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大中专毕业生可申请户口入厦

发布时间:2024-08-12 02:00:52

条件:35周岁以下,企业骨干,在同一企业工作满三年以上,申报时与企业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等

本报讯 (记者 黄怀)对于在厦门企业工作已达三年以上的外地大中专毕业生来说,他们将获得申请户口入厦的机会。市人事局昨日表示,我市企业可为在本企业工作多年的非厦门生源往届毕业生骨干人才申请人事户口关系迁入厦门,以满足企业对不同学历人才的需要。

以前外地毕业生落户厦门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是厦门紧缺专业的大专学历。但在目前厦门企业中有很大一部分工作多年且已成为企业骨干的非厦门生源往届大专以下学历毕业生,他们为企业发展做出了贡献,而户口入厦问题却长期悬而未决。市人事局出台这项政策就是为了解决这部分人才的实际困难。

外地大中专毕业生申请户口入厦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包括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已成为单位工作骨干,业绩突出,为单位的发展作出一定的贡献,得到本单位广大员工普遍认可;已在厦门同一企业工作满三年以上的普通教育大专学历人才、或在同一企业工作满四年以上的普通教育中专学历(不含计划内自费中专)人才,申报时又与该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如果申报时已离开符合申报条件单位的,必须又在新单位工作一年以上,且担任部门经理以上职务),以上年限规定均以单位为该毕业生在厦门缴交社会保险以及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合同为依据。

申报单位要按条件严格筛选,并在单位公开场合将上报人员的业绩材料公示一周。经公示没有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形成书面申请报告,填写《在厦企业工作多年的毕业生骨干人才入厦申请表》,连同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报到证、劳动合同、社保缴交凭证报市人事局审核。市人事局每月定期审核一次,审核同意的由用人单位通过“厦门人事网”毕业生就业频道申报,在线打印《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并盖章,到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办理审批和相关手续。毕业生持毕业证、介绍到厦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办理报到和介绍落户手续。

市人事局提醒用人单位要严把条件关,确保选报的毕业生人才是单位的骨干,严禁弄虚作假,如果发现申报人选不是骨干而是为了解决人情关系来厦入户的,立即停止该单位的申报资格,并撤销已获审批人员人事户口关系的入厦资格,同时追究单位的人事责任。


来源:厦门日报
阅读更多个人简历,请访问生活日记网 用日志记录点滴生活!范文频道。
喜欢范文,那就经常来哦

该内容由生活日记网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