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
捡到一分钱,
把它交给警察叔叔。
警察叔叔,
再见!”
这是儿时的一首歌谣。
小时候,我最喜欢唱最喜欢听这首歌。
小时候,我也拾过钱包,里边不仅有身份证、工作证等其它重要证件,还有上千元的现金,但我毫不犹豫地把它交给老师,老师夸我是拾金不昧的”小雷锋”。
时过境迁,我步入社会后,开始心灵嬗变,变成一朵美丽的“毒罂栗花”。尤其有一次,我犯下了永远不可饶恕的罪孽......
一天,为了湊够一笔医疗费,我愁眉紧锁,在大街上踽踽而行,正在这时,我忽然发现有个中年人胳肘夹个棕色皮包,我灵机一动,计上心来,箭一般穿过去,趁他不防,一把抢跑了他的皮包,然后,我就钻进了人流里……
我是第一次当"扒手”,没有想到这么顺利,打开皮包一看,我欣喜若狂,里边整整有五万元人民币。
可是,当我兴冲冲地冲进医院病房502房间的时候,我却呆住了。
只见地上跪个人儿,哭着说:娘,钱全被偷了,整整5万呐!孩儿对不住您呀!您救过孩儿,孩儿才金盆洗手,脱胎换骨,不再当”小偷”,可您生病住院,孩儿却爱莫能助,眼睁睁地看着您,躺在塌上痛苦呻吟,孩儿心如刀剜呀!娘……
我蓦地想起来,前一段儿,母亲提起过,她救过一个小偷,给了他一千元,让他去给他母亲看病,后来他母亲还是走了,再后来,他来报恩,跪地嗑头认母亲为”干妈”,我母亲答应了他,要他好好做人,浪子回头金不换,悬崖勒马尚不晚……
(文/张瑶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