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说:“每一个男人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女人把男人当作自己生命里的全部分,男人把女人当作自己生命里事业之外金钱之外的全部分。 上帝制造女人的时候可真是费了心思,最后智慧的他选择了用男人的肋骨。 肋骨,在男人身体的中上方,是让女人既不驾驭于男人,也不要低就于男人;肋骨,在男人的腋下,是让男人用肩臂来保护女人;肋骨,在男人的心脏部位,是因为……是因为女人要用心去爱…… 可是,似乎男人让上帝失望了。他离开的时候对她说:“在这个世界上,说爱和不爱,是很可笑的事情!”默默地互相凝视着,她的眼睛出了泪,用力的把戴在无名指上的戒指摘下来,放在他的手里。他没有接着,只是转身走了,那么轻松,那么释然。外面的喧嚣声都不存在了,在她的耳朵里,只有那个钻戒敲打地面的声音。
坐在沙发上发呆,这个房间里布满了她和他的一切,突然好像想起了什么事情。她发疯似的打开门,在门口焦急的寻找,她的门口没有很多人经过,应该还没有丢。是的,还没有丢,她在一个灰沉沉的角落里找到了,那颗闪亮的钻石,在阳光下还是那么刺眼。深深的呼了一口气,回到屋子里,把戒指洗的干干净净的,放在手心里,紧贴着胸口,紧贴着心。
这样下去不行,她会疯掉的,把所有她和他在一起的证据都集合在一起,装了两个大箱子。不过好像还落了什么,环顾屋子,最后眼睛定在窗台上。是那个白色的花瓶,里面还放着前两个星期他买给她的白玫瑰,他说过要让这个花瓶里永远都放着最新鲜的白玫瑰,和她一样纯洁的白玫瑰。可是已经有两个星期没有人换掉那束已经干掉的白玫瑰了,窗台上掉满了枯萎的花瓣……
电话铃响了,咳咳嗓子,尽量不让别人听出来刚才哭过。是她最好的朋友,告诉她根本不用为这种男人伤心,如果觉得每天上班都看到他和那个女人会恶心的话,朋友们都可以帮她找一份好的工作,她笑着说不用了,这份工作她已经很习惯了,而且同事都对她很好,过一阵子他就会是她的历史了。
早上六点,用凉水洗洗脸,清醒了一下脑袋,把头发散开,还可以遮挡一下自己因为一个晚上没睡而憔悴的脸。找出一件最喜欢的衣服,踩上细细的高跟鞋,咬了一口面包就去上班了。
好像自己应该没有什么不对劲,同事都知道发生了什么,可是谁愿意提起人家的家务事。只有几个八卦的女同事凑过来说那个没良心的男人自己申请到另外的一个部门去了,可是那个露骨的女人还好意思留在这里,她说自己早就没事了,谁在这里谁不在这里和她无关。
好像习惯了一样,在办公的时候总是喜欢看一眼他曾经的办公室,现在里面是另外一个人了,再看看那个女人的办公桌,上面怒放着一束鲜红的玫瑰,每隔两三天都会有人给她送来一大束。
夜里雷声把她惊醒,去开灯,居然停电了,点上蜡烛。抱着被子坐在床上,点点蜡烛的光把她蜷曲的身影射在墙上。“愁肠已断无由醉,酒未到,先成泪。残灯明灭枕头欹,谙尽孤眠滋味”。夜寂剥去她牵强保护着自己的壳,这时候的自己是最真实的自己,寂寞和委屈,一齐涌来,这是大哭的最好时机,雷声会淹没她的哭声。想起曾经的夜晚,她一定会被他紧紧的抱着,雷声再大,也让她感到好安全。如今,却被寂寞和恐惧抱着,被苦涩的泪水泡着。
她是那样一个天真无暇的女孩子,会因为一只小金鱼死掉而哭鼻子,会把自己的床上放满穿着自己做的漂亮衣服的巴比娃娃,会帮一个走丢的孩子找妈妈,虽然不喜欢他抽烟,可是还会偷偷地把他的烟盒装满他最喜欢的烟,喜欢编一个童话故事,让他当王子,自己演可爱的小公主,他出去应酬的时候,会一直坐在阳台上趴着窗子看,直到他回来……她是一汪清澈的水,笑盈盈的流,没有多少人注意过她的存在,她不出众,也不性感,她很少化妆,上帝喜欢这样的女孩子,似乎她永远也不会随波逐流,再肮脏的世界,她依旧有自己开心的理由,即使今天,水里掺进了沙子,沉底了以后,水还是清的。
在男人眼里,激情被时间泡的没味儿的时候,爱情就走到了被淘汰的队伍里。如果一个男人可以明白,爱情就是用习惯的关心和平淡的时间铸成的时候,那他真是个不俗的男人!我们可以称他为恐龙——绝种了。
他和那个女人也分手了,可能是因为那个女人不是很tolerant,也可能是因为爱情在他心里根本就是那么回事儿!他经常出差,和这边的朋友都疏远了。偶尔会请她吃饭,证明在这个城市里,还是有人知道他的存在的。他们从来不提起从前,她只是静静地听他说外面的事情,让他说个痛快。他说她成熟了许多,应该找个好男人嫁了,她低着头喝了一口苦苦的咖啡,然后抬起头来,说:“在这个世界上,说爱和不爱,是很可笑的事情!”然后他们都笑了,一个笑的艰难,一个笑的苦涩。 他还爱她吗?也许吧!我想他应该更爱他自己。
