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救助管理治安问题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9-08-17 03:31:13

  孙志刚事件直接导致了我国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诞生,该《办法》要求各救助站以“自愿、公开、无偿”的原则对“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提供短期的生活帮助,内容包括食、宿、打电话和提供回家的车票。而正是因为《办法》对救助对象界定过宽,对救助站工作人员的限制过多,加上还提供有较高价值的车票,《办法》实施二年以来,骗助、赖助等各种问题开始暴露。近期,由于救助人员骗票、赖助行为逐渐专业化、团伙化、多地方化,并多以无理滋事为手段,广州市各救助站治安日益恶化,潜伏了较大的治安隐患,并形成了新的不稳定因素。为此,经笔者请示,市政法委同意,由市政法委牵头,组织了公安十处、十五处、市民政局事务处、笔者共四位同志组成的调研小组,对广州市所属的五个救助站以访谈和实地调查的方式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调研,并形成一致意见:针对目前情况,应完善相关法规,加强公安部门与救助站的配合,在救助站内成立治安室,协调市各级信访部门。

  一、因骗票引发的治安形势较为严峻

  ㈠重复救助是不良受助人员骗票、赖助的前提,提供虚假情况骗取救助、强行入站索取救助、不断上访让上级部门指令救助就成为他们惯用的手法,也成为救助链中引发治安问题的最早一环。典型案例如下:

  1、上访达成重复求助,无理要求得到满足。11月9日,邵彬向该站求助,11月16日该站为其提供了增城至广州的汽车票和广州至湖南的火车票,11月29日,邵彬再次到该站要求救助,工作人员向其解释短期内不能两次提供救助,该人便到增城市民政局赖着不走,严重影响局机关正常办公,该站只好再次为其购买了到兰州的火车票。

  2、虚报地址难核实,耍赖骗票难终止。张明,男,自称江苏声南京市人,XX年11月8日广州市救助管理站为其提供返乡车票一张,11月19日再次到该站求助,工作人员认出,并从其身上发现11月18日广州东---太原的k238次列车车票一张,经询问乃其自称山西省晋城市人在广州花都区救助站骗取的,但因故未卖掉。工作人员告之按救助管理规定要终止其救助,张明便以死相逼,不肯离站,工作人员很是被动。

  ㈡无理滋事是不良受助人员骗票、赖助的必备手段。因救助站并无强制手段对付滋事行为,一般只好尽力满足其要求以维护站内管理秩序或让其不再无理上访,导致部分受助人员认为只要打闹就能迅速达到目的,于是愈演愈烈。主要表现形式一是随意破坏公物,二是攻击工作人员,情况恶劣。典型案例如下:

  1、持刀攻击救助站站长。今年9月10日,一人自称杨保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到花都区救助站要求救助。入站后,先是称肚子痛要求治病,但医院开的药吃了一次就扔掉,又要工作人员到私人诊所买杜冷丁注射,遭拒后又要求买到云南的车票,说要去云南搞毒品生意。9月14日再次要求去云南,遭拒后冲进厨房抢把菜刀拦住该站站长并威胁说:“不答应我的要求,任何事我都做的出来,后果你们负责”,后此人被公安机关带走作治安拘留处理。此事严重影响该站工作人员情绪,第二天该站迅速聘请四名保安入站维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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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三名受助人员围殴工作人员。11月5日,受助人员张福海、朱金海、庞德全到值班室找当班工作人员沈永勇要一次性纸杯喝水,沈永勇说:“都发给你们塑料口杯了,你们为什么不用,这里不提供一次性纸杯。”三人便围攻沈永勇,一人抱住,二人殴打,警察到场后,张福海反诬告工作人员打他并要求送院检查,检查后证实身体无碍,而工作人员沈永勇经刑警大队法医验伤,显示胸部软组织受伤,左耳部位受伤红肿,短暂性失聪,精神上受到严重创伤。而涉案打人者,由于证据无法收集齐全,不能确定责任,未受到任何惩罚,更助长了一些受助人员无理取闹的气焰。

