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正是春花烂漫的时节,遇上了他。她是个自由撰稿人,天性随意,不喜欢朝九晚五的工作,所以辞职写字为生。他在一家内刊做编辑,她并不是他的作者,但是因为她的名字频繁地在这个城市的报纸上出现,所以他就留了心。
很多时候,感情是会受一些外在的东西影响的,比如音乐,比如文字。他喜欢上她的文字,然后也喜欢上了她。他很用心地搜集她的资料,知道了她的住址电话,知道她26岁,还没有结婚,甚至知道她失恋一年,刚刚过了感情的波动期。
当时他的杂志正由他策划组织一次征文活动,她的文风其实和刊物的风格并不相合,但是因为想认识她,他主动打电话邀请了她参加。一听到电话那端她甜润温柔的声音,他的心便止不住地狂跳。她尊他为“老师”,说很早以前就读过他的文章,言辞之中,仰慕有加。
那时候她写稿还只是个新手,像一个正扒着门槛往里张望的小女孩儿。他长她7岁,在她面前,他像是兄长,又像是老师。他喜欢她的新鲜和单纯,她也喜欢他的幽默风趣。
于是便相爱了。
她的家人原是反对的,他的工作不固定,随时都可能被辞退,三十多岁的人了,身无长物,居无定所。父亲问她:“你愿意结婚后跟着他四处奔波?你愿意在生活的底层挣扎一辈子?”她几乎不假思索就答了:“我愿意!”声音很轻,却无比坚定。她是那种可以为爱痴狂的女孩儿,她相信只要两个人彼此相爱,即使是一碗水,也能喝出蜜的味道。何况他们都不是贪图享乐的人,日子总会越过越好的。
像所有的爱情一样,开始的时候总是很甜蜜。他们在一起读书写字,他教她报纸和杂志的版面设计,逼着她尝试写不同的题材。累了他就下厨做饭给她吃,他是南方人,有一手好厨艺,一样平平常常的菜,经了他的手,便是难得的美味。她倚在厨房门口,看着他手脚利索地煎炒烹炸,心里温暖而幸福。
产生分歧是因为写作:他对她抱了过高的期望,或者说他是把自己身上不能实现的梦想放在了她的身上——希望她能成名成家。可是她生性淡泊不重名利,只是想要一份爱情,想要一份真实的体贴与关爱。
她一直以为他和自己一样,是个肯为爱痴狂的人,后来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是他先提出的分手,他说有些爱情必须终止于爱情,这个社会里物质还是很重要的。
分手后她整个人都瘦了一圈,而后她开始发狠写稿子。不过两年的时间,她的名字开始出现全国各地的报纸和杂志上,出了书,不久又被省作协吸收为会员,真的有了一个作家的头衔。
有一天晚上,她正赶稿子,电话忽然响了。她接起来,对方沉默了好久才说:“是我!”是他的声音。他说:“有件事一直想向你解释:当初我提出分手,是想刺激一下你——你太痴情太依恋我,我怕爱情会毁了你的前程……其实这两年我心里一直放不下你,我想去看你……”她怔了怔,只冷冷地说:“对不起,我已经有男朋友了。”便果断地挂了电话。
不是她不懂风情,而是她明白:真正的爱,与前程名利无关,与考验磨练无关。她最终选择的那个男人,不是因为他有多出色,而是因为他说了一句话:“你写多少文章与我无关,我只要你爱我!”
爱,从来都是这样简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