一次去给客户送资料,眼看要迟到了,她加快了自己的步伐,太阳照的难受,可是她也顾不上那么多了,在上楼梯上到一半的时候,她晕倒了。
医生递给她化验报告,说希望她的家人这段时间里好好照顾她,因为她得了血癌。对于恐惧死亡的人来说,等死是很可怕的事情。可是她不一样,她会尊重上帝的意愿,只是,在这个时候,很想去看看妈妈和爸爸。 坐上乡下的列车,独步走进一个静静的灵堂,妈妈和爸爸的笑脸慈祥依旧,只有妈妈和爸爸才真正的爱过她。鼻子酸酸的,她可能很快就可以和他们在一起了,她终于可以不用害怕黑夜和寂寞了。她知道他也曾经真的爱过她,可是他只给她留下了一个手指上深深的戒指印,而妈妈爸爸永远也不会抛弃她。
终于在一个飘零着雪花的早晨,上帝收回了他纯洁的天使。她静静地躺在洁白的床单上。大家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都不敢相信,没有人察觉出她有什么不同。
他第一次为女人哭。他不敢接受这个现实。一个人呆在租来的房子里抽烟,手放进兜里,摸出来钥匙。看到她以前送给他的两只小熊的钥匙圈,提醒自己别哭,可还是忍不住。又看到了他和她曾经住的房子的钥匙,当初忘记了还给她,谁也没有提过,也就不了了之了。两年了,那把钥匙还在,她已经不在了。突然有一种冲动想去看看那个房子,会变成什么样了。那是她父母留给她的房子,应该不会卖掉吧!
随着一声铁门的开启,把他带进她和他的记忆里。屋子里好像还飘着她身上的香味,客厅里他们曾经一起买的一对金鱼已经长的好大了。屋子里干干净净的,好像主人刚刚收拾过。推开卧室的门,里面和他记忆中的一模一样。墙上还是放满了他们一起的照片,照片里的她笑得好甜。他又哭了,从来没有觉得她这么美。打开她的衣柜,一件一件的衣服挂的整整齐齐,他想起曾经说过她不像个女孩子,总是把衣服放的乱糟糟。又打开衣柜里的抽屉,里面居然还有他曾经的衣服,有两件睡衣和几件衬衫,在那几件衣服的下面还发现了他以前买给她的所有的衣服,洗的干干净净的,一件叠着一件。他紧紧的把她的衣服抱在胸口上,她曾经是他的白玫瑰,她还是他的白玫瑰!
他慢慢的在那个房间里拾回记忆,看到在她的书柜上放着一个铁盒。好像是情人节那天他送给她用来装巧克力的盒子。打开一看,里面是被压过的平平整整的花瓣,有的已经是枯萎成了黑色的,有的虽然花瓣枯萎了一半,却还可以看到另一半是白色的。铁盒子里面还有一个小盒,让他吃惊的是,那里面装的居然是他送给她的钻戒,太阳晃的钻戒四射着亮光,像一颗永远不蒸发的眼泪,晶莹剔透。
她出殡的那天,来了很多人,她的客户她的上司都来了。躺在棺材里的她,那么漂亮,穿着白色的裙子,像一个公主。他也是第一次看到她化妆的样子。他曾经问过她为什么不化妆,她孩子似的说等他们结婚的那天,她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做他的小新娘子……他强忍着眼泪,走到她的跟前,把那个钻戒戴在她细细白白的手指上,她曾经的戒指印又换成了那个钻戒。他的吻落在她冰冷的唇上,他们的同事都哭了。在他心里,她今天就是他的新娘子。
几个月以后,几个保险公司的人来找他。说是关于遗产的问题,她把她几年的积蓄和房子都留给了他。
是吗?他今天终于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不自私的人了。他曾经背叛过她,她却把她的爱全部给了他,直到她离开,也还是把她的爱圆满的画上句号。对于他的背叛,她没有闹也没有责备。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因为他一辈子都逃脱不了一种惩罚——良心的谴责。他看到在遗嘱里面夹着一封信:“尘世的虚荣带走了你太多的本性,爱留在我心里却永远也不变更。不要埋怨上帝没有告诉你什么应该珍惜,因为答案就在你失去的爱恨里。我还是爱你的,可是下辈子,你要给我一个懂得珍惜的你。我走了,不要怪我没有给你消息,因为我就是平平凡凡的来,淡淡漠漠的去,不带走一粒尘埃。我会想你的,记得你对我说过吗?‘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我等你,等你和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