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乐乐出门上学,在路上捡到了一角钱。他想:“反正一角钱也买不到啥东西,干脆去警察局。”乐乐就一边哼着:“我在马路边捡到一角钱......”一边小碎步“跑”向警局。
出了警局,乐乐刚刚受到了表扬,警察叔叔说:“哎呀小朋友,不得了诶!小小年纪学会做好事了么,长大一定不得了。”一看手表,啊呀,迟—到—了!乐乐这回可是真跑了,一路狂奔,风在耳边呼啸。路人都说小孩咋了,小孩咋了。乐乐跑进教室,老师半严肃半挖苦道:“又迟到了!这次是因为家里着火了还是地球那端地震要去捐款?”乐乐道:“呼呼......我是做好事!”“哦,那就难怪了,乐乐,老师错怪了你啊!”老师爱怜的说。
“呵呵......没事啦。”乐乐道。老师:“要在全校进行表彰,啊对了,乐乐你做了什么好事啊?”
同学A:“我看他八成扶老太太过马路
同学B:“他去做义工了,绝对!”
乐乐宣布正确答案:“捡到了一毛钱,拿去失物招领了啦!”全班狂吐。
中午,同学们在尽情的午休,有的在休眠(睡觉),有的在展现美术才华(画画),有的在吸收知识(不用说了吧)。正当教室里寂静安详的时候,校长的声音从广播里透了出来:“咳咳,同学们,为了配合党和政府对我们青少年的栽培,我们......”十五分钟后,重点来了:“我与各位老师协商后,授予XX班乐乐同学小英雄称号,大家鼓掌!”同学们暗地里说称号实在老土,像王小二那个年代的特色。不管怎样,乐乐还是高兴地接受了这个称号。
第二天,除了乐乐以外,其他同学全部迟到,理由出奇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