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干部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19-08-21 08:33:06

我,胡琼,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出生,现就读于孙文英小学501班,在校任大队部副大队长、校红领巾理事会副理事长。

我是一个天生乐观、积极向上的女孩,我的座右铭是:“愿望只是美丽的彩虹,而行动才是浇灌果实的雨水”。所以,一直以来,我都是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我是一个优秀的少先队员、出色的大队干部。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我经常把自己比喻成三件不起眼的东西。

   我是一颗草,一颗坚韧不拔的小草。立志成才是我从小的心愿,我始终为此奋斗。在学习中,我像小草一样吸取大地的滋养,对待学习,自强不息;对待困难,毫不畏惧。我坚持刻苦学习、善于学习,并在学习中发现乐趣,做一个爱学习、会学习的好少年。从一年级以来,我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这给了我更大的信心和勇气。每当遇到困难,我就知难而上,不达目的绝不退缩,像小草一样顽强地面对风雨,因为我明白,只有经历千百次的锤炼,才能成为闪光的金子。我坚持用知识充实自己,喜欢广泛地阅读书籍,曾获校“阅读之星”称号,我还善于思考、勤于动笔,区运动会通讯报道员、第九届中国国际儿童电影节学生评委、《宁波晚报》小记者采访员、中国少年先锋队浙江省第五次代表大会网络代表……,这些身份给了我更多的锻炼,我先后在《宁波晚报》发表了九篇文章,并且建立了个人博客,获得了大家一致好评。

   我是一把伞,一把别人急需时的伞。我深知“给予比得到更能带来快乐和幸福”的道理,当同学遇到困难的时候,我总是伸出援助之手,帮助陈志安同学捐款、爱心义卖、给民工子弟学校捐书、和贵州小朋友结对等等活动,我都是特别热心,就像一把雨中的伞,给最需要的人送去温暖。我还经常帮助成绩落后的同学,耐心解答问题,传授学习方法和经验,给予学习上帮助、生活上资助、精神上安慰,我知道这把伞虽然小,但是在雨中必然会绽放出惊人的力量。

   我是一团火,一团热情洋溢的火。从一年级担任中队委员,一直到大队委员、副大队长,我对待工作就像一团火,充满了热情。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无论是早自修领读,起草各类讲话稿倡议书,还是主持列队仪式、分发报刊、召开队长学校会议、会议记录等,我都是怀着满腔的热情,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能力,尽心尽力,又快又好地落实完成。同时,我还像火焰一样,燃烧自己的同时,照亮别人。在学习和工作中处处带头,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成为同学们的模范。我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我是同学的好榜样、老师的好帮手、学校的好管家,

   我是一个平凡的小学生,身处于万象更新的新世纪,我快乐,我幸福,但我更感到任务艰巨,责任巨大。在老师和同学们的帮助、支持下,我会用自己优异的学习成绩、出色的工作业绩自信的人生态度、蓬勃的青春朝气、全面的综合素质,谱写出一篇新时代少年的动人旋律。

获奖情况:

XX年1月  获校“学习之星”称号

XX年7月  获校“优秀生”称号

XX年2月  获校“优秀生”称号

XX年7月  获校“工作积极分子”称号

XX年1月  获校“三好学生”称号

XX年7月  获校“三好学生”称号

XX年年2月  获校“三好学生”称号

XX年年5月  获校“经典好书齐推荐”活动十佳推荐手称号

XX年年6月  获校园“读书之星”称号

XX年年7月  获校“三好学生”称号

XX年年9月  获校XX年年“暑期活动之星”称号

2010年1月  获校“三好学生”称号

XX年年9月  获宁波市“七彩生活,阳光彩虹——我的梦想”少儿征文比赛二等奖

XX年6月  获XX年度“成功少年”杯全国作文大赛三等奖

XX年12月获第九届小作家杯全国小学生新作文大赛国家级一等奖

XX年12月获第三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小学组年度二等奖

XX年年5月  获第五届“1 1”全国小学生读写大赛全能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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