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兵者,不祥之器,天道恶之,不得已而用之,是天道也。
二、“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特别强调“主不可怒而兴师,将不可愠而致战”。
三、圣王号兵为凶器,不得已而用之。
四、兵着不祥之器非不得已而用之,用之必胜。
五、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
六、兵乃世之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闻之不详。
七、“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
八、夫兵不得已而用之,故戢而时动。
九、中国的传统军事理论主张“义战”、“慎战”和“胜战”,强调为和平、为正义而战,强调“兵者,国之凶器也,不得已而用之”。
十、尽管同是对军事感兴趣,但美国军事迷的政治观点五花八门,有些激进主义的军迷认为“先轰炸,再问话”,而保守一些的则认为“兵者凶器,不得已而用之”。
十一、轻易言战者,往往不知战、不善战;擅战者,往往不知“兵者,凶器也,圣人不得已而用之”的道理。
十二、刑罚的严厉性及其功能局限性决定了它只能是最后的制裁手段,只有在其他社会规范调整手段不力时,才能不得已而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