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委派制度改革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时间:2024-08-03 09:14:33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四次全会“稳步推行会计委派制度。要在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及有政府授权收费或罚没职能的事业单位,继续试行会计委派制度”精神,我市从1999年开展了会计委派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几年来的试点工作实践表明,会计委派制对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治理“三乱”和私设“小金库”问题,从源头上遏制铺张浪费、贪污腐化,堵塞会计管理漏洞,强化会计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风气的好转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是,随着会计委派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一些存在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需要加强研究和进一步改进。

    一、我市开展会计委派制度改革情况综述

目前,我市各级财政部门试行的会计委派制度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向行政事业单位派驻财务总监。财务总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授权财政部门派驻单位履行整体财务活动监督职责的人员,派驻财务总监的对象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及其他收入数额较大的单位和使用财政资金数额较大的单位。我市从1999年11月开始探索向行政事业单位派驻财务总监工作以来,至目前为止,全市共成立7个派驻财务总监管理专职机构,共向60个市(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派驻专(兼)职财务总监40人。根据《xx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监管理办法》(梅市府办[2002]23号),财务总监行使的职权主要有:监督单位是否按照《会计法》设置会计帐簿、记录会计凭证、形成会计报告,监督单位财务管理,监督单位年度收支预、决算方案的编制;监督追加预算、基建资金、专项资金的申请及其二次分配方案;监督单位年度预算、追加预算、基建资金、专项资金的二次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监督派驻单位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的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监督单位依法取得、使用、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罚没收和国家专项资金、监督单位国家财产的占用和使用,确保国家财产的安全和完整;监督国有资产使用费的收取、缴交和管理。

二是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其具体做法是“集中核算,统一帐户,分户管理,权属不变”,即统一使用核算中心在银行开设的一个帐户,注销镇属各部门在银行开设的各个帐户;取消各个部门的会计岗位和出纳岗位,每个部门重新选任一名报帐员;变分散管理为集中管理,变独立核算为统一核算,变统收统支为报帐制。目前全市共有32个乡镇试行了乡镇集中核算的改革模式。

    三是村帐镇管。xx从2002年8月份起试行村帐镇管。该镇做到“统一一个帐户”,即注销各村在信用社开设的12个帐户,统一使用镇开设的一个帐户;“取消一个岗位”,即取消12个村的会计岗位;“转变三个职能”,是变分散管理为集中管理,变独立核算为统一核算,变统收统支为“收支两条线”。在此基础上,做到“三个明确”:一是明确管理范围,12个村的所有收支均列入统管范围;二是明确资金的权属。凡纳入统管的各村资金,其资金的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仍归属各村不变;三是明确统一会计核算。各村所有资金的具体收支、结算和资金的监督,报表编制、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均由镇办理和承担。

二、我市会计委派制度改革的成效与不足

我市试行的三种会计委派制度改革模式,是深化财政改革的产物,在其运行这段时间以来,取得了如下成效:

   1、向行政事业单位派驻财务总监后,较好地加强了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管理,保证预算外资金及时、足额入库,有力地履行了监督职能,防止贪污、挪用、转移资金,公款私存等不法行为及腐败现象的发生,提高了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杜绝虚假会计报表,会计信息质量显著提高,财经法纪得到较好贯彻,同时,派驻单位会计人员的职业责任感和监督意识得到显著增强。

2、乡镇会计进行集中核算和实行村帐镇管后,一是健全了帐务,堵塞了漏洞。实行集中核算后,由乡镇所属部门(村)都有帐户变成只有一个收支总帐户;由分散管理、独立核算变成集中核算、统一管理,这就有利于贯彻落实《会计法》,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效地解决了过去财务管理混乱,私设“小金库”,乱收滥支等问题,克服了干部与干部之间互相猜疑、闹不团结的问题。二是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滋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业务后,通过日常会计核算,对各部门(村)的财务活动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有效地堵塞了不合理的开支。三是保证了乡镇和村委正常运转和人员工资及时发放。

我市试行会计委派制度改革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财务总监的监督权力较难得到有效落实。由于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法规以及部分单位存在有较大的抵触情绪,财务总监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很好地行使正常的监督权力。

二是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虽然较好地履行了监督职能,但是,目前有相当多的会计核算中心,都是利用乡镇财政所人员完成各项业务,这样中心处理的收支业务就难免受到乡镇领导的左右。另一方面,各单位资金的构成比较复杂且大部分是专款,如水利、农业、国土、政法、教育、计生专款等。目前贫困地区乡镇在资金拮据、周转困难的情况下,对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有较为迫切的愿望,如果对项目的论证不够周全,决策不尽科学便随意使用各单位暂时闲置的资金盲目上马,必将长期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这样既违反财经纪律,又必然引发财政风险,贻害无穷。

三、积极探索有效的会计委派方式,切实发挥会计监督职能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会计工作是经济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会计委派制度改革形式,加快建设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1、依法实施会计监督,确保财经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财政部门主管会计工作,这是法律赋予的职责。各级财政部门要以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完整的观念,为社会经济活动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要继续整顿会计秩序,完善基础管理制度。要健全和完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的规定。要加强对各单位会计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会计监督机构,实现会计监督的正常化、制度化,把会计监督与财政、审计监督结合起来。要把贯彻实施《会计法》与严肃财经纪律结合起来,严格规范会计行为,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弄虚作假问题;从加强会计基础管理入手,从严治理财经领域存在的纪律松弛、秩序混乱的问题,坚决扭转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与实行财政性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采购制度、会计委派制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及清理预算外资金和“小金库”等工作结合起来,有效运用会计监督手段,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2、会计委派制度改革必须符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向。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包括预算收入集中入库和预算资金集中支付两方面。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统一开设账户,相应设置总会计、资金会计、统管会计等会计岗位,负责各单位现金、转账、汇兑等资金结算和经费拨入、支出、往来款项的收付等业务。专项业务支出按照限额审批程序审批后,集中在核算中心支付。日常零星开支建立备用金制度,各单位凭发票到核算中心报销。通过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能够全方位、全过程掌握和监督各单位每笔资金的流向、流速、流量,从根本上杜绝在预算执行中的克扣、截留、挪用等现象,从而逐步建立起“统一收付、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和“单一账户”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形式。

    3、努力构建新型的会计人员职业化管理体制。要通过大力培育会计职业化市场,积极运用法律和市场手段促进会计职业化改革,逐步实行职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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