,确保不引起矛盾和纠纷。同时要注意沟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办事。

4、办公室应做好机关综治日常工作的管理:制定综治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草拟综治工作总结;负责召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并做好会议纪录;负责完善日常综治工作台帐;负责档案的整理和归集;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5、各股室负责人,应自觉恪守岗位职责,除管理好自身外,还要服从服务于机关综治管理工作的需要,自觉做好本股室、部门的安全防范和综治的日常工作。

6、机关工作人员应自觉参与,做好各自的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自觉遵守节假日值班制度;关好门窗,防火防盗。

7、财务经办员除自觉履行工作人员应尽职责外,还应保管好单位现金及凭证。

四、考评

根据年度个人综治工作绩效,严格奖惩,对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机关综治领导小组管理而出现影响单位治安形象的,与年终考评挂钩,扣发年终综合考评奖,年度不作为评优评先人选;对不履行岗位职责,出现违纪违规等重大刑事、治安事件的直接职责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五、本制度自修订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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