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年是**区“十一五”规划的全面铺开之年,是“大运”筹备工作的起步之年。城乡一体化和“大运”给我区带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也使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面临着非常严峻的挑战。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 “综改综治保稳定,化解矛盾促和谐”这一工作主线,围绕区安全生产总体工作思路和市局的部署,在安全生产上围绕 “一个攻坚”、“两个落实”、“三个推进”、“四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在全区安监系统的共同努力下,加大执法力度,狠抓安全生产重点难点的整治。
XX年年,全区安监系统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956家,下发《整改指令书》2587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592份,查出隐患19279条,整改16635条,查封隐患设备1176台,经济处罚356次,罚款万元。全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62宗,死亡77人,重伤18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宗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分别下降了%、%、%。确保了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
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理顺安全执法工作机制
(一)完善综合执法配套机制
今年3月我区在街道推行综合执法后,为确保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有效衔接,我局制定了配套实施方案,对区、街道两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事权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建立了紧密相连、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各街道执法监察中队按照区政府改革方案和区局配套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理顺与街道行政执法队的关系,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实现了新旧执法体制的有效衔接和无缝接轨。
(二)建立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审理工作制度
为切实抓好今年全区的工伤预防工作,我局联合社保、总工会、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了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XX年年度龙岗区工伤预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先后召开两次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表彰了21家工伤预防工作先进企业代表。
为使办案准确、合法,实行执法调查权与决策权的适度分离,局成立了案件审理委员会。对处罚3万元以上的案件由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
(三)完善社区安全巡查制度
为确保我区原有的安全生产巡查制度与新体制实现有效衔接,保证安全执法监察与社区巡查有机结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我区安全生产区、街道、社区三级安全监管网络。为了加强对巡查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从11月份开始,局领导带领各科室每周星期二到包点街道检查社区巡查制度落实情况。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开展执法工作
(一)查办事故和责任力度不断加大。我局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了事故查处力度。对74宗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进行了立案查处,办结率93%。在事故查处中,我们一方面加大对事故单位负责人的行政法律责任追究,另一方面加强了刑事立案查处的力度。今年,对13宗涉嫌刑事犯罪的事故案件19名责任人移交公安、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已有4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对事故单位实行了安全评价和隐患整改结案制。定期编制《安全生产事故通报》和《安全生产简报》。
(二)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工作。根据市局关于在危化行业以及其它“五大”重点行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确定5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60家企业为标准化工作试点单位。编印了《企业安全标准文件汇编》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文件汇编》发给试点企业。组织试点企业召开了动员会,并按省局要求成立自评小组培训自评人员,保证标准化工作有序进行。
目前,危险化学品标准化建设方面,已有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通过了省局的标准化考评,46家企业已向省申请达标考评,申报率达到%,超出省局要求的30%申报考评额。60家“五大”行业安全标准化试点企业,已进行了重点检查,并聘请市安科学会2名专家配合区、街道对完成复评的试点企业进行考评。
(三)大力推行中小企业安全托管体制。在我区,中小型企业普遍存在安全生产管理薄弱没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现象,一些事故单位也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使各类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一直以来,政府担心,企业烦心,社会忧心。为有效改善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我们创新工作机制,在一些中小企业、事故单位中推行安全托管工作。通过中介机构,引导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促使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规章制度。同时,发挥中介机构技术力量,督促企业对各类隐患的整改,让中介机构发挥好“企业的助手,政府的帮手”的作用。目前,我区接受委托管理的企业有331家,比去年增加了218%。坑梓、坪地街道约70家企业接受了委托管理。龙岗、横岗、坂田等街道也专门拨款与中介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协议,依托中介机构开展一些专项检查。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监管水平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执行力建设。今年以来,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强化四种意识,养成四种作风的要求,我局狠抓队伍自身的zz思想、党风廉政建设,有效促进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党的“十七”大召开后,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十七”大报告精神,特别是胡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用报告精神,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工作。逐步形成了干净做人,干净干事的良好作风。
(二)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各级安监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全市推行综合执法后,我区与街道在安全生产方面进行了事权划分,对街道安全生产监察方法提出了明确要求。为确保基层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的规范性和适用法律的准确性,我们组织了街道、社区684人,分13期,每期2天的培训班。从执法文书正确使用到一般事故调查处理,从危险化学品现场监察到工矿企业日常执法监察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培训。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基层执法情况,年底我们开展了行政处罚案件交叉检查,检查执法案卷189个。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又举办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生产执法行为。一年两次的培训,使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今年,各街道执法中队依法立案查处各类违规行为341宗,处罚万元。
四、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保持高压态势
(一)开展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百日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按照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组织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目的是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检查以企业自查为主,街道执法中队和区执法大队检查为辅。我们共发出检查文件和自查表15000份,要求企业自查后上报自查表。这次检查各街道安监办(执法中队)共检查企业1964家,发现隐患8327处,下发《整改指令书》842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204份,封停隐患设备701台,立案119宗,罚款万元。我局抽查企业117家,发现隐患1124处,下发《整改指令书》85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7份,封停设备23台,处罚万元;但企业自查率仅为%。
(二)开展事故多发企业的整治
今年,结合市部署的各项专项监察,组织了区安全生产执法警示活动、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按照“上年事故多发单位跟踪查,上月事故下月查,重伤事故立即查”的执法思路,积极开展事故隐患的整治。在日常监察中,共检查各类企业132家,检查设备3982台,下发《整改指令书》132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28份,查封隐患设备62台。对责令限期整改的122家企业进行了复查,对逾期未按要求整改9家企业给予行政处罚。
此外,我区加强了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工作。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检查,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同时,对《采矿许可证》过期的2家企业,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执法检查
一直以来,我们严把安全许可前沿关,认真抓好安全许可的每一个环节,积极协助省、市安监局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在抓好日常监察工作上,今年,我们共检查危化企业336家次,下发《整改指令书》74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9份,依法查处违规企业8家,罚款21万元。
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一是抓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经营企业备案工作。全区目前共有30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经营企业备案。二是核定重大危险源企业155家,212处,并实行分级管理。三是复查了关闭的1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确保“关、停、搬、转”干净、彻底。四是与市局共同组织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班12期,981人参加了岗位安全操作培训。
(四)开展涂层烘干室使用企业专项整治
认真落实市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涂层烘干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区使用涂层烘干室企业539家,在用涂层烘干室1257台,建立了详细的电子档案。
按照市局的部署,确定了12家企业试点。为做好试点企业的考评验收工作,保证验收工作质量,局拨款聘请广元康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深圳市涂层烘干室使用管理安全要求及考评》的要求,对12家试点企业采取边执法边考评验收的做法,按时、按标准完成了考评工作。
坪地、平湖、布吉等街道也聘请安全中介机构对辖区涂层烘干室企业进行了检查和整治。全区共对317家使用涂层烘干室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
(五)开展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净化车间整治
“6·27”火灾事故发生后,为吸取教训,加强对净化车间企业的监管,我们在全区开展了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净化车间企业普查工作。截止目前,全区有使用危险化学的净化车间企业279家,聘请了市安科协会专家开展检查整治试点工作,制定出《龙岗区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洁净作业企业安全检查指引》,并组织了区、街道执法人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净化车间企业负责人、安全主任进行了培训。共举办5期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企业337家,424人。
五、突出抓好督查督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
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职能,调动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抓好安全生产。完善了区安委会工作规则。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防范工作会议,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建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计划、登记、汇报等制度,使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制定了工作方案,部署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工矿企业、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建筑安全、旅游安全、水上安全、“清无”等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行动。各部门按照安委办部署,积极组织开展本行业、本辖区各类专项行动,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