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琵琶是明朝发明的一种酷刑。是东厂和锦衣卫用来刑讯逼供的手段。被使用者万分痛苦,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犯人一遍很快扛不住痛苦,很快招供。弹琵琶酷刑一直延续使用到清朝,发展成为满清十大酷刑之一。
弹琵琶酷刑的施刑方式施刑方式是将人犯按倒在地上,控制住其手脚,掀去其上衣,露出肋骨。用尖刀用力在人的肋骨上来回“弹拨”。犯人皮肉慢慢绽开,划裂,既痒又疼,生不如死。
弹琵琶酷刑的历史记载据《明史》卷七十三《刑法志》载:“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尽脱,汗如雨下,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每次用刑下来,囚犯哀声震壁,血肉溃烂,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惨毒难言。所以,当时人一下诏狱,就魂飞汤火,而一旦能从诏狱转送法司,竞觉得不啻天堂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