  ㈢由于有利可图,部分不法分子开始煽动、要胁受助人员骗票。引发新的治安隐患。典型案例如下:

  1、煽动骗票。赫巴多奇,男,18岁,黑龙江省呼兰县西景乡人。到广州市救助管理站后不久,向该站工作人员举报受助人员陈林及于强煽动其骗票的行为,赫巴多奇称当自己在接待区填写《救助申请表》时,有另外二名来求助人员请他代为填写,并声称“姓名”、“户口所在地”等栏可随便填写,只要填东北的某地方即可,另一求助人员甚至亲口说出“得了一张票,出去就可一二百块钱”以及“这次还用不用‘王飞’这化名”之类的话,并煽动其也参与骗票,经核查,该站找出陈林曾化名为“王飞”的救助材料。

  2、低价购票。王天恩,男,30岁,贵州省赫章县六曲河镇乌鸦村人。因感动于广州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的热情服务,主动供出11月16日有人在534公交车上煽动受助人员报远地址骗票并留下手机号码13570554914要求低价收票。

  3、要胁骗票。10月8日,宋世雄(曾到广州市救助站两次)控制杨正发(男,17岁,自称广东人,智能较低,在佛山救助站开始被宋控制)到广州市救助站,要求他假报地址,谎称是黑龙江人,骗一张到哈尔滨的车票。并要求他不要在站内张扬,拿到车票就给他。如果不愿意就会被毒打。由于宋世雄到过该站一次,被工作人员发现,阴谋暴露。宋大骂工作人员后离去。

  ㈣骗票的专业化、团伙化、多地方化,是不法分子骗票不断得逞衍化的恶果。据统计,受团伙控制的无理滋事或团伙性无理滋事占闹事事件比例的绝大多数,往往人员较多,组织性强、破坏性大,对管理秩序影响最大。典型案例如下:

  1、九次骗助六站,带领团伙攻击工作人员。 闫宾录,男,30岁,山东省青岛市开发区人,分别在广州、佛山、东莞、中山、深圳宝安、广州花都等地救助站骗助,骗取车票8张,面值金额2400余元。其中在佛山救助站受助两次,并勾结40余人在站内闹事,经公安部门出动警力才把事情平息。在东莞救助站受助三次,强行离站时撕毁工作人员手中的材料。在广州市救助站无理要求提供一张到东北的车票和300元现金,未达到目的便拿起凳子砸工作人员。在闫宾录滋事过程中,一直有同其一起来的受助人员里应外合,喧闹起哄,企图模仿佛山救助站事件,把事态扩大,以达到其团伙骗取现金与车票的目的。该站报警后,公安人员在询问基本情况,观看值班室当时录象后,以录象不够清晰,不能确定当时的情况,处理当事人证据不足为由,要求该站自己解决并离开。

  2、骗票团伙报复打伤举报人。11月11日,一参与骗票达一月之久的吉林人贾玉田,因与团伙头目发生内讧到广州市救助站举报,说火车站目前已出现专门的、有组织的、团伙性的、社会性的以闹事为手段的骗票集团,参与骗票的人有老人、小孩、残疾人、年青人等,占受助人员的90%以上,行为已有了具体分工,主要有三个头目在火车站控制,提供每个人虚假身份的完整信息,分别安排一帮人轮流到各地救助站报最远的省份骗票,不给就一起找理由闹事,然后几个人负责火车站收票、洗掉票上的“救助专用”印迹、退票或将票卖给车站保安,然后集体分钱。也有少数人在火车上卖票给旅客或售票员,一般到韶关下车,找韶关救助站要25元钱,找韶关民政局要10元钱,坐火车回广州继续骗票。救助站现虽然派工作人员直接送受助人员上车,但也没法控制,只要有5分钟骗票人员就能迅速将票转出去然后退掉,对已剪过的票,找车站值班主任签字就能退,值班主任怕事一般都会签字。也可以到窗口改签第二天的票后卖掉。11月30日,该人再次致电市救助站领导,称被骗票团伙报复追打直至火车站附近电视塔处,手臂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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