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的意思是说研究事物的基本道理,归纳成有道理的知识。这个词最早出现在儒家学说里面。礼记大学中有记载: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儒家学说的重要概念。
格物致知的意思,来自儒家思想的基本理论“格物致知”是儒家思想的基本理论之一,它来自于开放的“大学之道”。本义是只有在事物可以依法选择,知道何时“停止”对事物的追求,心灵可以安静,为了冷静思考问题,从而获得知识和智慧。
后来,许多儒家学者将自己的思想带入“格物致知”,从而形成了各种哲学。如南宋朱熹和明代王阳明,他们在自己的哲学观中解释“格物致知”的含义,因此中国哲学史上有两个高潮。
首先谈谈朱熹对“格物致知”的解读。朱熹,我想没有人不认识他,几百年来,他的“存天理灭人欲”一直受到数学家的批评,但我们必须承认他是一个影响历史的人。朱熹的理论基础是“理”,但“理”在哪里呢?告诉你“理”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如果你想知道“理”,你需要“格物”。
朱熹认为,世间万物都包含着无限的真理。一旦他们合理,他们就会知道世界上的一切,心胸宽广,侮辱和无所畏惧。朱熹的理论被无数人视为一句名言,甚至统治者也把朱熹的理论视为一项基本国策。这是朱熹认为的格物致知的意思,直到一个人的出现,彻底颠覆了朱熹的理论,他是王阳明。
王阳明的格物致知,“致知”一定要“行”阳明读朱子书,对其中格物致知的意思不得甚解,决心先实践一番看看。遂于庭中安坐,格竹七日夜,终一无所获,反大病一场。毫无疑问,王阳明这次“格竹”是失败的,留下的不过一片茫然。后人对此评价不一,美籍华裔物理学家、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丁肇中先生说:“这位先生明明是把探察外界误认为探讨自己。”认为少年王阳明试图通过仅仅一“格竹”,就可照见自我,以达“格物致知”至境,实在过于天真。
又指中华人士于格物一道,不知细究物理,穷其毫端,只知一味整体观,更还耽于参禅悟道,已是失了格物真意。这话用大白话讲就是,中国人就知道讲道德,说玄虚,全没有科学意识和实践精神。事情若只是到这里,或许大家都会觉得中华文化果真不如西方科学。然则后面还有一事,那就是“龙场悟道”。
当时,阳明被贬谪贵州龙场任驿丞,此时他人到中年,又历多年宦海,胸中存了诸般感怀,又对当年“格竹”旧事耿耿,王阳明认为,“理”就是良知,良知人人都有,却要从自己内心中去求,而不是一味假求外物。当然,阳明也不是完全反对“格物致知”,他只是强调,“致知”一定要“行”,要“知行合一”,不行则不能算真知。至此,格物致知的意思才算是告一段落。
朱熹和王阳明对格物致知的意思理解的相同之处首先,朱熹和王阳明两人所格之“物”是一样的。
朱熹说:“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物”就是指事物,凡天地之间,眼前所接之事,都是物。即包含宇宙天体,世间的一草一木,也包含朱熹强调的绝对的伦理纲常、道德规范。王阳明说:“物者,事也,凡意之所发必有其事,意所在之事谓之物。”王阳明也以“物”为“事”,而这“事”,不紧包含着平时的认识主体的行为活动,也包括着“事君”、“事父”等等的道德实践活动。
其次,二人“格物致知”的过程其实就是“知”与“行”的过程
朱熹继承了“先行后知”的观点,认为“须先得知,方行得”,因此朱熹的行知问题主要是致知和力行的关系。朱熹说:“致知、力行,用功不可偏。”所以朱熹,虽然强调应先致知,再去实践。但是他认为知到该如何做了之后,就应该力行。
所以朱熹其实也是比较注重道德实践活动的。而王阳明则主张“知行合一”,他所说的知行合一,其实就是按照先天知的道德规范去实实在在地去做每一件事情,其实就是“内养”和“外成”的合一。“知行合一”其实就是“致良知”,其本质其实就是道德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