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输血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19-09-05 13:42:39

医院安全输血操作规程 
 

1、    临床医师根据患者病情需要,认真填写输血申请单,与患者或近亲属讲清利害关系后,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由护士核对患者资料、原始血型、rh血型后采集防凝血样送输血科备血。血样要保证准确无误并符合配血要求。如患者为第一次输血,备血时应检查血型鉴定、抗体筛检和输血前检查;原来输过血的患者,血型鉴定可以不检查,但上次输血超过7天者,应检查抗体筛检,如为第二次入院,应检查全部项目。
2、    护士到输血科取血时,应与输血科人员认真核对输血资料。
       患者姓名、科室、病房、床号、血型;
       献血者姓名、血液编号、血型;
       血液容量、采集日期、有效期;
       血液外观检查:标签完整性、供血单位、条形码、血袋完整性、有无明显凝块、血液颜色有无异常、有无溶血等。
       交叉配血试验结果;
以上核对完成后,发配血人员及取血人员共同签字后取血。
3、    血液自输血科取出后,运输过程中勿剧烈震动,以免红细胞破坏引起溶血。库存血不得加温,以免血浆蛋白凝固变形,根据情况可在室温下放置15~20分钟,放置时间不能过长,以免引起污染。
4、    输血前由两名护士对以上第二条核对内容再次核对无误后备输。
5、    至患者床边输血时,再次核对前述内容,呼唤患者姓名以确认受血者。如果患者处于昏迷、意识模糊或语言障碍时,输血报告单不能确认患者,就需要与其近亲属共同进行确认,或确认患者手腕上的标识(如果有时)。
6、    核对及检查无误后,两名护士签字,遵照医嘱,将血液轻轻混匀后,严格按照无菌操作技术将血液或血液成分用标准输血器输给患者。
7、    输血通道应为独立通道,不得同时加入任何药物一同输注。如输注不同供血者的血,应用生理盐水冲净输血器后,在输注另外一袋血液。
8、    输血时应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输血的前15分钟要慢,每分钟约20滴,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若无不良反应,再根据需要调整速度。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减慢输血速度或停止输血,及时报告临床医师,用生理盐水维持通道。若无不良反应,输血完毕后将输血器材毁形消毒处理。
9、    若疑为溶血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通知临床医师和输血科,进行积极抢救治疗的同时,进行必要的核对、检查,保留输血器及血袋,封存送检。
10、              血液为特殊制品,如不立即输注,应及时送回输血科保存,不能保存在临床科室,血液出库30分钟不能退回。血液一经开封,不能退换。
11、              输血结束后,认真检查静脉穿刺部位有无血肿或渗血现象并做相应处理。若有输血不良反应,应在处理不良反应的同时填写反应卡反馈给输血科,由输血科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处理;若无不良反应,将有关输血记录、输血报告单、输血治疗同意书存入病历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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