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县煤炭产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总体安排部署,进一步深化行业主管部门职能职责,创新工作思路、理顺管理体制,把依法监管和铁腕整治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县煤炭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煤炭安全生产形势取得明显好转,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1—9月份工作回顾
(一)煤矿安全生产情况。1-9月,全县35对煤矿共生产原煤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原煤产量增加万吨,增长%,实现产值亿元,同比增长40%,出关煤万吨;实现税费收入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发生煤矿安全事故1起,死亡5人,事故起数同比去年下降75%,死亡人数同比去年上升20%,百万吨死亡率为,与去年相比上升,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二)强化安全发展意识,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煤矿片区监管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互保联保体系。一是增强安全发展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我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和促进全县煤炭产业的发展,始终把煤矿安全生产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二是落实监管部门的主体责任,确保“以责保安”。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建立目标责任管理考核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年初县政府与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产煤乡镇政府,我局与各乡镇煤管所、各煤矿企业,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煤炭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包片、干部职工包矿,以及乡(镇)领导包村、安监员驻矿负责制,逐级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环环相扣,形成严密的安全责任体系,确保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严格标准和程序,坚决把好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关。在扎实抓好春节期间煤矿安全工作的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彝良县煤矿春节后复产验收工作方案》,明确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和相关要求,坚持原则不放松、标准不降低,现场检查合格一个,批准恢复生产一个。对达不到复产条件的煤矿一律不予验收通过,责令煤矿落实责任,强化监管,限期整改;对停而不整或借整改为名进行生产的煤矿,坚决从严从重处罚,并责令停产整顿,截止9月30日,全县35对煤矿14对恢复生产,20对复工,1对因煤矿事故停产整顿,有14对煤矿因《采矿许可证》过期正在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四)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我县制定印发了《彝良县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开展了从3月—6月的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以“一通三防”和水患治理为重点,要求煤矿排查工作要深入、细致、全面、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项目切实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进行整改,排查要有记录,有台帐,整改完毕后由煤矿主要负责人检查签字验收并10天一个周期报县煤炭工业局备案,切实做到煤矿安全隐患排查率达100%,排查出的隐患治理率达100%,今年3月—6月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县共投入隐患排查治理整改资金万余元,共排查出煤矿安全隐患365条,已整改315条,其它隐患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中。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经县政府同意,开展了从9月10日至12月20日为期100天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目前专项整治行动正紧张有序地开展。今年1—9月底全县共计查出隐患1644条,其中一般隐患1623条,重大隐患21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已整改1561条,整改率达%,其中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
(五)推进煤矿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全面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今年上半年我局煤矿四级培训中心采用“送学到矿”的方式,对煤矿工人进行全员培训,目前共培训一线工人2510余人次,并颁发了上岗证,做到持证上岗。6月13日,我局邀请昭通市三级煤矿培训中心到我县开办为期八天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开设了安全检测、机电、打点把钩、绞车、乳化泵等十二种专业,共计培训了296名特种作业人员。截止9月底送法人代表、煤矿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生产副矿长76人到省学习,送特员113名到市培训。通过培训,实行了全员持证上岗,从而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
(六)严把招聘程序关,派驻安监协管员工作落实到位。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县煤矿的监管力度,我局面向全县招聘了35位驻矿安监协管员,于5月5日—6日在消防大队和彝良一中分别进行了体能测试和笔试,在招聘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方针,严肃招聘纪律,严把招聘程序关,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5月27日,我局对招聘的协管员进行为期20天(其中10天到煤矿进行实践学习)的岗前业务培训。目前,安监协管员已派驻到各煤矿企业履行其职责。
