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可躺在床上,瞪大眼睛,看着上铺的床板,上面那个女孩大概是睡着了。她再将视线四处扫荡,室友们都睡着,诺大的宿舍,只有她一个人是醒着的。她稍微放下心来,去关了灯,终于黑暗了。
安可钻进被窝,这是全世界最舒服的地方了。她将自己蒙起来,眼泪就就像断了线一般流下来了,没有人会知道她是个在被子里哭泣的女孩,只有她自己知道。
清晨,安可从温暖的被窝中醒来,摸到手机一看,六点。她又是六点自然醒,去年的某一天她六点起床出门跑步,在田径场刷圈时被立饶从后面赶上,还回头嘲笑她,最后立饶超了她整整一圈,再跟她并排跑在一起,两个人聊了整整一圈后,她突然体力爆棚,在立饶离开田径场后又加速跑了两圈。从那以后,她天天自觉地六点起床,出门跑步,哪怕冬天也是一样。有时她会遇到立饶,有时不会,立饶这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跑步方式害得她时而激动时而失望长达一年。
这一年,安可的身材好了很多,从之前的一百零五斤的宅女体重变成了九十五斤的女神体重。她精神百倍地洗漱完,把自己打扮得清爽而活泼,向田径场跑去。
跑到第六圈,安可还是看见了立饶。不过是看见他提着豆浆和鸡蛋饼从田径场走过,连看也没看一眼田径场,径直走向了女生宿舍楼。他站在宿舍楼下打电话,十分钟后,安可的上铺,那个美丽的女孩瞿妮下了楼,漫不经心看了立饶一眼,将早餐接过,然后再安静地看了立饶两秒,终于露出了甜美的笑容。
安可趴在田径场的围栏边,就算立饶背对着她,她也能感觉到他的惊喜和开心,只为了瞿妮一个笑容。
是啊,像立饶这么招人喜欢的男孩子,哪有女孩会对他的殷勤和关心视而不见呢?瞿妮,再怎么高傲内心也是个渴望被关怀的普通女生吧。
不普通的,只有自己,安可默默地想。她从刚上大学开始,就喜欢立饶,立饶三班,她四班,两个班常在一起上课,安可对立饶的喜欢就随着一次次上课变本加厉,一发不可收拾,然后和立饶报了一样的社团,和立饶稍微熟悉了,成了碰到会打招呼、顺路会一起走的熟人,然后又成了一起跑步的跑友。
只有安可自己知道,现在他们会熟悉,只是因为她跑去报了他的社团,为了他专门买了单反相机,和他还有社友们一起练习摄影,她的业余生活,其实都是花在他的爱好上;会这么熟也因为她每天早起赶在他跑步的点去运动,让他以为她和他很相像,喜好、生活方式都是相同的,希望他更多地注意到她。
安可听说运动中的男女最容易产生感情,她一直巴望着她和立饶能在一次又一次的晨跑中碰撞出火花。可是,当她发现每当瞿妮和室友们出门去上课时,晨跑中的立饶总是望着她们的方向,才知道科学家们都是骗人的,现实永远残酷而狗血。
安可住的宿舍中,只有她一个人是文学系的,其他女孩包括瞿妮都是法律系的,所以本来立饶和瞿妮并不认识。瞿妮一直是法律系的女神之一,全宿舍也数她最漂亮。但安可从不嫉妒,她是乐观又阳光的女孩,对谁都很真诚。然而,就是这样的她也尝到了被室友“横刀夺爱”的滋味。
那天上课时,立饶刚好坐在安可旁边,就说下了课请她去喝奶茶。安可心中一阵雀跃,却没想到在奶茶店碰到了瞿妮。那次是立饶和瞿妮的第一次见面。瞿妮跟安可打完招呼后,立饶问:“刚才那个女孩子你认识?”“认识啊,我上铺,怎么了?喜欢她?”“啊,没啊,不过是我喜欢的类型。”当时安可确实吃醋了,却没有太在意。受大家喜欢的立饶从没对她说过他欣赏哪个女生,这是第一次,不过很快她也就忘了。
喜欢了这么久的人,因为自己的关系认识了自己的上铺,就被勾走了魂,很认真地去追,结果看样子差不多要追到了。更可悲的是,他应该一点也不知道自己喜欢他,是怪她自己说不出口吗?
整个上午,安可都无精打采,上课时趴在桌子上,同学们问她怎么了她也只是说没休息好。在摄影社碰头时,她也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被人问到了也是一样回答。
他根本就什么都不知道,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喜欢自己,他很快就会成为闺蜜的男朋友了。中午安可躺在床上,脑子里翻来覆去的就是这几句话,快要逼疯她,瞿妮她们回来午休,她装作开心地跟她们打了招呼,然后就听见室友们在调侃瞿妮,说的是她和立饶的事,瞿妮娇笑着,语气里已经充满幸福,说什么八字还没一撇呢,又说什么如果我们在一起了你们是不是要打红包啊之类,安可也跟着笑。她看着瞿妮的大长腿爬上了上铺,然后她又睁大了眼,看着瞿妮的床板,自己也不知道在想什么,然后就睡着了。
整个下午,安可都这么躺着,她懒得起床,懒得去面对这个世界。
可是晚上室友们回来时,还是带回了瞿妮已经答应立饶做他女朋友的事情。据说两人非常幸福,现在立饶已经搂着瞿妮走在校园里了。
晚上瞿妮回来时,大家都围着她问东问西,最后瞿妮还对安可说:“可儿真是谢谢你,我和立饶是通过你认识的,你算半个媒人呢!”然后大家又高声说着什么两口子应该请媒人吃饭顺便带上媒人的全部室友之类,安可连眼角纹都快笑出来了。
第二天早上,安可又是六点醒。然后她把闹钟定到了七点,重新蒙上了被子。
中午回宿舍,安可在窗口拍风景时不小心把单反从四楼掉了下去,摔坏了,安可说,她再也买不起相机,于是退出了摄影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