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稻田里的流水
我喜欢亦舒小说中的一句话:生命中充满了失意。
我就怀着这样的心情去迎接我生平的第一份工作:学校教务办文秘。
工作内容:打印课程表、统计学生逃课率。
工作报酬:很少。
工作状态:毫无希望兼毫无成就感。
这不是我喜欢的状态,我憧憬的工作,应该如同亦舒笔下那些心思玲珑、骄傲独立的都市女子,端坐于中环写字楼,冷静、果断又不失优雅地将商场上的是非龌龊化于无形——这才是我的理想。
但我推门而见的办公室,肮脏、凌乱,更可恨的是:居然还有个男生鸠占鹊巢稳稳地坐在我的位子上。
怨气终于找到一道细细的口子喷薄而出。
我冲过去,把那个男生从椅子上拽起来,然后瞪大眼睛连珠炮似的呵斥:这是你坐的地方吗?你哪个班级的?是不是今年的新生?把学生证拿出来我看看!
男生被我骂傻了,无辜地看向我,在百忙的对峙中我竟然抽空发现,这个男生的鼻梁很挺,嘴唇很薄,眼睛安静如稻田里的流水,偶尔闪过倒映的阳光,闪得人微微晕眩。
正在此刻,主任走进来,指着这个被我骂蒙的长得挺秀气的男生说:阿九,忘了给你介绍,这是新来的同事,穆则隽。
第七天仙人掌与温柔植物
穆则隽,我记住了这个名字。
这是个和我完全不同的同事,他很安静,也很温柔。他就坐在我对面,桌子紧挨着我的。上班第七天的清晨,他从包里轻轻掏出一盆小小叶子的绿色植物放在案头。
那盆不知名的植物,有着薄如蝉翼的嫩叶和新鲜得近乎透明的绿色,在灰尘满地的办公室里静静地散发着清亮的气息,一如它穿着白衣布裤的主人,简单,干净。
而我,我要表示对命运的不屈,我要表达对环境的不屑,所以我一直在做最大程度的抗争。
我把长发烫成蓬松纠缠的卷发,并且染了一种奇怪的土黄色,整个夏天我只穿一个款式大得吓人的白衬衫,有时候我化金灿灿的眼影,涂鲜粉红的唇膏,我在中规中矩的校园里刻意地与众不同,因为我觉得众人皆浊我独清。
我和穆则隽是两个极端,如果他是案头那盆温柔的绿色植物,充满了隐忍的本分,那么我就是一棵生长在沙漠里的仙人掌,也许刺儿有点蔫,但永不放弃守护理想与灵魂的执着。
就好比在学校的BBS上,穆则隽还是穆则隽,而我,是“忧郁的斯芬克斯”。
第十三天鼻端的新鲜清亮
早上,穆则隽忽然很认真地对我说:阿九,我们做一个值日表吧,一三五我打扫办公室,二四六你打扫好不好?
我环视了一下办公室,的确,整个空间除了穆则隽和他的植物、他的书是干净的,一切都灰灰的,蒙着尘土,包括我。
我说:好,就这么定了。
穆则隽在我对面吁了一口气,仿佛完成了一项重要的任务,整个人放松下来,黑亮黑亮的眼睛微微笑起来,弯成好看的月牙儿。
我也笑起来,然后对他说:今天星期一,该你打扫!
后来,我就舒舒服服地坐着,翻翻书、啃面包,优游地看穆则隽到很远的水房提水、洗拖把,看他一丝不苟地把办公室的两张桌子、一台电脑、三个柜子全部擦一遍,剩下的水穆则隽舍不得倒掉,浇灌完他那盆绿色植物后,还分了几滴给我案头的仙人掌。
打扫完后,穆则隽卷着衣袖欣赏窗明几净的办公室,帅帅的富有朝气的样子,我鼻端似乎嗅到一股沁人心脾的新鲜清亮,我忽然莫名地脸红,心情如同被扔进一块石头的池塘,泛起阵阵涟漪。
第二十七天真水无香
我觉得自己和穆则隽像两棵植物,各自伸展,彼此眺望。而当一株植物有了另一株植物的注视,工作就变得不那么沉闷。
我们在工作之余看书。我只看爱情小说,而穆则隽,除了看书,时常埋头写写涂涂,还狡黠地掩着防止我偷看。
我很想知道穆则隽到底在写些什么、画些什么?但不管我用漫不经心的口气试探也好,还是干脆企图动用武力手段也罢,穆则隽的回答非常坚定:这个是秘密,秘密!然后把抽屉上锁。
我只能装出懒得理会的态度,就像我一直懒得履行我的值日任务:一三五穆则隽勤勤恳恳地打扫办公室,二四六还是他。
每当穆则隽用期待的眼神提醒我作为临时清洁工的职责,我就理直气壮地大声冲他喊:没看见我正忙着吗?男子汉大丈夫不要这么斤斤计较好不好?多扫一次地手会断啊?
