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务西部服务边远贫困地区

发布时间:2024-08-05 09:15:01

  黑龙江省积极鼓励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对志愿服务西部的志愿者,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执行。积极鼓励并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边远贫困地区建功立业。对志愿服务黑龙江省边远、贫困地区和农村2年的毕业生,按照省有关文件,享受相应的待遇。

  为保证“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的开展,黑龙江省出台了系列优惠政策:志愿者在农村工作2年期间,给予一定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00元,年交通补助400元。两年志愿服务期满后,根据工作去向开具就业报到证。其中,对志愿扎根农村工作的一次性发给安家费2万元,执行定级工资,并同时向上浮动一档工资,工作满8年的经批准可转为固定工资,并再向上浮动两档工资。志愿者在两年的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评为省优秀毕业生,学校给予一定奖励。对符合保送研究生基本条件的,可优先考虑,并保留学籍,对志愿者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有困难的,学校可为其办理暂缓偿还手续。服务期满志愿扎根农村工作的,可全额免除国家助学贷款,减免的助学贷款由省级财政负责偿还。对于欠缴学费的特困生志愿者,高校要适当减免学费。

  日前,国家出台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据了解,黑龙江省先后出台了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等政策,同时取消了师范类毕业生就业限制的措施。

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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