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任教师安全责任书

发布时间:2024-07-14 10:32:29

钟屯乡中心校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明确责任,消除隐患,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平安、卫生、文明、和谐校园的建设,特签订本责任书。
科任教师必须做到:
1、上课或下班辅导应先了解学生的出勤情况,对无故缺席的学生应及时反馈给班主任(如班主任不在,可告知年级组长或值班领导),以便及时与学生监护人取得联系,摸清学生缺席原因。
2、如有学生早退和擅离课堂,应及时制止和教育,并及时向班主任反馈。
3、尊重学生,依法从教,以德从教,教学言行要文明、规范,不得体罚和打骂学生;要冷静处理课堂上出现的突发事件或扰乱课堂秩序的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不可使事态扩大。
4、上课预备铃响后到班,坚守课堂阵地,上课期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室,在可预见状况下,承担上课期间安全责任;课任教师要全程监护学生安全学习(如体育课、实验课存在较多的不安全因素)。若因教师不按时到岗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科任教师负责(尤其是音、体、美、信息等学科)。
5、批评学生注意方式,注重心理疏导,防止发生不良后果。
6、实行“首视负责”制度,首先看到事故的教师要负起责任,及时处理。发现学生遇到危险和受到侵害,要主动帮助和保护学生并及时排除后再向班主任或值班领导反映。
7、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教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注意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8、科任教师不得私自调课。若因私自调课不到位而引发的事故,由学校认定课程的科任教师负责。
9、课余时间,教师不得让学生为自己办私事,谋私利。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或参观,必须经过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要保证手机、电话通讯畅通。
11、教师上班期间不得上网聊天、游戏、登录非法网站等。
12、科任教师因违反工作要求而造成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要实行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学校、科任教师各执一份。
学校校长(签字):
安全主管(签名):
责任人(科任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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