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我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我深感责任重大。我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学习,苦练内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积极寻求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加强业务学习。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认真抓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学习,当行家里手式的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和掌握市场经济、现代科技、现代管理、财经金融等一切反映当今世界发展的新知识,不断扩充自己的知识面,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通过坚持不懈地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本领,增强改革意识和创新意识,以新的姿态迎接新的任务。
二、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的主管实施单位,执法任务艰巨,执法责任重大。作为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我要把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作为自己的首要职责。带头学习和宣传法律,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带头落实执法责任制,依法行使职权,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坚持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自觉摆正位置,虚心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坚决贯彻落实;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积极主动地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积极配合人大代表的视察、调查、检查和评议活动,认真听取和采纳来自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及时处结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信访案件,并通过办理代表建议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更好地改进自身工作。
三、立足本职,奋发进取,努力开创劳动保障工作新局面
今年是实施“十 一五”计划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意义重大。我将团结带领劳动保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中心,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科学发展、统筹兼顾,认真履行劳动保障部门解决民生的基本职责,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为契机,突出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社保基金安全工作,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四、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始终保持和维护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公仆形象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作为本系统的一名主要负责人,我决心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时刻自重、自醒、自警、自励,模范地执行廉洁勤政的各项规定,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在生活中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经受住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做到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坚持立党为公,掌权为民,严格管理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为官一任,正气一身,造福一方”;增强群众观念,时刻牢记人民在我心中,常怀为民之心,常开为民之言,常思为民之策,常兴为民之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实现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01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