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人(拟调剂考生)签名(打印无效):
代 办 人 签 名: (本人办理可不填)
代办人与调剂人的关系: (本人办理可不填)
收件单位:
说明:如通过邮局寄保证金,请通过普通汇款办理,汇款单备注栏务必注明考生姓名、拟调剂专业和联系电话。寄款人办理完结汇款手续后将邮局出具的汇款凭证(回执单)和调剂承诺书一并传真至(自动传真)。
XX年4月 日
大学研招办对“调剂保证金”的特别说明:
为保障考生的利益,维护学校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遵循诚信原则,凡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均须交纳调剂保证金1000元,此“调剂保证金”不是我校的收费项目,仅作为学校与考生间的相互承诺。学校承诺按教育部规定的120%左右的复试比例差额复试,学校在同意收取考生调剂保证金、考生按要求完成调剂程序后,学校必须允许该考生参加复试,同时,考生交纳调剂保证金且按要求完成调剂程序后,有权到拟调剂专业参加复试。
在出现以下情况后,我校承诺全部退还考生调剂保证金:
a.考生参加复试但未成功,在复试后即可退还;
b.考生参加复试且复试成功,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考生入学报到时退还;
在出现以下影响我校招生工作进程,使我校无法按时完成招生任务的情况后,调剂考生承诺放弃退还调剂保证金:
a.我校同意该考生参加复试,但因该考生本人原因不参加我校复试的;
b.复试成功被录取后,考生自愿放弃录取或没有按学校要求入学报到的;
c.考生未提供信息缺漏或提供了错误、虚假信息而影响考生复试或录取的;
d.因考生本人的原因造成不能参加复试或入学的其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