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全面把握“四个一”的总体要求,严格遵循“五个坚持”的指导原则,切实加强对全市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
领导,扎实有效地推进整个活动的深入开展,使先进性教育活动真正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
工作”的总体目标,根据中央、省、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现状,特制定以下四项制度:领导责任制度 1、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中央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
学习中央、省、市委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抓好思想发动和舆论
宣传,把本地区、本单位党员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工作部署上来。 2、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领导关系,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各级党委(党组)要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3、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责任,认真制订详细的
工作计划和
实施方案,并研究出台相关措施,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4、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以“双重”身份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发挥领导和表率“双重”作用。做到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学习,带头接受先进典型和警示教育,带头征求群众
意见和查找突出问题,带头开展谈心和交心,带头开展党性分析,带头开展
批评和
自我批评,带头落实整改措施,带头履行好党员义务和行使好党员权利。 5、把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先进性教育成效的重要
标准。对教育活动组织不力,效果不明显,群众满意率达不到2/3的,要进行“补课”,其主要负责人要向上级党委进行检讨,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补课”后,群众满意率仍达不到2/3的,对主要负责人要采取组织措施。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1、市、县(市、区)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结合工作分工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分工,建立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系点。 2、深入调查研究,帮助联系点党组织理清工作思路,制订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督促
检查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在三个阶段15个环节中都要参与指导,帮助深入剖析,找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3、指导联系点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活动方式和载体,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及时
总结推广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做法和经验。 4、积极探索新时期、新形势下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新机制,努力形成党员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 5、指导联系点紧紧围绕
实践“三个代表”、推进“两个率先”、促进盐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这条主线,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先进模范作用,加快三个文明建设步伐,做到“两手抓”、“两促进”。督查制度 1、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加强督查指导,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在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时,向各县(市、区)和市级机关各部门派出督导组,各县(市、区)也要向所属部门和单位派出督导组;在第二批和第三批开展时,向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派出巡回检查组,各地各部门向所属地方和单位也要派出督导组或巡回检查组。督导组要紧紧依靠所去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 2、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三个阶段15个环节,都要到所去部门和单位进行督查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进展情况,向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把中央、省、市委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3、总结和推广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经验,注重用典型指导工作。 4、加强上下沟通联系,及时向市、县(市、区)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汇报和反映情况。 5、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进行把关,及时发现并督促解决存在问题。每个阶段都要对群众满意度进行督查测评,防止形式主义,确保教育活动不走过场。对检查验收中群众满意度达不到2/3的,要追究督导组的连带责任。 6、要对所去地方和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督查总结。群众监督评价制度 1、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在学习动员阶段,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要求,通过自己排、群众提、服务对象评、社会各界议、上级领导和督导组点等多种方式,排查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 2、积极发动群众评议。在分析评议阶段,党组织要将评议排查出的问题进一步征求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发动群众参与评议,确保查找突出问题准确、认识问题清楚、剖析根源深刻。 3、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价。在整改提高阶段,对制定的整改措施,主动征求服务对象和群众意见;落实整改措施,主动向服务对象和群众公开。检验整改效果,主动交给群众评价。对群众满意率达不到2/3的,必须及时进行“补课”,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