(七)强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突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今年我局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每个矿井必须配置技术负责人(技术副矿长、总工程师),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同时配备采矿、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以专业技术人员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专业队伍,确立专业技术人员在煤矿企业决策层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专业技术人员职责,并在人、财、物上赋予其相应的权限。对没配备技术管理人员的煤矿春节复产一律不予验收,并限期配备,在限期内仍然没有配备技术负责人的煤矿实行重处重罚,确保各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
(八)完成煤矿机电设备仪器检测、煤矿安全评价和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每年必须对煤矿仪器机电设备检测和煤矿安全评价工作,6月27日至29日对35家煤矿进行了机电和仪器的检测,6月3日至6月20日进行了煤矿安全评价,其中21家煤矿完成安全评价,其余的14家等待评价。8月10日开始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截止到9月30日全县35对完成了瓦斯等级鉴定工作,鉴定结果待出。
(九)煤炭资源整合情况。全县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严格按照《彝良县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经过去年的努力,全县煤矿矿井数从原有的49对减少到35对,设计总生产规模201万吨∕年,符合昭通市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我县资源整合控制指标。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云政发〔XX年〕151号精神,为了使我县的煤炭资源整合更完善、更可行、具体,我局聘请了云南明仁检测技术公司在参考原整合方案的基础上,以《云南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编制内容提纲》和《云南省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以及《彝良县人民政府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彝政发〔XX年〕32号)为依据,重新编制了《彝良县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经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并上报省、市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组,现已通过评审,批准实施。
(十)继续深化煤矿安全整治,打好瓦斯治理、顶板管理、整顿关闭“三个攻坚战”。 一是加大瓦斯治理力度。瓦斯不治、矿无宁日,县政府对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历来都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始终都把煤矿瓦斯治理作为重中之重,紧紧围绕“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逐步建立完善了由县政府统一领导的瓦斯治理领导组、企业法人代表负总责的瓦斯治理责任体系、技术负责人负责瓦斯治理技术工作管理体系的瓦斯防治工作体系;二是下定决心,狠抓矿井顶板管理。落实了煤矿顶板管理专业队伍,建立健全了顶板管理员跟班和安全员巡查制度,加强对矿井的顶板检查和管理,及时发现和排除顶板安全隐患,做到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把顶板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顶板事故发生;三是打好整顿关闭攻坚战。对已经关闭的矿井进行定期复查、巡回检查,特别落实了专人专盯措施,严防死灰复燃,坚决防止非法偷采行为的发生,确保关闭矿井落实到位。
(十一)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为全面落实3月2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各项工作部署和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小煤矿基础管理的意见,切实解决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薄弱、煤矿规模小、办矿水平低、安全装备差、抗灾能力弱、资源回采率低,生产技术落后的状况,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全县煤炭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开展以“三推行”和“三条线”为主的煤矿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制定印发了《彝良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组织全县煤矿的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到我县四方援煤矿参观学习和交流总结其煤矿基础设施建设经验和方法。目前全县35对煤矿正紧张有序地进行井下建设、井巷建设、巷道建设、采煤工艺改革、“三条线”建设、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更新、煤矿地面建设等。截止到9月底,有24家已经完成了“三条线”安装工作,其余煤矿正在按照编制的设计方案请有资质的安装单位逐步进行安装,确保在今年底前完成“三条线”的建设工作。现有15家煤矿采用壁式工作面开采方式,其余煤矿也强力要求推行壁式开采方式,全力推行煤矿支护改革,力争到年底全县煤矿支护改革率达80%以上。
(十二)认真搞好煤矿“雨季三防”工作。为认真抓好煤矿汛期工作,我局下发文件,各煤矿企业组建了防洪防汛队伍,制定防灾应急处置预案,配备必要的防洪防汛器材和设备,全面清理矿井范围内的地面排水沟、渠、涵洞、防洪洞、防洪堤,确保雨季洪流的顺利排泄。对矿井范围内存在的老窑水、池塘水、采空水等可能威胁矿井安全的水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排放或疏堵,井口和工业广场要装设防雷电设施,确保了今年沿河江边矿井安全渡汛。
(十三)切实抓好煤矿采区设计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合理集中生产、优化生产系统、采用先进技术、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批准实施的《彝良县煤炭资源整合方案》,我局结合实际成立了煤矿采区设计领导小组,聘请了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负责我县煤矿的采区设计工作,目前,全县煤矿已与中介机构签定了采区设计合同,正紧张有序地开展采区设计工作,力争在年前全面完成全县煤矿采区设计工作。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今年我县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依然发生了彝良县腾达煤矿“”较大事故,死亡5人,受伤13人。这起较大事故的发生,损失惨重,教训深刻,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同时,也充分说明我县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