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家媒体先后报道了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诈骗案一事,案发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企业与银行对帐不及时,由此可见银企对帐对加强银企双方相互监督,维护结算纪律,防范案件事故的发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在实际工作中,银企对帐还是存在一些问题,造成了部分企业对帐无法落实,为此,笔者同工行、商行、交行等部分会计前台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探讨和交流,发现银企对帐中普遍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部分企业不重视,出于对银行的信任,很少和银行主动对帐。特别是一些大型企业,主管领导很少把银企对帐纳入到财务人员工作考核当中来。再就是个体企业和承包企业,根本不重视银行所要求的对帐工作,尤其是无贷户,对于他们来说,资金放到银行就象放进了保险箱。
2、部分企业财会人员素质低。由于部分企业都是家族企业,所用财务人员都是亲属,根本没有财务知识,也就无对帐意识,有时问问余额对了就了事,把年末对帐盖章看成是银行工作,视为与其无关的“软性”任务,甚至有的企业财会人员更视为多此一举,从而造成与银行对帐消极,能拖则拖。
3、空壳企业多,也是对帐工作的难点。我们分理处就有一个企业,由于税务机关要求其必须到银行开户,才为其办理税务登记,企业按银行要求开好帐户后,从没有用过帐户,最后连留下的手机号都是空号,这样的企业有的是为了用企业名称做掩护,全部用现金做交易,所以开户后成了空壳企业,对帐更无从谈起。
4、企业已经注销,但帐户还在。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部分企业在关、停、并轨时,不按规定到银行办理销户等相关手续,致使银行对帐时找不到单位。
5、企业多头开户,不使用的帐户多。由于银行揽存的需要,部分企业在银行开户用过一段时间后,到它行再开户,留下帐户余额几百元甚至十几元,由于面子关系既不来销户,又不来存款,对帐又找不到人。
6、企业财会人员的频繁更换。由于部分企业财会人员经常调整,交接不清,形成一任会计一摊帐,上下任不衔接,造成现任财会人员根本不配合银行对帐。
7、为了留住客户,迁就客户,对帐迟迟不到位。银行揽存难,怕影响客户,有为难情绪,主要是对边远地区、边远单位,苦于人力、物力等客观因素制约,企业因电话对帐正确,没有及时到银行对帐盖章,造成银行对帐回单无法收回。
针对以上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种种问题,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对策:
1、对于上次对帐至今没有发生业务达一年的,且无法通知的帐户,特别是找不到下落的停、撤消等企业,应每年进行一次清理,写出具体原因,专人专夹保管,切实防范经济案件发生。
2、利用网络,实行电子对帐。如今电子银行已不在是新兴事物,特别是我行正在推行个人帐户短信服务,应该扩大范围,早日将对公帐户纳入到电话银行业务中来,如北京工行开展的寻呼银行,实行银企对帐既有保密性,又方便了企业。
3、加强银企合作,加大对银企对帐工作的宣传力度。作为银行应该定期开展银企座谈会,最好年初召开企业财务人员座谈会,一方面听取企业的建议,一方面加强对帐工作的宣传。
4、完善金融会计制度,制定详细规则,提高银行和企业对对帐工作的重视。分清因银企对帐不及时出现纠纷的银企各自责任,在加大企业责任的同时也避免了银行大包小事揽一身,从而进一步促进企业积极主动同银行进行对帐。
5、上门对帐,发放对帐证。对会计基础薄弱和偏远的单位,应该加强联系,进行辅导培训,必要时应该配合企业领导搞好这项工作,应走出去、请进来对帐,银行应该拿出部分经费,实行主动上门进行对帐,给对帐人员发放银行对帐证,既安全又方便了客户。
6、对帐工作的检查,应视具体情况确定对帐单位,不应只追求对帐率。对帐率不是我们工作的目的,我们工作目的是防止案件的发生,对帐只是我们工作的手段,这就要求我们在年内可视具体情况灵活分期确定对帐单位,不应对所有企业不分理由进行“打包”处理,对于企业大户和业务频繁的企业应该加大对帐频率,一旬一对或每周一对,特别是大额付款要做到即时对帐。对于确实因工作人员不负责任,尤其是对银行业务往来频繁的企业,造成对帐工作不及时的,应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实际上,银行和企业对帐工作是一项长期而经常的工作,我们应不断开展调查研究,交流工作经验,研讨工作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把银企对帐工作不断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