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与配套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的白内障患者复明工作,并建立救助贫困白内障患者的长效工作机制,让贫困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预防残疾的发生,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采取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方式,充分整合一切可利用医疗技术资源,本着及时、就近、就便的原则,建立白内障复明无障碍运行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全市的防盲治盲工作,使全市白内障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把“光明扶贫”行动不断引向深入。
二、目标任务
2011年为全市所有成熟期、适宜做手术的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确保人工晶体植入率95%以上,脱盲率100%。以后力争做到每新发生一例,及时治疗一例,实现“白内障无障碍市”的目标。
三、实施步骤
(一)业务培训
市残联、卫生局组织管理人员和医院眼科医生进行筛查组织、眼病诊断等相关业务培训,普及白内障疾病的有关知识。
(二)调查摸底
由残联、卫生局组织乡镇残联、卫生院对全市的白内障患者进行逐村、逐户、逐人调查,做到不漏一人,并做好记录,建立档案。
(三)筛查核定
由眼科专业医生做好初步筛查工作,确定手术适应患者,由医院对复查审定的患者确诊,填写病历。
(四)实施手术
符合救助标准和手术适应症的白内障患者,由市残联统一安排,分期分批组织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实施复明手术;非贫困白内障患者,由患者自行选择医院实施手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责任制。开展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行动,是体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真正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通力协作。为确保我市2011年实现“白内障无障碍市”的工作目标,成立任丘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管市长为组长,卫生局、财政局、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残联,负责日常工作。
(二)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好市、乡、村三级社区康复服务网络的作用,建立白内障患者的筛查、转介和诊断、治疗的服务网络。定点医院承担眼病治疗、人员培训、眼病预防等工作;乡镇卫生院承担筛查、诊治和转介工作,并开展眼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村(居)民的眼病调查、转诊、建档立卡和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
(三)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凡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合作医疗的患者,医疗费用按规定的标准予以报销;对有困难的白内障患者参照国家下达的“十一五”贫困患者手术补贴标准每例补贴220元,对五保、低保户的白内障手术全额补贴800元,帮助其实施手术。
(四)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对复明手术工作的宣传,引起社会对白内障患者康复的重视和关注,使更多的白内障患者及亲属了解康复的相关知识。各乡镇残联和卫生院也要通过板报、宣传栏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积极向辖区群众宣传白内障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的防治意识。
(五)建立健全白内障治疗工作运行机制。市残联、市卫生局要出台具体工作措施,方便眼病患者到医疗机构接受眼病检查和治疗,对今后新生白内障发现一例及时治疗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