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通过对危险化学品的规范管理,确保生产中安全生产、使用和安全贮存,特制定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仓库、各车间、各分公司。
3管理细则
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化学品的采购必须经过采购部适量购进,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各单位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备,并保证其有效性,标识醒目。
危险化学品应按其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分区、分库存贮。
化学品的装卸、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倾倒和泄露。
所有擦过化学品的棉纱、纸屑及其它易燃物,不得随便丢弃,应及时清理。
存贮区域内通道畅通。
存贮区应保持阴凉干燥,并安装通风设备。
存贮区域内的电气设施应采用防爆型电器。
存贮区域内需要动火或架接临时线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得到允许后方可实施。
存贮区域应张贴防火、严禁吸烟等标识。
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化学品出入库记录。
管理人员应每天进行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发现问题立即上报。
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