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则的概念、特点 规则和守则、制度都是由国家的
领导机关和职能部门根据宪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制定的、具有一定约束力的规范性
公文。其中,规则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进行管理或开展某项公务
活动而制定的、要求有关人员共同遵守的规范性公文。 规则适用于对一定范围内的某一具体管理
工作进行程序规范和行为规范,以保证该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游泳规则》,是为加强游泳池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凡游泳者都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又如《交通规则》,是为加强交通管理,保证交通
安全而面向社会制定的,行人、车辆行驶要遵守这些规则,管理人员要以这些规则为依据进行交通管理。 规则具有以下特点: 1.针对性。规则的制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它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某项管理工作或某项公务活动而制定的操作规定,其内容必须合法,不能有任何随意性。 2.可操作性。规则的规范事项必须周密、精细、具体,可以直接付诸实施,不需要再订出实施细则来保证其贯彻执行。 (二)规则的结构、内容和写法 规则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首部 一般仅有标题项目。如果制发机关级别规格较高,还需要写明制发的时间和依据等项内容。 标题: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计算机房安全管理规则》等。有的则由制发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如《××市工人运动会参赛规则》等。 制发的时间、依据:写在标题之下,有的用括号注明规则通过的年、月、日期与会议名称;有的注明批准、公布的年、月、日期和机关,有的写明公布的年、月、日期和机关。 正文 规则的正文内容由总则、分则、附则组成。总则是关于制定规则的指导思想、缘由、依据等项内容。分则是规范项目,它是规则的实质性内容,要求执行的依据。 规则正文的结构形式主要有两种:这种形式有二种表述方法:一是条款式,全文按序列条;二是章条式,全文分若干章,第一章为总则,最后一章为附则,中间为公则。 来源:花乡沭阳