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口袋里有点钱,心里都会很高兴,因为,可以去买一些小零食。
星期四下午放学,同学们都在议论一种新的零食,我听得入迷,很想尝尝那味道。之后,我就跟朋友们去买了许多东西,才用掉二块五毛钱,我想了想,真便宜。我先拿了一元钱给售货员,又拿了10元,售货员还给我那1元钱,我想她一定是用那10元钱找我,她找给我八块五。我看了看就走了。我一边吃一边赞美那零食,又想了许久,她找给我的钱。一直走到十字路口,我终于想开了:不,她多找了一元钱!我要还给她!可是,已经走了大半路了,于是我决定第二天去还。到家后,我跟妈妈讨论了这件事,妈妈说,过去的事就过去了,不还了。但我还是决定要还!
第二天下午放学,也就是星期五,我来到那家店,找到了那位热情的售货员,一脸害羞地说:“阿姨,我昨天买东西时,您多找了我一元钱。”说着,我便掏出1元钱还给阿姨,阿姨连忙表扬我,用语文老师的话来说就是十个中只有一个会这样的,有时候还没有。于是,我美滋滋地走回家,跟妈妈说了整个过程,妈妈还夸奖了我。
在生活中,诚信是不可少的,哪怕是一件小小的事情。但是吃零食是不好的习惯,千万不要像我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