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保证和维护公司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财富最大化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应于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下设的各分公司。
第三条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制为统一领导,归口管理,财务会计工作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日常业务工作。
第四条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依法行使公司的理财自主权,对公司的财产完整和盈亏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公司财务决策、指挥、控制、监督,审批财务预算和投资预算方案;接受主管部门、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和审计。总经理负责公司投入的各项资产的管理和经营管理,财务部门负责本公司成本计划、费用和投资预算的申报,并按照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及有关批准的计划、预算执行。
二、财务会计机构与财务会计人员
第五条财务部由公司总经理直接负责,财务部负责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负责组织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日常工作,参加本公司经济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等会议,参与本公司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参与本公司其他经营活动决策。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根据财务会计业务需要设置财务会计工作岗位和资金管理岗位。
(一)财务会计岗位分为:预算计划、总账、往来款核算、材料核算、工资核算、固定资产核算、收入、成本费用核算、报销、税务、稽核、档案管理等。
(二)资金管理岗位负责公司资金的计划、融资工作的具体实施。资金管理人员应具备财务会计工作人员应具有的素质和技能。
(三)会计工作岗位实行一人多岗,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会计人员的岗位根据需要进行轮换。
第八条会计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敬业爱岗,忠于职守;熟悉法规,精通专业知识;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客观公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严守秘密;树立热情服务的意识;
(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大专以上学历;
(三)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公司与会计有关的相关知识;
(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第九条
财务会计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忠诚于公司,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财务会计工作,保证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十条
公司财务会计人员由公司总经办和行政人事部共同考核,提出意见,根据公司规定程序批准聘任或解聘。
三、会计事务管理
第十一条
各项会计事务的处理,都必须符合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的要求。
第十二条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所规定的会计科目组织会计核算。一级科目按照统一的科目编码、名称设置;二级科目按照公司规范的部门名称、产品品种、内部核算单位、开户银行、固定资产分类办法、二级科目编码办法设置;三级科目按照经办人员、成本费用项目等设置;四级以下科目,财务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第十三条公司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手续完备,并符合会计制度规定。
第十四条会计凭证的管理,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具体要求如下:
(一)原始凭证的要求: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等,不得以白条或者假发票充抵,发票的填开要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缴纳增值税的所属公司外购货物应取得增值税发票,货物购回后办理入库手续,随同入库单一同报账;自制的原始凭证由公司统一制定并印刷,必须有经办单位的负责人、经办人签名或签章。
(二)公司对外填开的发票必须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由专人填开、保管和归档。
(三)日常报销、结算的单据,出纳人员应当在单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转账”等印章;涉及冲账及补付或收回余款的,出纳人员应开收据。
(四)公司统一采用通用记账凭证格式。
(五)记账凭证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填制。
(六)记账凭证填制要求: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内容,及时填制记账凭证,日期清楚,摘要简明并能准确地表达业务的具体情况,会计科目使用正确,金额准确,经办人员、会计、出纳、审核人员签章清楚,编号连续。
(七)每一记账凭证只能反映一笔业务,先借后贷。
(八)每张记账凭证后必须附带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可以外来、也可以自制。
(九)记账凭证错误的更正:对于已记账、结账的记账凭证,如果发现错误,应按照规定采用红字冲销法或补充更正法,不得随意调账。
(十)记账凭证的审核传递、保管的要求:
1.审核传递:出纳人员根据公司规定的审批后的单据编排序号并登记出纳账→会计人员进行微机初录→财务负责人审核后入账。
2.保管:月终对账结账后,及时整理凭证,装订成册,加具封面并按照封面要求填写内容后归档保管。
第十五条会计账簿的管理
(一)公司按照统一的会计科目设置总账和明细分类账。
(二)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是出纳人员管理的账簿,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登记、结账,并核对库存现金,每月末同会计核对账目。
(三)计算机打印的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账人员、财务负责人、主管财务的副总签字。 (四)会计账务每月结转一次,按规定结出“本月合计”、“本年累计”和余额;出纳人员应每日结账并同库存现金核对一致。
第十六条为了保证会计数据真实完整,会计、出纳人员应经常对账,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现差异,及时报告。
(一)账证核对应在编制记账凭证记录账簿时进行。
(二)账账核对应在每月月末结账前进行。
(三)现金账实核对应在每天下班前进行,银行存款同开户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月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