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合同大学生成“免费劳力”

发布时间:2024-08-10 18:56:47

本报7月30日6版报道了《打工大姐难讨血汗钱》后,几名大学生致电记者,称他们也是没有签任何书面协议与用工合同,结果白白辛苦忙活了大半个暑期。利用暑期打工是一些大学生勤工俭学的首选,但由于缺乏社会经验,打工大学生上当受骗事件时有发生。8月1日,记者相继采访了几名大学生,了解到他们坎坷的打工经历。

  小王是某大学计算机大三学生,半个月前,他联系了一家电脑公司准备实践自己的专业。老板提出必须“试用一周”,业务过关了才能正式录用。试用期间,小王自觉加班加点,甚至把工作带回到家里做,还为公司额外干了许多杂活儿,博得了公司上下一致好评。

  然而,令小王没料到,半个月后老板却下发通知,称“不太适合公司业务”为由辞退了他,小王没能拿到一分钱工资。一气之下,他赶到劳动仲裁部门打官司,但由于自己和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好作罢。

  后来他了解到,很多到这家公司打工的大学生都在试用期满后被解雇,老板正是利用学生不签合同不懂得保护自己的弱点,而使用“免费劳力”。

  记者采访了沈阳市劳动仲裁部门。有关人士指出,因为学生在假期打工的时间较短,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一种临时劳动关系。出现纠纷时,需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找劳动仲裁部门或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对于学生自身来说,必须提高法律意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协议,以免受骗上当。(唐葵阳、张子介)

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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