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学毕业生初次干个体可享此种优惠

发布时间:2019-08-30 02:33:37

  日前,江西省工商局推出20条创业新措施,其中包括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网吧、氧吧等)外,自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此,8日该局有关负责人解释,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失地农民初次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注册资本为50万元以下的私营企业(出资人应全部为高校毕业生或失地农民),可享受此优惠政策。此外,失地农民是指2001年7月1日后在推进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因经济建设而被征用土地,且人均持有耕作的土地低于200平方米的农民。

  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三年内免收其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以及范文本工本费;创办私营企业的,一年内免收其登记费。(刘军、黄祥晟)

来源: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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