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
全县第五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县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全县第五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庄政发[2005]116号)精神,从去年10月中旬开始,到今年2月底结束,全县18个乡镇全部完成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18个乡镇,共有432个村委会,3个社区居委会。各乡镇党委、政府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全面组织开展了第五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共登记选民247049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实际参加选举217319人,参选率%。村民会议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数267个,村民小组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数155个,村民直接提名产生初步候选人村数95个,全体村民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村数237个,村民代表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的村数195个;共提名主任候选人794人,副主任候选人119人,委员候选人1754人。经选举依法产生村居委主任434名(其中韩店镇马山村只有14户群众,由于移民,全村分居四处,现由郭漫村委会代为管理,此次未组织选举),副主任58名,委员1055名。选举产生的新一届村委会班子中妇女干部175名,少数民族干部8名,分别占村委会干部总数的%和%。在本次换届选举中村主任连选连任的343人,新当选91人。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中,29岁以下499人,30至49岁1124人,50岁以上358人,大专以上2人,初中以上1000人,小学以上979人;中共党员占568人,少数民族3人。懂经营会管理543人,致富能人458人。
二、基本做法
1、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村委会换届选举提供组织保证。为了搞好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和协调会专题研究,成立了以县委、政府、人大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长为正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庄浪县第五次村委会换届选举指导小组。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县第五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全面安排部署。2005年10月29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四大家分管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县换届指导小组成员参加的全县第五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任务,提出了要求,统一了思想。会后,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5-8人的村委会换届工作指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在全县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具体指导,其他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为全县全面依法做好第五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广泛宣传,培训骨干,调动村民的参选积极性。一是为了营造良好的换届选举工作氛围,各乡镇利用广播、电视,板(墙)报,悬挂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村委会组织法》、省《选举办法》和庄政发[2005]116号文件精神。为了让群众更多的了解选举知识,乡村办板(墙)报400多期,张贴宣传标语3500多条。水洛镇、良邑、朱店、盘安等乡镇利用彩车逐村进行了巡回宣传,使换届选举工作家喻户晓。二是各乡镇党委、政府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编写了相关材料,召开党委会、乡镇全体干部会和乡、村、社三级干部会议,采取以会代训和集中办班的形式,对乡、村骨干人员进行培训,组织他们系统地学习《村委会组织法》、《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统一思想,明确认识,掌握操作程序,为全县依法做好第五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规范操作,严格程序,依法选举,充分体现广大群众的民主愿望。鉴于我县少数乡镇和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曾出现程序不够规范,选举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不够熟悉等问题,县民政局依据《村委会组织法》、省《选举办法》,编印了《庄浪县实施<村委会组织法>操作程序》小手册2500份,连同省上配发的工作手册、音像资料一并下发到村一级。各乡镇在选举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召开了村民选举大会,坚持“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了选民登记,确定候选人,投票选举,当场公布选举结果。选举中做到“八个公开”,即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公开、选民名单公开、提名候选人公开、正式候选人公开、选举日期公开、选举地点和投票时间公开、选举工作人员公开和选举结果公开。对因故不能参加大会的选民,采用流动票箱上门接受投票,外出选民委托他人进行投票。部分村在这次换届选举大会前,安排了奏国歌,鸣礼炮等会议议程,隆重热烈。水洛镇贺庄村两名村主任候选人在选举大会上向村民作了竞选演说,通过最后投票选出了大家满意的村主任,该村村民普遍受到了深刻的民主和法制教育,村民们一致认为,直接选举能充分体现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能体现大多数人的意愿,相信自己选出的村委会干部一定能把村委会工作干好。
4、全面进行督查指导,严格组织检查验收,确保选举质量。为了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在2005年12月5日至12日民政局派出5名科级干部,分别就18个乡镇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督查,大部分乡镇领导高度重视,对村班子问题较多,宗族、宗派势力干扰较大的村,乡上派出得力干部进行指导。但也有少数乡镇不够重视,不打算全面换届。为此,2005年12月20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领民政局负责同志深入水洛、朱店、万泉等部分乡镇进行督查检查,在所到乡镇一致强调了“三个到位”,即领导认识到位、具体指导到位、依法选举的各项措施到位,要求必须依法全面进行换届选举。县广播电视台将督查情况播放后,对全县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换届选举结束后,民政局又抽组人员分赴各乡镇进行了随机抽查,采取听、看、问、访的方式,进行了检查验收,选举程序规范合法,措施到位,透明度高,整体上是成功的,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个别乡镇领导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认识不到位,心里存在一个“怕”字,一怕乱;二是怕民选干部不听政府的话,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民选举的自主权。
2、少数村民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思想上存在宗族观念、亲属观念、人情观念,在参与村务管理方面责任性不强,制约了农村村民自治和民主法制进程。
3、宣传发动工作还有薄弱环节。少数地方宣传发动不够充分,一些村民对《村委会组织法》和省《选举办法》的主要精神还不甚了解。
4、村委会下设组织不健全,一些村不注重下设经济管理、人民调解、治安保卫、计划生育等组织建设,人员空缺,或由村主任一身兼数职,这样势必影响工作进程。部分村没有成文的村规民约和管理制度,缺乏应有的约束机制。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今后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对《村委会组织法》和《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执法和宣传力度。县司法、宣传部门要积极参与“两法”的宣传,民政部门紧密配合,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长期宣传,努力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自治意识和民主选举意识。县、乡人大对“两法”的执行情况经常开展监督检查,以促进“两法”逐步贯彻落实。
2、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民主议事制度,民主理财制度,以确保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有章可循。
3、督促各乡、镇建立健全村级下设组织,对新当选的村主任进行一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