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日前发出通知,从即日起,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本人愿意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的非苏州籍应届毕业生,可去该中心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动毕业生充分就业,鼓励毕业生来苏工作与创业,打破因户籍的限制给毕业生就业带来的制约,更好地为毕业生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户口挂靠等相关服务;对渴望在苏就业,而一时还未找到工作的应届毕业生,苏州市人事部门将继续落实“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据悉,办理“先落户后就业”的对象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本人愿意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的非苏州籍应届毕业生。办理流程为,个人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填写《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审批表》,然后由苏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盖章,凭盖章后的《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审批表》至所在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毕业后,个人凭毕业证书、《毕业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至苏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个人需填写《档案代管申请书》、《户口挂靠协议书》、《登记表》,携带一寸黑白证件照三张,至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据介绍,办理手续后的应届毕业生可在苏州就业,也可作异地人事代理。确因特殊原因需离开苏州的,经批准后办理转出手续。应届毕业生办理该手续后,在本市落实了接收单位的,可凭《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而“落户应届生”如须报考公务员、考研、出国留学等,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可帮助提供涉及档案材料、户籍等相关证明。(周建越)
来源:苏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