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我和妈妈到莲峰云海转了一会儿后就到“有意思”去吃一点东西。
我坐下后,透过玻璃看见了卖手机贴膜的小贩,我觉得他们很无耻又很可怜,无耻是因为他没有营业许可证;可怜是因为他是为了生存而这么做,况且他做生意的地方只是一个手推车和一把很大的伞,和他相比,我觉得商业广场的那个“店长”就很好,自己开了一个专门卖关于手机东西的专卖店(虽然面积只有一个小缝隙,但是也不用愁天气凉了)。
我问我妈妈说:“妈妈,买手机贴膜的小贩一天能卖多少元钱啊?”“这个我怎么知道。”妈妈边玩手机边回答说。“肯定有五百元钱,一个月就有一万五千元了!”我惊叹道。顿时,我觉得小贩又有一点无耻了:既然是赚钱,每一个月都有一万多元钱了一年就有十多万了,足可以买一辆车了。上次到手机贴膜的专卖店的那位店长给我了启示:不就是因为要进货要生活吗?
他们一天也没有几个客户,所以开价才开了那么高,况且成本还很高(本人还是觉得有点坑人),所以他们生活还是有点困难的,但是在商场里“安居”不就好了,不必经受风风雨雨,还可以烘烘火,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