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闯进一家农场偷了两百只洋葱,被当场抓住,送往法庭审判。
法官判令贼罚交十枚金币。但是贼说处罚太重,法官便给贼两种处罚任选其一:鞭打二十下;吃下两百只洋葱。
贼选择了吃洋葱。
贼吃掉二十五只洋葱时,双眼已经噙满泪水,肚子里就像有无数该死的火球在上下翻滚。
还有一百七十五只洋葱,贼知道怎么也吃不下了,请求接受二十下鞭打。
法官同意了。但是打了十下的时候,贼忍受不下去了,请求法官中止鞭打。
贼的请求再一次得到许可,不过,贼不得不接受交付二十枚金币的处罚。
法官说:“如果你早接受罚金,就用不着吃那二十五只洋葱,也用不着受十下鞭打了。但是你却选择了更为难忍的处罚,请你记住,当你做了错事时,最好赶紧偿还,然后忘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