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的一个早上,我外婆的一百元大钞好端端地放在柜子里却不见了。于是她把怀疑的目光投向了我们几个孩子。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们个个都吃不下。外婆突然找到了理由,便“理直气壮”地向我们“开炮”了。你瞧,我外婆说:“我知道是谁偷了我的钱了,是你们!你们一个个饭也吃不下,一定是拿了钱去校门口的小店里买零食吃了。你们肚子早已吃饱了吧?”说完便得意洋洋起来。能说会道的我听了,便连忙辩解道:“不是我们偷的。一百元钱足够搬走小店的二分之一零食了。我们可吃不了这么多呀!再说路上我们也没那么多时间吃呀。”外婆听了忙问:“你们有证人吗?”我说:“有!余家和、余家豪、赵佩针。”外婆想了想又说:“你肯定买零食收买了他们。”我听了一下子愣住了,心想:“糟糕!外婆只怀疑我一人了。我该用什么办法来证明不是我偷的呢?”半晌,我左思右想,可是怎么也想不出一条妙计来。我委屈得大声喊道:“冤枉啊!”想不到这招竟然最奏效,大家听了哄堂大笑,连外婆也笑了。在笑声中,外婆似乎把钱被偷的事全忘到九霄云外了,从此再也没提起了。
虽然这次风波平了,但我还是满肚子的冤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