这是他的口头禅:习惯就好了——无论是面对我的大嗓门、我嚣张的姿态,还是学校沉闷琐碎的气氛。
习惯就好了!说得真好,我有点感动;这样的男孩子,应该就是传说中具有古典时代黄金品质的男子吧,他们充满了水晶般纯净的气质,穿行于都市丛林,不争闲气,真水无香。
第四十八天百变妖后与老实喷泉
我开始企图唤起穆则隽的注意。
我每天换一种香水,故意把头发吹得蓬起来,用猩红的唇膏、深棕色眼影,指甲是滴血的凄艳,只搽粉,不化妆,脸色惨淡的白。
我每天像个百变妖后一样去上班,因为每天我都想看穆则隽吓一大跳的样子,想看他如稻田流水般安静的眼睛闪起波澜,想看他薄薄的好看的嘴唇愣愣张大的样子。
可是他没有。
穆则隽就像老实的喷泉一样,穿着永久如一的布衣布裤布球鞋,干干净净地看书、写字、工作、给植物浇水、和我打招呼聊天。
我想我完了,上帝让我爱上一个反应迟钝的帅哥,我却没有办法吸引他的目光。
我不知道我还需要做什么才能引起他的注意,吸烟?酗酒?穿前露脐后露背的衣服?
忽然间我很沮丧,一整天都非常非常沮丧。
第六十五天斯芬克斯的素描像
破天荒想打扫办公室。我想在穆则隽出现之前帮他擦好桌子,给他的绿色植物浇一点水——很好奇我的第一次办公室劳动会换来他怎样的表情?意外?惊喜或者感激涕零?
擦到穆则隽桌子时,无意一拉抽屉,God bless me!穆则隽居然忘了上锁!
原谅我不是虔诚的圣教徒,我控制不住内心熊熊燃起的恶欲,我蹑手蹑脚地拉开穆则隽的抽屉。
我看到里面整整齐齐地放着两本书,一本是《野外生存指南》,一本是健康杂志,就像穆则隽本人一样,简单得毫无悬念。
可是——藏在书下的一大沓是什么?
我轻轻抽一张出来,居然是素描,上面披头散发的形象一刹那真让我以为画的是埃及金字塔前的斯芬克斯像,可是细看之下,散漫的嘴角,嘲笑的眼神,画的明明就是——我!
还没来得及手忙脚乱、做贼心虚地把一切复原,就听到门一声响,转头,看到和我一样做贼心虚的穆则隽正手足无措地站在门口,眼睛直盯着我手里的素描像——那表情,就是一个被撞破秘密的小男孩!
终于相信:爱情的柳暗花明原来是那么突然的一件事!
第七十天 穆则隽的爱情日记
在距离初次呵斥穆则隽长达第六十九天的时候,我终于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我的爱情守望日记,还有另外一篇爱情观察日记里这样记载着:
“她喜欢穿白衬衣,一三五用茉莉香水,二四六用野百合香水;
她只在办公室吃早餐,因为要把早上的时间省下来多睡5分钟懒觉;
她习惯每天看一本爱情小说,但永远学不会好好说话;
她故意把头发整得很乱,可是她的眼睛很善良;
她有点野蛮、有点散漫,特别爱吃巧克力,喝咖啡加五颗糖,有一天她可能会变得很胖很胖,但我敢肯定她一定还是那么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